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38-1-02_A/2016-0905005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仁和镇 |
公开目录 | 政策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6-08-15 |
文号 | 浏览量 | 26 |
各村(社区),镇直各部门、各二级站所:
《仁和镇对内对外宣传报道奖励办法》已经镇党委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积极组织稿件撰写,踊跃投稿。
中共仁和镇委员会
2016年8月18日
仁和镇对内对外宣传报道奖励办法
为调动全镇新闻工作者和广大通讯员的写作积极性,充分利用仁和镇现有宣传平台,巩固壮大主流思想舆论,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达到团结稳定鼓劲的目的,特制定本办法。
一、目的意义
为适应新形势下宣传工作的需要,必须充分调动全镇新闻工作者、宣传干部和广大通讯员的积极性,形成合力,把仁和镇的资源优势、发展成绩和经验、政策环境、优势产业和特产等在《保山日报》、《施甸通讯》、施甸手机快讯、《水墨施甸》官方公众微信平台、仁和镇微信公众号、仁和镇政府门户网站等媒体上发表出去,让全县人民广泛知晓,真正让人民群众了解仁和,让美丽仁和的形象深入人心,为赢得更多的发展机遇提供舆论支持。
二、基本原则
开展对内宣传报道及奖励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实事求是原则。坚持按照新闻真实性的要求,宣传新闻报道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做到报道准确无误,避免失实和差错。
——正面宣传原则。紧紧围绕镇党委确定的“融合发展型特色农业、商贸型特色小镇、休闲观光型乡村旅游”的发展战略,全面宣传我镇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成绩、经验和优势等正面的新闻报道,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服务大局原则。必须紧紧围绕镇域经济发展的大局,服务于镇党委中心工作,重点宣传报道事关全县发展大局的稿件。
三、奖励范围
本办法所指新闻作品指反映我镇人和事的消息、通讯、特写、调查报告、新闻图片、新闻视频。
媒体包括镇级:仁和镇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施甸县仁和镇公众微信平台、《仁和信息》。
县级:施甸新闻网、《施甸通讯》、施甸手机快讯、《水墨施甸》官方公众微信平台。
县级以上主要媒体。
四、奖励标准及办法
(一)奖励标准
1、凡在国家级主要网络、报刊、杂志发表稿件(含新闻图片或视频),头版奖励800元/条,其他版面500元/条。
2、凡在省级主要网络、报刊、杂志发表稿件(含新闻图片或视频),头版篇奖励500元/条,其他版面200元/条。
3、凡在市级主要网络、报刊、杂志发表稿件(含新闻图片或视频),头版篇奖励300元/条;不属头版头条的,300字以下每篇奖励30元,300字—1000字每篇奖励50元,1000字以上每篇奖励80.00元。
4、凡在县级主要网络、报刊、杂志发表稿件(含新闻图片或视频),300字以下每篇20元,300字—1000字每篇奖励30元,1000字以上每篇奖励50元。
5、凡在《仁和信息》、仁和镇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仁和镇公众微信平台发表稿件,300字以下每篇5元,300字—1000字每篇奖励10元,1000字以上每篇奖励20元/条。
(二)奖励办法
1、稿件发表统计时间为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次年1月份一次性兑现奖励资金。
2、同一篇稿件发表的,不重复进行计算,只以最高的奖励标准进行奖励;由多人合作的,由合作者自主分配奖金。
六、附则
(一)本办法自2016年1月1日起实行,原仁发〔2011〕90号的奖励办法不再实行。
(二)本办法由仁和镇宣传办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