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38-1-/2020-0515002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仁和镇 |
公开目录 | 政策文件 | 发布日期 | 2020-05-15 |
文号 | 浏览量 | 20 |
仁和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仁和镇2020年地震应急防范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
经镇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将《仁和镇2020年地震应急防范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仁和镇人民政府
2020年5月14日
仁和镇2020年地震应急防范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加强2020年地震重点危险区抗震救灾应急准备工作的有关要求切实做好2020年地震应急防范工作,根据《保山市2020年地震重点危险区应急防范工作方案》(保抗指发〔2020〕1号),《施甸县2020年地震重点危险区应急防范工作方案》(施政府办发〔2020〕17号),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重要论述,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树立防大震、救大灾的底线思维,认真贯彻落实“分级负责、统一领导、预防优先、属地为主、快速反应、相互协同”的抗震救灾新机制和应急防范主体责任,按照“两个坚持、三个转变”要求,更加突出“防”的作用,始终做到“有震无震按有震防,大震小震按大震防”“只要有1%的可能,就要做100%的准备”,做好全镇防震减灾各项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提高思想认识,压实工作责任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防震减灾工作,把防震减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健全工作制度,明确职责。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云南省防震减灾条例》和党中央、国务院、应急管理部、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防震减灾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深入推进防震减灾工作高效、有序开展。
(二)强化应急值守。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要健全应急值班值守制度,严格落实负责人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进一步加强各单位间沟通联络、信息共享,明确值班要求,做到反应迅速、及时准确、运转高效、安全保密。
三、工作任务及责任分工
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云南省防震减灾条例》《施甸县地震应急预案》《施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施甸县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的通知》(施政办发(2019)80号)精神,认真落实部门职责和分工,密切协调配合,压实工作责任,形成工作合力。
(一)武装部:1.及时牵头依据《施甸县2020年地震重点危险区应急防范工作方案》,制定《仁和镇2020年地震重点危险区应急防范工作方案》。2.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灾民和灾民生活救助。3.做好抗震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发放。4.加强应急队伍建设。承担本级抗震救灾指挥部抗震救灾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二)项目办:1.抓好新建工程、农村居民住房学校医院等区域的抗震设防管理,在高烈度区积极推广减隔震技术。2.做好各类危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城市市政设施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预审和工程质量管理。3.做好农村住房抗震安全的监测排查和修缮加固监管工作。4.负责全镇应急避难场所的规划建设,并确保功能完善、运转正常。5.在应急避难场所设置地震应急疏散示意图、标志牌等标识。6.地震发生后及时组织配合编制地震灾区恢复重建规划,协调农村灾民毁损危房屋恢复重建补助。7.加强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和抗震设防要求监督管理。对新建、改扩建的建设工程严格按照《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15)确定抗震设防烈度确保各类建设工程符合工程抗震设防要求。承担本级抗震救灾指挥部抗震防震(恢复重建)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三)安监站:要加强与县地震局地震监测预报中心的交流,注重震情信息、灾情信息、异常信息的互通,确保及时有效开展震情跟踪和震情会商研判工作,提高震情研判的科学性。
(四)仁和国土所:做好防震减灾专项规划,在城乡规划项目审批中合理规划应急避难场所。加强地震地质次生灾害的调查与防治工作。健全地质灾害防治制度和突发险情处置机制,对全镇具有潜在威胁的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全方位排查,完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落实监测预警、应急避险等防范措施。
(五)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做好河道、水库、湖泊及各类水利工程设施的除险加固和抗震设防,组织做好灾区受损和被毁水利工程的修复。
(六)中心学校:加强对学校开展地震安全隐患排查和地震风险评估,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消除地震安全隐患。将防震减灾知识教育纳入学校安全教育并加以普及,每个学期组织开展不低于一次地震应急疏散演练和防震减灾科普知识宣传培训,坚持常态化,提高师生自防、自救、互救能力。配合县级教育体育部门做好灾后学校重建及秩序恢复工作。
(七)仁和派出所:打击破坏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做好抗震救灾现场治安警戒,协助组织灾区群众安全撤离或转移,做好地震应急治安保障;依法实施通往灾区道路的交通管制;及时查处制造、传播地震谣言的违法行为。
(八)财政所:做好防震减灾工作资金保障,安排抗震救灾应急备用资金,做好抢险救灾与灾后恢复重建资金调度、管理。
(九)仁和卫生院:加强对卫生院开展地震安全隐患排查和地震风险评估,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消除地震安全隐患;积极开展防震减灾卫生健康知识科普教育宣传;地震发生后组织医疗、卫生防疫和心里救援队伍赶赴地震灾区,抢救、转运、医治伤病员,开展灾区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做好饮用水安全监督检查,开展灾后心理援助。
(十)仁和市场管理所:做好灾区食品、药品安全的监督检查。
(十一)宣传办:1.组织开展防震减灾知识宣传。在防震减灾日、科普宣传周等重要时段,积极组织开展防震减灾科普宣传活动。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手机短信等媒体和现代信息传播手段,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防震减灾知识宣传,不断提高防震减灾知识普及率,切实提高全县广大人民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2.做好地震舆情报送。健全舆情收集、分析、引导和信息发布机制,规范防震减灾信息发布工作。健全地震新闻发布和宣传报道工作制度、地震谣传误传事件应对处置预案,积极、主动、科学、稳妥、客观地做好地震事件新闻宣传工作。3.开展科普创建工作。认真组织开展好2020年防震减灾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推动防震减灾工作向村(社区)拓展,向基层延伸,夯实防震减灾工作基础,融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不断提高基层防震减灾能力和水平。
(十二)电信、移动、联通部门:组织灾区受损通信设施的抢修和恢复重建,保证通信畅通。
(十三)供电所:做好电力设施抗震设防工作;组织开展灾区受损电力设施抢修和电力供应恢复工作,保证灾区电力供应。
(十四)组织办:积极推进和壮大地震应急志愿者队伍建设,建立震时迅速调集和组织动员地震志愿者队伍的机制。
(十五)民政办:做好抗震救灾捐赠款物的接收、使用和管理。
(十六)其他部门:其他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云南省防震减灾条例》《地震应急预案》等的规定,履行好部门职责。
四、工作要求
(一)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要按照分解任务要求开展有关工作,层层落实责任,确保地震应急防范工作顺利开展。
(二)加强督促检查。镇人大、镇纪委要加大对该工作方案落实的督查,对地震应急防范工作不落实的单位和部门实施行政问责。镇级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本行业和各村(社区)地震应急防范工作的检查指导和督促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