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47-x/20231130-00003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木老元乡 |
公开目录 | 自然资源 | 发布日期 | 2023-11-30 |
文号 | 浏览量 | 192 |
为抓实木老元乡自然资源督察发现问题和土地违法违规问题整改工作,根据《施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施甸县自然资源督察发现问题和土地违法违规问题整改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施政办发〔2023〕22号)要求,结合木老元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攻坚行动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22年县自然资源局下发木老元乡耕地卫片监督图斑共计51个,面积105.7亩。
二、整改要求
自然资源督察发现问题和土地卫片违法图斑整改要严格落实以下整改要求。
(一)拆除复垦到位。通过拆除复垦方式消除违法状态的违法违规图斑要按时完成拆除复垦,并达到拆除复垦要求。拆除完毕基本要求:一是地上建筑构筑物设施全部拆除;二是硬化地面及地下埋设的基础设施清除;三是拆除物料及建筑垃圾清运完毕;四是坚决杜绝虚假拆除。复垦质量基本控制标准:一是地块平缓平整,无明显高洼起伏;二是换填砂质壤土或壤质粘土,也可翻耕土壤,土壤厚度不得低于40㎝;三是耕作层土壤不得夹杂影响耕种的大块砖石块、垃圾等,具备条件的可播种对应农作物。拆除复垦完成后,属地乡人民政府要在3个工作日组织完成乡复垦验收,验收结果经主要负责人审核同意后,向县自然资源局提出复垦验收申请。
(二)完善手续到位。通过完善用地手续方式消除违法状态的违法违规图斑,在县自然资源局案件查处到位后,违法主体需依法依规取得用地审批手续。因为政策尚未明确,暂时无法取得审批手续的,按中央、省、市、县相关要求办理。
三、加强组织领导,严肃整改工作纪律,明确部门职责职
能,分类处置推进整改,建章立制形成长效机制
(一)成立整改攻坚行动领导小组
为加强自然资源督察发现问题和土地违法违规问题整改攻
坚行动的组织领导,成立木老元乡自然资源督察发现问题和土地
违法违规问题整改攻坚行动领导小组,组成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祁晓琴 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副组长:蒋 霖 乡党委委员、副乡长
成 员:杨 洋 乡党政办主任
李忠杰 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赵成文 乡林业服务中心主任
段 娜 乡文化广播电视服务站中心主任
高淑平 乡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主任
朱有瑾 乡中心校校长
段爱民 乡自然资源所负责人
张永杰 乡乡村振兴办主任
乡财政所所长
杨柳帛 乡司法所所长
杨有志 乡民政助理员
李凯明 乡安监站负责人
4个村党村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乡自然资源所,办公室主任由段爱民同志兼任,组织工作专班负责处理日常事务。4个村各明确1名工作人员具体主抓,并成立各村工作专班,按质按量推进整改工作。
(二)严肃整改工作纪律
一是乡人民政府将采取整改进度每月报告、整改进展及验收情况每月通报的方式,实时跟踪全乡问题整改核销情况;二是攻坚期间,由乡自然资源所开展实地督查,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对整改中存在的问题予以指导,确保整改工作顺利推进,直至完成整改。三是在月通报中,连续两期排名整改末尾的村,需向乡人民政府作出书面检讨,说明整改工作基本情况、存在的问题、已采取的措施和下一步打算等;同时,对在整改中不严不实、虚假整改的移交有关部门严肃追责问责。
(三)明确职责分类处置推进整改
一是属于乡人民政府作为违法主体的,由乡人民政府负责组织按时拆除复垦;属于社会组织、个人等作为违法主体的,由违法主体负责组织按时拆除复垦,乡人民政府负责跟踪督促和复垦验收。
二是通过完善用地手续方式消除违法状态图斑整改,属于乡人民政府作为违法主体的,由乡人民政府负责用地报批勘测定界、资金筹措等前期准备工作,并积极与县自然资源局对接用地报批审批手续;属于社会组织、个人等作为违法主体的,由违法主体负责用地报批勘测定界、资金筹措等前期准备工作,并积极与县自然资源局对接用地报批审批手续,乡人民政府负责跟踪督促。
(四)建章立制形成长效机制
建立擅自改变土地用途行为的乡、村两级监督机制。乡国土资源所、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和各村委会要加强辖区内改变土地用途行为的日常巡查排查,发现存在改变土地用途行为要第一时间调查是否获得相关用地手续,对未获得相关用地手续的要第一时间制止,坚决制止“非农化”“非粮化”违法违规行为。村委会是监管改变土地用途行为的第一责任人,乡自然资源所、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是监管改变土地用途行为的第二责任人。建立日常监管失职渎职问责追责机制。村委会对辖区内违法违规改变土地用途行为长时间(建设开工3天内)未发现或是发现不制止,造成违法违规行为既成事实(土地卫片违法图斑反馈或是县乡巡查发现),在查处违法主体违法行为的同时,对村委村“两委”班子的失职渎职行为由乡纪委、监委给予行政党纪处分。乡自然资源所、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在日常巡查中发现改变土地用途行为不制止或是接到村、群众反映不处理,造成违法违规行为既成事实(土地卫片违法图斑反馈或是上级部门巡查发现),在查处违法主体违法行为的同时,对乡自然资源所、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班子负责人的失职渎职行为移交纪委监委给予行政党纪处分。建立违法用地违规审批责任追究机制。对违法用地、违规批准征收土地、违规审批规划建设许可、违规审批水保许可、违规审批环评许可、违规审批项目立项等违规行为移交纪检监察部门追究责任,涉及违法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建立耕地保护长效宣传机制。印制土地管理和土地用途管制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册,全乡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利用法治宣传日、农村“大喇叭”、驻村帮扶宣讲等途径走上街头、走进群众中广泛宣传。乡委宣传办、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要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开展广泛宣传。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村、各站所要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把思想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人民政府、县委县政府和乡党委政府关于严格耕地保护的决策部署上来,充分认识耕地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聚焦目标任务,加强组织领导,针对每个违法问题明确整改措施、时间表、路线图,建立整改台账,确保整改工作按时完成。
(二)压实整改责任。严格贯彻落实《中共施甸县委办公室施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健全通报挂牌约谈冻结问责“五项机制”全面从严遏制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行为的通知》(施办发〔2022〕32号)相关要求,采取通报、挂牌、约谈、冻结
和问责等“长牙齿”的硬措施,对整改推动不力的村和站所及时提出处理意见,乡自然资源所要进一步加强对各村整改工作的督促指导,及时解决整改中存在的问题,全力推进问题整改,各村要落实整改责任,倒排工期,精准施策,坚决落实攻坚任务。
(三)严格审核把关。自然资源所要对照整改方案和整改标准,落实好验收机制,逐项开展好问题整改的验收工作,及时组织验收并出具验收结论,确保证据充分,结论准确,对验收结论负责,确保整改质量,不得打折扣、搞变通,更不允许弄虚作假、应付整改。对未达到整改标准的问题,要敢于碰硬较真,退回整改,同时加强整改的督促指导,确保问题按照整改方案要求整改到位。
(四)建立长效机制。各村要以本次整改攻坚行动为契机,既要对具体问题压实整改责任,推进问题全面整改落实到位;又要坚持系统观念,对普遍性问题深刻反思,举一反三,由点及面推动问题全面解决。坚持惩防并举,紧盯严控新增违法行为,落实“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的执法工作机制。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采取“零容忍”态度,“长牙齿”硬措施,从严从快处理。同时进一步完善和落实自然资源管理和耕地保护共同责任机制,构建常态化、立体化、制度化的长效管理机制,坚决杜绝新的问题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