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38-1/20240408-00006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仁和镇 |
公开目录 | 绩效评价 | 发布日期 | 2024-04-08 |
文号 | 浏览量 | 9 |
根据《施甸县财政局关于2023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结合实际,对2023年度仁和镇交邑村下山后自然村人饮水处理工程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工作,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的实施依据
根据施甸县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印发《施甸县2023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的通知(施巩固振兴组[2023]10号)。
(二)涉及范围、主要内容
购置安装交邑村下山后人饮用水处理设备1套,型号:Fa-2型,技术标准:CJ3026-199,水处理能力:2立方米/小时;设备地坪混凝土浇筑尺寸(3.0m×4.0m)12平方米;建设备管护设施10平方米。
二、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绩效受益核心指标
受益1个自然村、1个村民小组,16户农户,76人。改善下山后自然村群众的生活用水水质,改善农民生产生活用水条件。
(二)项目资金情况
仁和镇交邑村下山后自然村人饮水处理工程投资概算15.1万元,申请施甸县2023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整合资金15.0万元,镇级自筹0.1万元。
在资金的管理使用过程中,严格执行《会计法》、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乡村振兴局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云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农〔2021〕140号)和《施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施甸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乡级财政报账制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施政办发〔2017〕109 号)》等相关制度,专款专用,不挤占、不挪用,做到进出有序,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确保补助资金拨付及时准确。
(三)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数量指标设备安装完成率100%,地坪浇筑完成率100%;质量指标完成率100%;时效指标完成率100%;成本结余率达到100%。
2.效益指标标完成情况。社会效益指标饮水设备覆盖率达到80%。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群众满意度达到≧90%。
三、绩效自评结果
经仁和镇人民政府评价2023年仁和镇交邑村下山后自然村人饮水处理工程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评价结果为优秀。
四、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
1.项目完成或进行评价后,及时收集整理相关台账;
2.增强绩效评价意识,在资金下达前根据实际情况,认真完善项目相关绩效目标,不断地提高项目绩效指标的科学性和可考核性;
(二)绩效自评工作改进的问题。针对各项目不同具体细化绩效指标及年度目标。
(三)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持续深化绩效目标管理工作,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评价结果将在施甸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开,做到全部项目公开化,透明化。
附:2023年仁和镇交邑村下山后自然村人饮水处理工程项目绩效表
施甸县仁和镇人民政府
2024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