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38-1/20230728-00002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仁和镇 |
公开目录 | 绩效评价 | 发布日期 | 2023-07-18 |
文号 | 浏览量 | 88 |
仁和镇菠萝社区柿子园自然村综合性活动场所建设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保山市施甸县仁和镇菠萝社区柿子园自然
村综合性活动场所建设项目
项目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主管部门:施甸县财政局
项目实施单位:施甸县仁和镇人民政府
项目建设地点:施甸县仁和镇菠萝社区柿子园自然村
主要建设内容:该项目主要在现有的活动场地上拆除原有旧房,新建综合性活动用房200平方米。
立项依据:根据《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综[2022]43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云财综[2022]46号)、《保山市财政局关于转发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保财综[2022]32号)、《施甸县财政局关于转发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施财发[2022]17号)等相关文件内容及要求,仁和镇人民政府结合仁和镇菠萝社区柿子园自然村的公益事业和综合性活动场所缺乏现状,特提出实施《保山市施甸县仁和镇菠萝社区柿子园自然村综合性活动场所建设项目》。
(二)绩效目标
项目总占地面积 117 平方米,新建综合性活动用房 200平方米,旧房拆除 97.5 平方米
(三)彩票公益金安排情况
1.建安工程费46万元;
2.前期工作费1.3万元。
(四)项目预算、资金组成以及预算执行情况等。
项目预算总投资47.3万元;
资金组成:1.2022年省级彩票公益金35万元;2.仁和镇人民政府投入资金12.3万元。该项目严格按照《施甸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专项彩票公益金(第五批)项目资金的通知》施财综(2022)12号文件要求执行。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通过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项目日常组织管理情况、项目绩效目标及完成情况的自我衡量,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完善管理。
(二)项目单位绩效评价报告情况
我镇严格按年初绩效目标对该项目进行实施,未偏离绩效目标。项目现已完工,下一步我镇将严格按照绩效目标及时组织镇级验收,总结经验,完善管理,认真宣传、积极动员群众爱护公共设施,成立管护小组,理事会,将项目长期发挥其应有功能效益。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包括前期准备、组织实施和分析评价等内容。
1.数量指标:新建框架结构综合性活动用房1幢200平方米;
2.质量指标:项目尚未通过镇级初验,完成年初绩效指标率100%。
3.时效指标:项目建设于2022年10月26日开工、2023年1月5日完工,计划用时71天,完成年初绩效指标率100%。
4.成本指标:年初计划项目投资47.3万元,其中:项目建筑工程费46万元,前期工作经费1.3万元;实际完成项目建筑工程费46万元,完成前期工作经费1万元,合计完成项目投资47万元,比年初绩效指标节约0.006%。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详细评分表)
通过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项目日常组织管理情况、项目绩效目标及完成情况的自我衡量,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完善管理。以百分制自评,保山市施甸县仁和镇菠萝社区柿子园自然村2022年度省级彩票专项公益金资助项目100分。
四、主要绩效情况
1.经济效益:项目建成后,项目点将提供种植培训,从而提高了群众的种植技术,增加群众的经济收入。
2.社会效益:项目建成后,丰富了项目点群众的文化娱乐生活,保障了留守老人、儿童的安全。
3.生态效益:项目建成后利用场地宣讲护林防火知识、环境保护知识。将会有效的提升了群众的防火、环保意识。美化了环境。
4.可持续影响:项目建成后,有专人管理,设施运转正常,发挥应有的功能,为群众提供了嫁娶、丧宴事务场地。
5.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项目建成后,将会通过民意调查,该项目在自然村内满意度达到绩效目标,该项目是自然村急需、群众盼望的项目。
五、存在的问题
无。
六、有关建议
无。
总之,通过项目实施,将改善项目区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提升了人居环境,村容村貌焕然一新,为农民群众发展生产,增加收入,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仁和镇人民政府
2023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