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38-1-/2021-0401001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仁和镇 |
公开目录 | 政策文件 | 发布日期 | 2021-04-01 |
文号 | 浏览量 | 13 |
仁和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仁和镇2021年清明节期间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各办、各中心(所),驻镇各单位:
经镇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将《仁和镇2021年清明节期间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仁和镇人民政府
2021年3月31日
仁和镇2021年清明节期间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的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从源头上清除火灾隐患,遏制森林草原火灾发生,确保全镇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生态安全,根据省、市、县清明节期间的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的重要论述和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部署和主要领导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按照“预防为主、防灭结合”的方针和“以人为本、科学扑救”的理念,强化清明节期间森林草原防灭火各项工作落实,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草原资源生态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
二、目标任务
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深化宣传教育,从严管控野外违规用火,积极稳妥处置突发险情,全面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确保清明节期间不发生森林草原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
三、管控重点
从严管控全镇林业用地范围,清明祭扫人员点香点烟、燃放鞭炮、焚烧祭品等祭祀用火行为;春耕生产群众焚烧秸秆、烧地坎等农事用火行为;踏青春游等人员野炊烧烤、林区吸烟等随意用火行为。
四、管控措施
(一)及早安排部署
各村(社区)要在清明节前及时召开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会议,动员一切可以动员的力量,划定重点防护区域,制定重点防护预案,严把野外火源管控,做好清明节及下一步森林草原防火工作。
(二)加大野外火源管控
1.设立检查站。2021年4月1日至12日为集中上坟期,全镇所有林区实行集中限时上坟和按指定地点集中烧香烛、纸冥、燃放鞭炮制度。我镇4月3日至4月12日在东西两山重点林区道口设立两个防火检查站(热水塘社区原铁厂头和中和小学门口,见附件1)。各村(社区)组织对主要入山路口设卡检查,对入山人员实行100%实名登记,严防火种进山。
2.巡山护林。组织护林员、村组干部分片巡山护林,加大巡逻力度,镇级安排两辆车进行巡查,镇级相关领导参加对全镇森林草原防火进行巡查。
3.加强监管。加强儿童和中小学生、林区上坟人员的安全防火教育,对中小学生、精神病患者、智障人员要逐一落实监护人,严防非行为能力人失火。
4.排查隐患。各村委会迅即组织一次火灾隐患大排查活动,切实消除火灾隐患,防止出现重检查轻整改的现象。
(三)开展形式多样宣传
1.利用电信、移动短信平台、校讯通发送森林草原防火公益短信,内容为:“提倡无烟祭祀,确保森林安全,林区及林区边缘严禁一切野外用火,请自觉接受防火安全检查。森林火警电话12119。”
2.各村(社区)要以“清明节”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周为契机,把《云南省人民政府2021年森林防火命令》、《保山市2021年森林防火禁火令》、《施甸县2021年森林防火禁火令》《施甸县人民政府关于清明节期间严防森林火灾的通告》(附件2)传达落实到组、到户。
3.以农村、游客、扫墓群体为重点,突出森林草原防火法律法规和森林草原防火安全的宣传,以“严禁火种入山、严禁烧草烧地、严禁烧香烧纸等林区一切野外用火”为主要内容,利用街道、报纸、电视、广播、网络、手机短信、黑板报、宣传栏等方式,深入开展宣传。
4.悬挂森林火险五彩旗,入山道口、林区公路、村寨设置警示标牌,散发宣传单,引导民众用植树、送花、熟食等有益生态环境保护的方式“文明祭奠”,切实增强公众“火种不入山、林区不用火、上坟不烧香纸”的责任意识和自觉行为。
五、有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清明节期间,林区人为活动增多,野外用火隐患严重,历来森林火情火灾多发。各村(社区)、有关单位务必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上级工作部署。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部署工作,率先垂范督导检查,发生火情要亲临现场组织扑火救灾,高位推动各项森林防灭火工作有效落实。
(二)强化责任落实。坚决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统领,压实部门分工责任制、基层组织管护责任制和森林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制,特别要管好一线巡查检查和巡山看护人员,既要把每个坟头墓地、山头地块、村口路口的防火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员,更要加强督导检查,防范履职不严出现工作漏洞。
(三)强化值班值守。清明节期间,镇、村两级主要领导要坚守防区,加强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调度;各村(社区)、有关单位值带班人员要严格执行24小时在岗位值守,确保政令畅通。发生火情要严格按照有火必报、报扑同步、归口上报的规定,及时、准确、规范地报送火情信息。此外,各村(社区)、有关单位务必于3月31日前将清明节期间森林草原防灭火值班表上报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镇林业服务中心),联系电话:8825150。
(四)强化应急保障。清明期间,所有防扑火力量必须坚守岗位、保持战备状态,所有防扑火机具装备、通信设备、交通工具必须保持完好。接到火情报告后,以副镇长杨庆勇带领的应急扑火队为第一梯队,镇长郑靖超带领的应急扑火队为第二梯队,迅速扑灭火灾;林业服务中心牵头加强扑火队伍的培训演练,做到“拉得出、能战斗、扑得灭”。
附件:1.仁和镇清明节期间增设森林草原防火检查站情况表
2.施甸县人民政府关于清明节期间严防森林草原火灾的通告
附件1 仁和镇清明节期间增设森林草原防火检查站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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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检查站地点 |
检查站人员 |
负责人 |
备注 |
1 |
仁和镇热水塘村铁厂门口 |
段树仙、杨寒、李文广、李兴伟、段从山、蒋德坤 |
段树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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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仁和镇中和村中和小学门口 |
苏金品、徐永宏、龚艳妮、杨进武、赵保国、郭强海、李建华 |
徐永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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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巡查组 |
郑靖超、李银春、杨菊、杨庆勇、李自昌、莽朝吉、张学亮、杨建萍、龙在祥 |
杨庆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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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施甸县人民政府关于清明节期间严防
森林草原火灾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规定,为有效防控森林草原火灾,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现就施甸县清明节期间“文明祭奠”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4月1日至4月12日确定为集中上坟期,全县所有林区实行集中限时上坟和按指定地点集中烧香烛、纸冥、燃放鞭炮制度。因特殊原因不能按规定时段入山祭奠的,需提前1天到当地林业站备案。
二、进入林区的车辆和人员要主动接受森林防火检查站的安全检查,并进行实名登记或扫“防火码”登记,主动交出火种。
三、弘扬绿色、环保新风尚,倡导用植树、鲜花、熟食、插柳条、清扫墓碑及颂读祭文等方式文明祭奠。严禁在林区及林区边缘生火煮食、上坟烧纸、烧香和燃放鞭炮等违规用火行为,违反者,依照《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有关规定,给予从严从重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党员、公职人员要带头做好表率,带头弘扬安全、文明祭奠新风,做好家庭成员的教育管理。党员、公职人员因上坟用火或家庭成员上坟用火引发森林草原火灾的,除依法依规予以处罚外,一律按照干管权限由纪委监委问责处理。
五、对妨碍、阻挠、破坏防火安全检查,恐吓、威胁、殴打防火检查人员的,由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给予警告、罚款、行政拘留等相应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保护森林草原资源,严防森林草原火灾,共建绿色家园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发现火情,请立即拨打报警电话12119。
特此通告。
施甸县人民政府
2021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