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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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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5938-1-/2020-1218002 发布机构 施甸县仁和镇
公开目录 政策文件 发布日期 2020-12-18
文号 浏览量 71
主题词 林业
关于调整充实森林防灭火指挥所成员的通知

仁和镇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充实森林防灭火指挥所成员的通知

各村(社区),各办、各中心(所),驻镇各单位:

由于镇森林防灭火指挥所部分人员工作变动,为继续加强全镇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领导,切实抓好森林防灭火工作,经镇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镇人民政府森林防灭火指挥所成员进行调整充实,现将调整充实后的指挥所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指挥所所长:王 继 镇长

常务副所长:蒋必松 副镇长

副 所 长:李自昌 副镇长、仁和派出所所长

杨汝明 镇武装部长

莽朝吉 镇党政办公室主任

专职副所长:杨建萍 镇林业服务中心主任

成 员:陈丽娟 镇社会事务办主任

杨光甦 镇经济发展办主任

何在权 镇综治办负责人

郭正洲 镇财政所所长

丁志杰 镇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张学亮 镇文广中心主任

王兴娇 镇社保中心主任

杨茂安 镇中心学校校长

黄昆才 仁和司法所所长

段荣伟 仁和卫生院院长

李晓成 仁和电信所所长

赵 龙 施甸职业中学校长

指挥所办公室设在镇林业服务中心,负责办理日常事务工作,由杨建萍兼任办公室主任。在2021年度森林防灭火期间,指挥所成员如有工作变动,由接任工作的领导自行补缺,不再另行发文。

附件:仁和镇人民政府森林防灭火指挥所成员单位森林防灭火职责及责任区分工

仁和镇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1日

附件

仁和镇人民政府森林防灭火指挥所

成员单位森林防灭火职责及责任区分工

根据森林防灭火有关法规及政策的规定,为充分发挥镇人民政府森林防灭火指挥所(以下简称“镇森防指”)成员(单位)在森林防灭火工作中的作用,明确各部门在森林防灭火中担负的责任,履行指导、监督、协调职能,各司其职,切实搞好我镇森林防灭火工作。经镇人民政府研究,特对镇森防指职责作如下规定:

一、镇森防指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上级和镇党委、政府的指示。

(二)研究制定全镇应对森林防灭火工作的决策和指导意见。

(三)负责指导全镇森林火灾的监测预警工作。

(四)组织、指挥、协调森林火灾的应急处置工作。

二、指挥所所长职责

(一)负责镇森防指领导工作。研究、决定全镇森林防灭火重大问题。

(二)审定全镇森林防灭火方针、政策和工作决定。

(三)指挥涉及各部门的森林防灭火重大事宜。

(四)在森林防灭火关键时期,主持召开全镇森林防灭火会议,部署森林防灭火工作。

(五)直接指挥或授权指挥森林火灾的扑救工作。

三、常务副所长职责

(一)协助指挥所长主持指挥所全面工作,定期或不定期主持召开指挥所成员会议、全镇森林防灭火工作会议,协调、研究、解决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重大问题。

(二)依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镇实际,领导业务部门研究制定森林防灭火的政策、规章、制度、措施、办法、预案。

(三)召开业务部门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森林防灭火工作。

(四)指导、检查、督促各村民委员会、各有关单位积极开展森林防灭火工作。

(五)负责指挥森林火灾的扑救工作。

四、副所长(镇党政办主任)职责

(一)在紧急情况下,可代表指挥所长、常务副所长召开指挥所成员会议;协调、研究、解决森林防灭火工作有关的问题。

(二)指导业务部门研究制定森林防灭火的政策、规章、制度、措施、办法、预案。

(三)做好扑救森林火灾相关保障工作。

(四)负责指挥森林火灾的扑救工作。

五、副所长(镇人武部部长)职责

(一)组织、制定森林火灾扑救预案,组织民兵义务扑火队,并进行相应的训练和扑火实战演练。

(二)组织指挥义务扑火队参加当地的森林防灭火和扑火工作。

六、副所长(镇副镇长、派出所所长)职责

(一)开展森林防灭火法制宣传教育。

(二)及时侦破、查处森林火灾案件。

(三)保障扑火救灾交通畅通;维护火场周边地区治安秩序和社会稳定。

七、专职副所长职责

(一)负责主持指挥所日常工作,协助指挥所长、常务副所长抓好全面工作。

(二)指导、监督、检查、管理森林防灭火办公室工作,主持办公室及时研究、制定森林防灭火的规划、计划,搞好森林防灭火的设施和队伍建设。

(三)随时掌握全镇森林防灭火的发展动态,及时研究措施、对策,安排阶段工作,代表指挥所组织实施。

(四)主持召开森林防灭火业务会议,总结交流经验,部署工作。

(五)负责森林火情的指挥。

(六)负责管理森林防灭火专用设备和器材。

(七)负责实施上级指挥部下达的任务和交办的工作。

八、指挥所成员(单位)职责

(一)指挥所成员(单位)的共同职责:

1.参加指挥所召开的有关会议。

2.检查督促挂钩责任区做好森林防灭火工作。

3.积极做好扑火救灾的应急支持保障工作。

(二)指挥所成员(单位)职责

1.镇人武部职责

根据扑救森林火灾的需要,就近调动民兵义务分队参加扑火救灾工作。

2.仁和派出所、镇综治办、仁和司法所职责

开展森林防灭火法制宣传教育;协助森林公安及时侦破、查处森林火灾案件;保障扑火救灾交通畅通;维护火场周边地区治安秩序和社会稳定。

3.镇财政所职责

负责镇级森林防灭火专项资金的筹措和调度,监督业务部门搞好资金的管理使用。

5.仁和电信所职责

负责搞好森林防灭火电视电话会议的服务;负责提供扑火救灾的通信保障;适时免费发送森林防灭火警示信息;开通免费拨打森林火灾专用报警电话“12119”的服务。

6.镇社会事务办职责

对因森林火灾致使人民生命财产遭受损失的、或在扑救森林火灾中发生伤残和死亡的人员,按有关规定积极做好安置、处理善后工作;指导有关部门加强对痴、呆、聋、哑、疯五种人的监控,防止其引发森林火灾。

7.镇社保中心

镇社保中心主要负责所挂村的森林防灭火工作。

8.镇文广中心职责

开展森林防灭火宣传,及时宣传报道森林防灭火工作动态,按有关规定负责扑救森林火灾的宣传报道工作。

9.镇农业技术服务中心职责

将森林防灭火工作纳入农村环保的重要内容,配合森林防灭火部门搞好森林防灭火宣传教育;督促指导农村完善火源管理制度、督查防扑措施到位情况,科学合理地安排和疏导农业生产用火。做好库区周围的森林防灭火工作;飞机实施吊桶灭火时,提供水源保障。

10.镇经济发展办职责

将森林防灭火安全作为主要职责,负责挂钩村森林防灭火工作。

11.教育部门职责

负责中小学生的森林防灭火宣传教育。

12.仁和卫生院职责

负责森林火灾的伤病救护工作。

13.镇森防指办公室(镇林业服务中心)职责

贯彻落实上级和镇党委、政府的指示;研究、拟定全镇应对森林火灾的决策和指导意见;负责指导全镇森林火灾的监测预警工作;组织、指挥、协调森林火灾的应急处置工作;组织专门力量对森林火灾事故现场进行调查,建立专项火灾档案,并提出灾害恢复的意见和建议。

九、镇森防指成员(单位)森林防灭火责任区

(一)镇党政办(成员单位)负责杨家山村,丛杆村、责任人莽朝吉,镇森林防灭火办联络员苏金品。

(二)仁和派出所(成员单位)负责热水塘村、复兴村,责任人李自昌,镇森林防灭火办联络员苏金品。

(三)仁和司法所、综治办(成员单位)负责瓦房村、仁和村,责任人黄昆才、何在权,镇森林防灭火办联络员苏金品。

(四)镇财政所(成员单位)负责张家村、苏家村,责任人郭正洲,镇森林防灭火办联络员苏金品。

(五)镇农业服务中心(成员单位)负责保场村、金鸭塘村、交邑村,责任人丁志杰,镇森林防灭火办联络员苏金品。

(六)镇社会事务中心(成员单位)负责五楼村、土官村,责任人陈丽娟,镇森林防灭火办联络员苏金品。

(七)镇社保中心(成员单位)负责中和村、查邑村,责任人王兴娇,镇森林防灭火办联络员苏金品。

(八)镇林业服务中心(成员单位)负责勒平村、责任人杨建萍,镇森林防灭火办联络员苏金品。

(九)镇文广中心(成员单位)负责茨菇村、菠萝登村,责任人张学亮,镇森林防灭火办联络员苏金品。

(十)镇经济发展办(成员单位)负责银滚坡村、菠萝村,责任人杨光甦,镇森林防灭火办联络员苏金品。

十、有关要求

(一)请各成员单位指定一名联络员,并于12月30日前将联络员的姓名及手机号码报镇森林防灭火办公室。其职责是:加强与挂钩单位及镇森林防灭火办公室联络森林防灭火工作相关事项。

(二)各成员单位在森林防灭火期间,至少要到责任区督查工作3次,分别在春节前、3月上旬及清明节前进行;检查结束后要专题将督查情况书面反馈镇森林防灭火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