索引号 | 01525947-x/20250326-00001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木老元乡 |
公开目录 | 自然资源 | 发布日期 | 2025-03-26 |
文号 | 浏览量 | 9 |
木老元布朗族彝族乡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施甸县木老元布朗族彝族乡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草案)听证结果的公告(第3号)
按照关于举行《施甸县木老元布朗族彝族乡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听证会议的第2号公告,木老元布朗族彝族乡人民政府于2025年03月20日上午9:00在木老元布朗族彝族乡三楼会议室召开,听证符合《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办法》的规定,听证程序完备,听证报告内容规范。现将听证报告予以公布。
附件:《施甸县木老元布朗族彝族乡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草案)听证报告
木老元布朗族彝族乡人民政府
2024年03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施甸县木老元布朗族彝族乡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征求意见稿)听证报告
为增强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规范行政决策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木老元布朗族彝族乡人民政府就《施甸县木老元布朗族彝族乡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征求意见稿)进行听证。现将听证会情况报告如下:
一、听证事由
对《施甸县木老元布朗族彝族乡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征求意见稿)进行听证,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并接受监督检查。
二、听证会举行的时间、地点
听证会于2024年03月20日(星期四)上午9:00,在木老元布朗族彝族乡三楼会议室举行。
三、听证会召开情况
听证代表19名、主持人1名、听证委员2名、决策发言人2名、听证监察人2名、听证记录人1名、听证旁听人3名,听证会应到会正式代表30人,会议实到总人数26人,为应到人数2/3以上,符合听证制度的规定。听证会内容为《施甸县木老元布朗族彝族乡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征求意见稿),由木老元布朗族彝族乡人民政府于03月17日发给听证会各位正式代表。会议由木老元布朗族彝族乡人民政府副乡长何玉银主持。会议按照下列议程进行:
(一)主持人宣读听证会参加人员的权利义务及听证事项和听证会纪律;
(二)汇报员就《施甸县木老元布朗族彝族乡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的主要内容、依据、理由和相关背景资料作介绍和说明;
(三)听证代表质询、提问和发表意见;
(四)决策发言人、编制单位作答辩,听证代表进行补充意见;
(五)主持人对听证会进行小结;
(六)听证代表和决策发言人、听证监察人对听证会笔录进行审阅并签名。
四、参会听证代表提出的主要观点、理由、意见和建议
(一)请技术单位进一步与乡镇对接,认真核对“表10《重点建设项目安排》”,务必保证项目不遗漏;
(二)《规划》中部分强条请进一步研判,是否一定要做,做了是否对后续发展带来阻碍;
(三)核对木老元乡村庄建设边界内的规划地类是否正确,对现有已形成居民点及村民住所(符合一户一宅条件的)要核实清楚是否已划入村庄边界范围;
(四)进一步校对文字,"图,数,文"要一致;
(五)开发强度建议再进行研判,要合理尽量设高一些;
(六)附表10《重点建设项目安排》中61条:施甸县2021年度第二批13个乡(镇)农村村民个人建房农用地,建议修改为农村村民个人建房用地;
(七)出生人口逐年下降,个别村出生人口不足10人,为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充分发挥教育资源最大化价值,是否考虑幼儿园撤并,为幼儿园提供更优质的教育环境和资源;
(八)第三节中规划依据法理法规、政策文件、规范章程,等须请技术单位全面再排查。对已废止的法律法规,需立即停用,对于现行依据,需确认是否为最新版本。
(九)文件第34页行政管理设施中漏掉了司法所。医疗设施中龙潭村无新建卫生室,建议修改删除;
(十)建筑风貌意太现代,与当地传统村落和少数民族风格不符合,建议根据当地特色修改;
(十一)增加哈寨村卫生室的整体搬迁内容描述;
(十二)衔接好应急避难场所专项规划、综合消防专项规划与行业部门专项规划加快应急避难场所和小型消防站建设,要明确应急避难场所设置标准及各行政村所在的位置面积;
(十三)街接好上位国土空间规划结合木老元乡实际情况对传统村落制定规划保护范围进行保护,做到应保尽保,保护范围符合上级要求后最大化进行空间规划;
(十四)公共服务设施规划需对设施用地布局以及现状进行再分析,合理规划乡内公共设施布局;
(十五)积极与上级对接污水处理事宜,结合乡内村庄分散的实际情况,对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位置进行细致规划;
(十六)对地质灾害点进行再分析,确保宅基地选址安全把质量安全和建设安全列入规划内容;
(十七)考虑长远发展,提早谋划规划,项目谋划需更加全面,项目建设实施用地需得到全面保障,要考虑项目实施年限是否符合实际;
(十八)对民族特色产业的规划发展还有不足,应该坚持生态立乡、产业兴乡、文化强乡的规划理念,依托木老元的资源禀赋,发展“产业+旅游”的新模式,规划发展休闲农庄、特色民宿、农家乐等乡村休闲度假产品;
(十九)道路交通,要高标准规划乡内道路交通;
(二十)增加生态环境规划的内容:一是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处,二是通景观过村庄环境整治、公共空间打造、环境绿化、景观塑造、污染防治等,为村民营造一个宜居健康的生活环境;
(二十一)文本中消防规划过于简单,抗震规划应完善内容:抗震设防烈度为 8度、基本加速度 0.2g、抗震分组为第三组。
五、决策发言人答辩
针对听证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和上述问题,决策发言人进行了解释和说明,并进一步完善规划成果。
六、听证会议总结
听证会进展顺利,听证会没有大的意见分歧。对听证代表提出的问题,将根据实际情况分类处置,合法合理的意见将予以采纳。会后将对规划成果进一步完善,尽快定稿上报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