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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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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5947-x/20251212-00001 发布机构 施甸县木老元乡
公开目录 救灾 发布日期 2025-12-12
文号 浏览量 0
主题词 减灾救济
云南森林草原防灭火常识应知应会

云南森林草原防灭火常识应知应会

为加强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森林草原火灾危害的认识切实增强防火意识这些森林草原防灭火常识应知应会

2024年12月1日,云南省已经全面进入新一轮森林草原防火期。为加强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森林草原火灾危害的认识,切实增强防火意识,云南应急管理厅推出森林草原防灭火常识应知应会,一起学起来吧!

什么是森林草原火灾?

发生森林草原火灾的条件有哪些?

森林草原火灾是指失去人为控制的,在森林内和草原上自由蔓延和扩展,对森林草原,生态系统和人类带来一定危害和损失的森林草原燃烧现象,是一种突发性强,破坏性大,处置救助较为困难的自然灾害。大面积森林火灾被联合国列为世界八大自然灾害之一。

一定森林草原火险天气条件下,如果同时具备可燃物,氧气和火源,森林草原就会着火,蔓延成森林草原火灾。

什么是森林草原可燃物?怎么分类?

森林草原可燃物是森林草原燃烧的物质基础,森林草原中所有有机物质均属于可燃物,如树叶,树枝,树干,树根,枯枝落叶,林地草类,苔藓,地衣和腐殖质,泥炭等均可以燃烧。

按种类划分

死地被物     地衣     苔藓     草本植物 灌木      乔木     森林 草原杂乱物    

按易燃程度划分

易燃可燃物     燃烧缓慢可燃物     难燃可燃物

什么是计划烧除?

在人为有效控制和特定环境下,森林草原,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和个人在规定范围内有计划地用低强度地表火烧除林下,林缘可燃物,以达到提前消除或减少火灾隐患,降低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可能性,提高森林草原防火能力的科学用火行为,是变被动扑火为主动防火的重要措施。

什么是5个100%野外火源管理制度"?

森林草原防火期内,林区农户要100%与村民小组长签订森林草原防火安全责任书,防火检查站、哨、卡对进入林区的人员要100%进行实名登记,林区生产用火要100%执行计划用火许可证制度,要100%落实"五类人"监护责任,对违规用火要100%进行查处和责任追究。

云南省森林草原火灾发生的主要原因是什么?

云南省森林草原火灾,95%是人为因素造成的。烧荒,烧地草,烧田埂,烧灰积肥,烧牧场,烧甘蔗叶,烧秸秆等农事用火,以及在林区内吸烟,乱丢烟头,野炊,烧烤,上坟烧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小孩弄火等是引发我省森林草原火灾的主要原因。


个人发现森林草原火情如何报告?

任何人发现森林草原火情可直接拨打"12119"报警,并报告火情发生的时间,地点(县,乡,村及具体地名,山名),林相,火势大小或危险程度,有无重要设施等;此外,还应报告报警人的姓名,身份,联系方式等情况。

防火期内野外农事用火如何审批?应当符合什么要求?未经批准进行野外农事用火将受到什么处罚?

《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第十九条规定:

森林防火期内,在森林防火区从事烧灰积肥,烧地(田)埂,甘蔗地,秸秆,牧草地,烧荒烧炭等野外农事用火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提出申请,由村(居)民委员会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批准。

经批准进行野外农事用火的,

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     森林火险等级在三级以下(含三级)    

2     有专人监管用火现场    

3     用火后彻底清灭余火    

4     有其他必要的防火措施    

《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

森林防火期内,未经批准进行野外农事用火的,未引起森林火灾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对个人并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引起森林火灾的,责令限期更新造林,对个人并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并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