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38-1-/2020-0520006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仁和镇 |
公开目录 | 政策文件 | 发布日期 | 2020-05-20 |
文号 | 浏览量 | 25 |
仁和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仁和镇人社行业扶贫百日攻坚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
经镇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将《仁和镇人社行业扶贫百日攻坚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仁和镇人民政府
2020年5月18日
仁和镇人社行业扶贫百日攻坚实施方案
按照市人社局及县委、县政府关于在组织开展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百日总攻坚行动的要求,为贯彻执行好《施甸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施甸县2020年脱贫攻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施开组〔2020〕17号)、《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保山市人社行业扶贫百日攻坚实施方案》的通知》(保人社发〔2020〕40号)精神,结合全镇人社行业扶贫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一)就业扶贫
1、实现全镇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率达到65%,农村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率达65%。
2、实现全镇未脱贫人口、有劳动力和就业意愿的建档立卡“零转移就业家庭”至少1人实现就业。
3、确保贫困劳动力至少获得3个以上有针对性的岗位信息。
4、新产生的“零转移就业家庭”发现一户帮扶一户,确保新出现的“零转移就业家庭”1个月内重新就业。
(二)技能扶贫
1.确保贫困劳动力至少获得1个职业培训信息。
2.确保有培训意愿的贫困劳动力至少接受1次职业技能培训。
(三)社保扶贫
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100%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二、主要措施
(一)切实抓好就业扶贫
1、着力抓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用好用足各级制定的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的政策措施,全力稳岗拓岗,确保贫困劳动力至少获得3个以上有针对性的岗位信息。优先支持贫困劳动力务工就业,优先在企业复工复产、重大项目开工、物流体系建设等方面组织和使用贫困劳动力。加强劳务输出地和输入地精准对接,“点对点”“一站式”帮助贫困劳动力有序返岗。实现全镇未脱贫人口、有劳动力和就业意愿的建档立卡“零转移就业家庭”至少1人实现就业。对能外出务工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做到岗位推荐全覆盖;促进扶贫车间、合作社、返乡创业平台就近就地吸纳就业人员;通过帮扶仍无法实现市场就业的,统筹生态护林员、河道管理员、公路养护员、保洁员、扶贫信息员等乡村公益性岗位,优先安排贫困劳动力。建立监测和帮扶长效工作机制,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疫情等原因收入骤减或支出骤增户加强监测,提前采取针对性帮扶措施,做到新产生的“零转移就业家庭”发现一户帮扶一户,确保新出现的“零转移就业家庭”1个月内重新就业。实现全镇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率达到65%,农村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率达65%。
2、着力落实好各项就业优惠政策。按照《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保山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扶贫工作的通知》(保人社联〔2020〕24号)要求,认真落实好各项优惠政策,扎实抓好稳就业工作。鼓励贫困劳动力创业,对符合条件的给予最高不超过1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促进扶贫车间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对每吸纳1名贫困劳动力按照其发给贫困劳动力工资额的15%给予扶贫车间奖补;对“返贫”劳动力可开发一批公益性岗位,按每人每月不低于10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
3、着力做好“易迁点”就业服务工作。加大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特别是县城和集镇安置点搬迁群众就业培训力度,不断提升就业服务水平,加大劳务输出力度,建设扶贫车间,充分挖掘就业岗位,精准推荐就业岗位和职业培训信息,确保有就业意愿的搬迁劳动力至少获得3个以上有针对性的岗位信息,有培训意愿的搬迁劳动力享受1次免费职业培训。对800人以上符合条件的易迁点,按每年不超过10万元的标准给予就业创业服务站(点)“易迁点”服务补贴。
4、着力深化沪滇劳务协作工作。按照《施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下达2020年沪滇劳务协作指标任务的通知》要求,督促指导好镇村进一步深化沪滇劳务协作工作,助力脱贫攻坚。
(二)切实抓好技能扶贫
全面加强宣传动员,通过广播、电视、网站、微信、宣传手册、进村入户进行实地动员等多种方式,利用重要节假日、赶街天等节点,大力宣传各级各类就业创业优惠政策和就业致富典型,使各类就业创业政策家喻户晓,并激发搬迁劳动力主动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创业热情。确保贫困劳动力至少获得1个职业培训信息。确保有培训意愿的贫困劳动力至少接受1次职业技能培训。
(三)切实抓好社保扶贫
确保贫困人口基本养老保险应保尽保。积极主动开展社会保险扶贫政策宣传和参保登记等经办服务工作,切实落实为建档立卡未标注脱贫的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体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政策,确保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60周岁以上的贫困人口按时足额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要围绕攻坚目标,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工作责任,统筹推进各项工作,确保完成脱贫攻坚任务,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经办机构具体落实。
(二)集中力量,合力攻坚。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要加强与扶贫、财政等部门沟通协调,发现问题及时向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汇报,做到优势资源高度整合,工作力量高度统筹,集中精力打好人社行业扶贫“歼灭战”。
(三)加大宣传,营造氛围。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要深入贫困人员家中走访,广泛宣传扶贫政策,提高贫困人员的就业培训和参保意识;要加大对“人社行业扶贫百日攻坚行动”的宣传,大力宣传攻坚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工作成效明显、工作业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营造你追我赶、齐头并进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