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38-1-/2020-0515001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仁和镇 |
公开目录 | 政策文件 | 发布日期 | 2020-05-15 |
文号 | 浏览量 | 34 |
仁和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仁和镇防震减灾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
经镇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将《仁和镇防震减灾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仁和镇人民政府
2020年5月14日
仁和镇防震减灾应急预案
第一章总则
为了增强政府应对和处置地震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震时人员伤亡和减轻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镇行政区域内处置地震灾害事件的应急活动。
工作原则:全镇防震减灾救援工作在镇政府的统一指挥下实施,对上接受县抗震减灾指挥部的领导。地震灾害发生后,各村、单位、学校和企业等要立即按照本预案任务职责紧密配合,协同行动开展地震应急工作,确保地震应急工作快速、有序、高效地实施。
启动条件:本预案启动的条件是当接到上级政府针对本行政区域在内的防震通知或有感以上地震突然发生后,镇政府立即宣布启动本预案,全镇按预案要求开展地震应急工作。
第二章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地震应急指挥机构
镇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王 继 镇长
副组长:杨汝明 镇武装部长、民政办主任
成 员:杨品福 镇人大主席
杨庆勇 副镇长
罗绍平 副镇长
李自昌 副镇长、仁和派出所所长
蒋必松 副镇长、扶贫办主任
李梦竹 镇宣传委员
张培泽 镇党政办负责人
郭正洲 镇财政所所长
段荣伟 仁和卫生院院长
杨茂安 镇中心学校校长
丁志杰 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何在权 镇综治办专职副主任
杨光甦 镇安监站站长
杨 栓 仁和国土所所长
黄昆才 仁和司法所所长
镇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在镇党政办,由张培泽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镇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一)震后迅速联络、派人到各村、企业调查了解灾情,初步确定极震区位置和范围及伤亡等情况,快速向县委、县政府报告,并视灾情立即安排部署全镇抗震救灾工作;
(二)配合上级灾情调查组深入灾区调查了解灾情;
(三)配合上级抢险救灾应急分队迅速开展人员和财产抢救等工作;
(四)配合上级医疗救护应急分队迅速开展对受伤人员的紧急救护及灾区防疫等工作;
(五)配合上级治安维护应急分队维护好灾区社会治安;
(六)配合上级通讯保障应急分队迅速修复被破坏的通讯设施,尽快恢复灾区通讯联络;
(七)配合上级交通运输应急分队迅速修复被破坏的交通设施,尽快恢复灾区交通畅通;
(八)配合上级水电保障应急分队迅速恢复灾区的供水、供电等工作;
(九)配合上级社会保障和物资供应组做好灾区灾民安置,救灾物资供应、发放,死难者善后处理等工作;
(十)配合上级宣传报道组,迅速向群众宣传防震减灾科普知识,安抚人心,稳定社会。同时,做好对外新闻宣传报道等工作;
(十一)配合上级工程抗震组迅速开展受灾建筑物的核查、评估等工作。
三、工作小组职责
(一)综合协调组:由张培泽同志负责。主要任务是:震后,迅速了解、收集和汇总灾情和抗震救灾进展情况,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贯彻镇防震减灾领导小组的指示和部署,组织协调指挥部各组的抢险救灾工作,并督促落实;负责对外联络和上级抗震救灾现场指挥人员及救援队伍的接待、安排等工作;负责对地震灾害事件进行调查,总结地震应急工作并提出改进建议;办理镇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事宜。
(二)宏观监测组:由杨栓同志负责。主要工作任务是:震前负责组建全镇宏观监测即灾情速报员、地震知识宣传员队伍。震后,配合上级地震现场工作组开展现场强余震监测和开展地震灾害损失调查及快速评估工作等。
(三)抢险救灾组:由杨汝明同志负责。主要任务是:震前配合上级武装部根据应急工作的需要做好民兵应急分队的培训演练。震后,配合上级抢险救灾应急分队工作:迅速赶赴灾区快速抢救被埋压的人员;及时运送重伤员和救灾物资;组织开展重大受损工程的抢险;组织各厂矿企业民兵、职工保护、抢修主要生产设备,尽快恢复生产。
(四)医疗救护组:由段荣伟同志负责。主要任务是震前做好救灾药品和器械的储备。震后配合上级医疗救护应急分队迅速开展工作,根据灾区救灾需要,分片设立救护站,部署救护力量,并妥善安置重伤员;防止和控制疫情的发生蔓延;做好灾区卫生防疫和水源化验、消毒、管理等工作。
(五)治安维护组:由杨品福同志负责。主要任务是震前检查排除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安全隐患。震后配合上级治安维护组工作;保卫首脑机关及要害部门的安全;维护灾区社会治安会严防各种破坏活动活;抢救并保护镇级国家重要财产、文物、档案材料和贵重物品;迅速检查受破坏的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生产、储存场所,清除次生灾害隐患;疏导交通,必要时实行交通管制。
(六)通讯保障组:由移动电信联通有关同志负责。主要任务是:震前做好备用通讯器材的储备。震后,配合上级通讯保障应急分队迅速修复被破坏的通讯设施,尽快恢复灾区通讯联络。
(七)交通运输组:由罗绍平同志负责。主要任务是:震前做好备用交通线路的勘察等工作。震后,配合上级交通运输应急分队工作,快速组织力量抢修通向震区的道路、桥梁,快速恢复交通运输;调集抢险救灾运输车队,优先保证抗震救灾物资和人员的运送;及时向各医院和各救护站运送伤病员。
(八)社会保障组:由张庆勇同志负责。主要任务是:震前规划设置地震紧急疏散通道和避难场所。震后,配合上级社会保障组工作,组织群众紧急疏散避险,并按预定区域搭设防震棚;安置因房屋倒塌而无家可归的人员,组织群众做好各类次生灾害和强余震的防范;做好死难者的善后工作,妥善安置丧失亲人的孤儿和老人。
(九)物资保障组:由郭正洲同志负责。主要任务是:震前储备食品和应急油品等物资,加固油库、加油站等设施。震后,配合上级物资供应组工作,调运粮食、食品和救灾物资,保证灾区群众的生活必需品供应及救灾工作的物资供应;组织好外地支援物资的接收、登记、分配、运送和发放,安排好灾区群众的生活。
(十)工程抢险组:由罗绍平同志负责。主要任务是:震前检查加固城区供排水、供暖、道路、桥梁及其它生命线工程设施。震后,配合上级工程抗震组工作,抢修城区遭破坏的供排水、供暖、道路、桥梁、及其它生命线工程设施,尽快恢复城镇基础设施功能;协助民政部门指导群众搭设防震棚;组织开展受损建筑物安全鉴定工作;组织开展城镇基础设施灾情调查,为震害损失评估提供准确数据。
(十一)水利保障组:由段子平同志负责。主要任务是:震前检查加固各种供排水设施。震后,配合上级水利保障组工作,得到防汛通知后,立即实施防汛工作;协同防疫部门,保障灾区安全生活用水;抢修水利设施。
(十二)电力保障组:由杨晨同志负责。主要任务是:震前做好应急物资储备。震后配合上级电力保障应急分队快速抢修被破坏的发、送、变、配电设施,尽快恢复灾区用电供应。
(十三)新闻宣传组:由李梦竹同志负责。主要任务是:震前应用各种宣传手段广泛宣传发动,有效增强民众的防震减灾意识和能力,动员建立应对地震突发事件的社会机制。震后,配合上级宣传报道组的工作,迅速向群众宣传防震减灾科普知识,安抚人心,稳定社会,激励和引导群众振奋精神,科学防震,恢复生产,重建家园。
第三章震前预防行动
在接到上级针对本地区的地震警报后,全镇预防行动的重点是:
一、防御措施
(一)由宏观监测组负责,认真组建全镇的宏观监测即灾情速报员、地震知识宣传员队伍,在县地震局的指导下,完善工作制度,加强工作纪律,建好通讯录,加强通信联络,建立健全宏观异常、地震灾情报告方式,实行规范化管理。加强加密宏观异常观测,实行每天宏观异常零报告制度,发现异常现象,及时报告县地震局。
(二)由宣传报道组负责,加强加密对群众的地震科普宣传工作,及时公布地震信息,平息地震谣传、误传,保持社会安定,广泛深入地动员建立应对地震突发事件的社会参与机制,有效增强全镇民众的防震减灾意识和能力。
(三)由治安维护组负责检查排除镇域内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安全隐患。
(四)由医疗救护组负责做好救灾药品和器械的储备,检查加固镇卫生院的设施等。
(五)由通讯保障组、交通运输组负责做好备用通讯器材的储备和备用交通线路的勘察等工作,对震时急需征用的交通运输工具进行造册登记。
(六)由社会保障组、物资保障组负责规划设置地震紧急疏散通道和避难场所,储备必要的食品、帐篷和应急油品等应急物资。
(七)由工程抢险组负责检查加固供排水、道路、桥梁及其它生命线工程设施。
(八)由水利保障组、电力保障组负责检查加固各种供电、供排水及水利、电力设施。
二、地震演习演练
各行政村、单位、学校和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要按照预案要求,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开展不同形式和规模的地震应急模拟演练,提高群众地震时的应急应变防护能力。同时,要组织应急人员开展培训学习地震应急知识,提高业务知识和技能素质。
第四章震后应急行动
一、快速上报灾情
地震灾情速报内容包括地震造成破坏的范围、人员伤亡、经济影响和社会影响等。地震灾害事件发生后,全镇迅速启动地震灾情速报工作,各村(社区)、单位、学校和厂矿企业要把了解收集到的灾害损失情况信息快速报告给镇政府办公室,并进一步做好灾情了解收集和按时上报工作;镇政府按灾情速报要求不断将了解到的情况上报县政府办公室和县地震局。
二、保持联络畅通
确保联络畅通,保证震情、灾情信息和应急指挥命令畅通。通讯组负责采取措施及时恢复灾区遭地震破坏的通信线路和设备,确保应急指挥通信畅通。各村(社区)、单位、学校和厂矿企业一旦遇到通讯联络中断暂时无法恢复的情况下,必须采取由交通员交通通信方式报告灾情,不得以各种理由延误报告灾情。
三、紧急指挥协调
在接到上级政府防震应急通知或破坏性地震突然发生后,镇政府迅速决策实施地震应急:1.工作人员立即到岗开展工作;2.迅速接通与各村的电话联络,快速向各村了解震感、灾情;3.向震中区派出现场灾情调查工作队,深入了解灾情;4.迅速向县政府报告初步了解到的灾情;5.根据受灾情况,先行安排部署群众自救、互救,最大限度地减轻了地震灾害损失;6.遇到破坏性地震,请求县政府援助。
四、紧急处置工作
(一)紧急处置的主要内容:1.收集并及时上报信息(包括地震破坏、人员伤亡和被压埋的情况、灾民自救互救成果和救援行动进展情况);2.配合上级应急救援队工作,分配救援任务、划分责任区域,组织接待境外救援队、分配搜索营救任务,协调各级各类救援队伍的行动;3.组织查明次生灾害源等威胁,采取防御措施,组织力量消除或减轻次生灾害后果,必要时疏散居民;4.组织协调抢修通信、交通、供水、供电等生命线设施;5.按照救灾需求,组织援助物资的接收与分配;6.组织开展建筑物安全鉴定工作;7.组织开展灾害损失调查评估工作。
(二)救援队伍的指挥与协调:1.各级各类救援队伍要服从镇防震减灾领导小组的指挥与协调。救援队伍到达灾区后向现场指挥部报到,报告队伍实力,了解灾情与救援行动进展;2.由现场指挥部划定责任区,部署救援任务;3.在救援行动中随时报告工作进度、新情况、新问题及转移、撤离安排和其它需要请示的事项。
五、人员抢救与工程抢险
由抢险救灾组负责当好参谋向导,配合上级紧急救援队伍开展灾区搜救工作。
由医疗救护组配合上级医疗救护、卫生防疫紧急救援队伍开展救治伤员和灾区防疫工作。
由交通运输组配合上级交通运输应急分队工作,根据需要实施交通管制,设立应急救援“绿色通道”,保障各种救灾物资和人员通行。
在地震废墟中抢救搜索营救人员的实施程序为:
1.现场快速展开工作是现场快速勘察,设置警戒线,建立救援基地;
2.搜索行动是展开人工搜索尽快发现地表或浅埋的受难者;
3.营救行动是采用起重、支撑、破拆及狭窄场地营救,高空营救等方式,使受难者脱离险境;
4.医疗救护行动是由具有急救经验的专业医务人员进行现场救助,迅速转运医疗救助站。
5.不同救援队伍之间要积极进行救援功能的衔接与相互配合;友邻队伍之间要划分责任区边界,同时关注结合部;区块内各队伍之间要协商解决道路、电力、照明、有线电话、网络、水源等现场资源的共享或分配;各队伍之间要保持联络,互通有无,互相支援,遇有危险时传递警报并共同防护。
六、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对震损建筑物能否进入、能否破拆要进行危险性评估;探测泄漏危险品的种类、数量、泄漏范围、浓度,评估泄漏的危害性,采取处置措施;监视余震、火灾、爆炸、放射性污染、滑坡崩塌等次生灾害危险,监视损毁高大构筑物继续坍塌的威胁和因破拆建筑物而诱发的坍塌危险,及时向救援人员发出警告,采取防范措施。
七、群众的安全防护
社会保障组要制定群众疏散撤离的方式、程序等行动的具体组织指挥方案,规定疏散撤离的范围、路线、避难场所和紧急情况下保护群众安全的必要防护措施。
八、次生灾害防御
由治安维护组配合上级公安等部门对灾区易于发生次生灾害的地方、行业和设施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加强监控,防止灾害扩展,减轻或消除污染等危害。对灾区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火灾发生,处置地震次生灾害事故。对储存危险、爆炸物品的仓库和设施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加强监控,保证物品不流失、不损失、不发生事故。
九、地震灾害调查与灾害损失评估
由宏观观测组配合上级地震等部门开展地震烈度、地震宏观异常现象、地震社会影响和各种地震地质灾害调查以及地震灾害损失评估(包括人员伤亡、地震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间接经济损失和救灾直接投入费用构成)等工作。
第五章后期处置
一、震后重建工作
深入宣传发动群众,积极开展震后重建工作,在各级组织的帮助下,激励和引导群众振奋精神,科学防震,恢复生产,重建家园。
二、保险理赔
协同各保险公司,做好震后保险理赔和给付工作。
三、调查和总结
由综合协调组负责对地震灾害事件进行调查,总结地震应急工作并提出改进建议。
第六章其它地震事件处置
一、有感地震应急
有感地震是指人们感觉到的、但未直接造成人员重伤和死亡以及显著财产损失的地震。
镇境内发生有感地震并可能产生较大社会影响时,镇政府加强防震减灾宣传,做好保持社会稳定工作,并将应急情况及时上报县政府并抄报县地震局。
二、平息地震谣言
镇内出现地震谣言并对社会正常生产生活秩序造成较严重影响时,镇政府要加强防震减灾科普宣传工作,采取措施平息地震谣言。并将应急情况及时上报县政府,同时抄报县地震局。
三、邻区地震应对
地震发生在邻区,但对我镇造成震灾损失或严重社会影响时,根据初步判定的震灾损失或影响程度,适时启动本预案。
第七章附则
一、本预案经镇人民政府批准发布后,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学校及镇内各企业应根据本预案的要求,制定完善各自的地震应急措施,做到防患未然。
二、领导小组、防震减灾联络员及应急救灾队员因工作变动,不在其岗位的由接任者自行替补。
三、为适应地震灾害事件应急对策的不断完善和地震应急机构的调整,需及时对预案进行修订,使其不断完善。
四、本预案由仁和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五、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