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38-1/20240808-00001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仁和镇 |
公开目录 | 政策文件 | 发布日期 | 2024-08-08 |
文号 | 浏览量 | 2 |
仁政发〔2024〕23号
各村,各办(中心)、所,驻镇各单位:
为实施好中央财政保费补贴农产品保险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农业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629号)《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险费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金〔2016〕123号)《云南省实施中央财政保费补贴农产品保险工作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云财规〔2024〕5号)《关于印发保山市实施中央财政保费补贴农产品保险工作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保财外金〔2024〕20号)《施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施甸县2024年中央财政保费补贴农产品保险工作的通知》(施政办发〔2024〕39号)等法律法规及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部署,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调推进”的工作原则,完善优化工作机制和发展模式,全面开展中央财政保费补贴农产品保险,不断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增加农业保险品种、提高风险保障程度、加强农业大灾巨灾风险防范,建立健全农业风险转移分散和保障机制,减少灾害、疫病和市场等因素对农业发展的冲击,稳定农业生产、增加农民收入,促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和高原特色现代农业跨越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引导的原则。政府通过保费补贴和其它支农惠农政策有机结合,引导和鼓励农民、涉农企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等参加政策性能繁母猪、育肥猪保险,调动多方力量共同投入,增强农业生产抗风险能力,确保政策性能繁母猪、育肥猪保险工作顺利推进。
(二)坚持市场运作的原则。在政府引导、政策支持基础上,政策性能繁母猪、育肥猪保险以保险经办机构市场化运作为依托,由保险经办机构根据自身能力,建立经营风险预警防控机制,积极运用市场化手段防范和化解风险。
(三)坚持广泛参与的原则。能繁母猪、育肥猪保险是一项社会化系统工程,需要各级政府和财政部门、农业农村、保险经办机构、龙头企业、养殖协会等相关各方的共同努力,促使符合条件的养殖户积极投保,将符合条件的能繁母猪、育肥猪全部纳入保险范围。
(四)坚持协同推进的原则。能繁母猪、育肥猪保险保费补贴政策要同其它支农惠农政策和农业信贷政策有机结合、协同推进,充分发挥财政政策的综合效应。
三、目标任务
仁和镇计划能繁母猪投保4500头,育肥猪投保8000头,做到应保尽保,不得选择性投保。
四、规范投保
(一)保险经办机构:由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施甸县支公司承担保险出单、保费划转、赔款理算、赔款支付等工作。镇综合保障和技术服务中心将组织人员联合对全镇范围内养殖业保险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措施不力、进展缓慢、影响育肥猪、能繁母猪、育肥猪保险工作顺利开展的村委会,报镇人民政府予以通报批评。
(二)保险范围:仁和镇辖区内经过国家和地方强制免疫病种的育肥猪、能繁母猪养殖户,包括散养户、规模养殖场、养殖企业,均可投保育肥猪、能繁母猪保险。
(三)保险条件:投保能繁母猪必须是12月龄至48月龄的经产母猪,未配种后备母猪不得纳入能繁母猪保险范围。投保育肥猪包括后备母猪、20kg或20kg以上(双月龄或双月龄以上)的商品猪均可纳入育肥猪投保范围。做到应保尽保、选择性投保一律不允许参保。
(四)投保方式:统一采用中国人寿财险APP进行投保,能繁母猪采用猪脸识别投保,育肥猪采用点数识别投保,猪耳标对应猪头数发放给养殖户,由养殖户自行妥善保管,如有耳标遗失情况不再进行理赔。
(五)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间内,出现下列情况死亡的,保险经办机构负责赔偿。育肥猪、能繁母猪:火灾、爆炸、泥石流、山体滑坡、建筑物倒塌、空中运行物体坠落等意外事故;暴雨、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风灾、雷击、冰雹、冻灾、地震;疾病疫病:猪丹毒、猪肺疫、猪水泡病、猪链球菌、猪乙型脑炎、附红细胞病、伪狂犬病、猪细小病毒、猪传染性萎缩性鼻炎、猪支原体肺炎、旋毛虫病、猪囊尾蚴病、猪副伤寒、猪圆环病毒病、猪传染性胃肠炎、猪魏氏梭菌病、口蹄疫、猪瘟、高致病性蓝耳病及其及强制免疫副反应等;如在保险期间,由于高传染性疫病,政府实施施强制扑杀导致保险育肥猪、能繁母猪死亡的,由承保方负责赔偿,赔偿金额为保险金额扣减政府扑杀专项金额的差额。
(六)保险费及补贴政策:根据财政部《育肥猪、能繁母猪保险保费保补贴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1.能繁母猪每头每年保费71.5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50%(35.75元)、省财政负担22.5%(16.09元)、市县财政负担7.5%(5.36元)、养殖户负担20%(14.3元),每头保险母猪的保险额为1100元。
2.育肥猪每头保费35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50%(17.5元)、省财政负担22.5%(7.88元)、市县财政负担7.5%(2.62元)、养殖户负担20%(7.0元)。每头保险育肥猪的保险额为700元。育肥猪在保险责任内发生事故时赔偿标准根据不同尸重范围赔偿比例如下:
尸重范围(kg) | 赔偿比例(%) | 赔偿金额(元) |
20kg(含)-30kg(不含) | 30% | 210.00 |
30kg(含)-40kg(不含) | 40% | 280.00 |
40kg(含)-60kg(不含) | 60% | 420.00 |
60kg(含)-90kg(不含) | 80% | 560.00 |
90kg(含)以上 | 100% | 700.00 |
(六)投保时间和保险期限:
1.保险投保时间:2024年能繁母猪、育肥猪保险工作于8月9日开始启动投保,至8月31日结束。
2.保险起保时间:2024年能繁母猪保险有效期12个月,育肥猪保险有效期6个月,保险生效时间根据投保具体时间作为依据确定保险结束时间,保险起保后须有15天疾病观察期方可理赔,即在保险生效后15天开始进行理赔。
(七)保费收缴:镇综合保障和技术服务中心委托防疫专业合作社防检员向育肥猪、能繁母猪饲养单位和农户收取保费,收缴完成后及时缴到保险公司指定的账户,人寿财险施甸县支公司向代办部门支付一定的劳务费。
五、查勘理赔
(一)出险报案:镇综合保障和技术服务中心为保险理赔代办机构,被保险人在获悉发生保险事故后,应在24小时之内拨打仁和镇理赔员电话及时报案(杨合卫:13658752309);理赔员接到报案后立即进入查勘和理赔程序。
(二)查勘定损:接到报案后,查勘人员必须于半小时内与被保险人联系,并于24小时内到达出险现场进行查勘。对于保险责任明确的案件,查勘人员按照如下标准报送案件索赔材料:死亡头数达10头或不满10头的15天内报送索赔材料;一户同一天出现2头或2头以上死亡的,必须报保险公司参与查勘;出现自然灾害或疫情群体死亡的案件,必须通知县农业农村局、保险公司共同进行现场查勘定损,如需聘请技术专家、顾问等参与查勘的,费用由保险经办机构承担,定损以保险金额为限。
(三)现场收集查勘材料
1.由协办人员出具查勘报告及无害化处理(深埋或腐尸池)证据,镇综合保障和技术服务中心出具母猪死亡原因证明。
2.由协办人员填写“养殖业保险快速理赔单/简易赔案协议书”,并由被保险人加盖公章或手印。
3.协办人员提供如下照片:(1)养殖户与保险死亡标的合影(1张);(2)养殖户和查勘员的合影(共1张);(3)保险死亡标的第一现场照片(共1张);(4)体现死亡标的生殖特征的照片(共1张);(5)耳标近照照片(共1张);(6)割耳照片(共1张);(7)无害化处理过程照片(处理前、处理中、处理后各1张,共3张);(8)查勘标识牌近景照片及简易赔案书(2张);(9)身份证(正反面)、银行卡正面、免疫户口册(共1张)。共12张,通过“i农险”手机端上传提交至保山中心支公司农险部核心系统。
(四)赔款支付:保险赔款由保险公司直接向被保险人进行支付,查勘费用直接向合作社或是协办人员进行支付,支付方式为“零现金支付到户”。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成立生猪保险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赵世灵 副镇长
副组长 董国武 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成 员 张元仙 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
段明琴 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职工
杨合卫 施甸县和牧养殖专业合作社理事长
20个村委会总支书记为成员
领导小组负责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由中心副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工作。切实抓好辖区内的生猪保险工作。
(二)加强沟通,责任明确。镇级各部门与各村委会(村)要加强沟通协作,齐心协力共同推进保险工作的顺利开展。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做好防检人员的管理指导;各村委会(村)要做好保险工作的宣传发动,严格按照要求开展好投保工作。
(三)加大宣传,应保尽保。各村委会(村)要及时把政策利用广播加以宣传,让育肥猪、能繁母猪保险工作家喻户晓。同时,要加强保险死亡生猪的无害化处理的宣传工作,全面按规定做好理赔勘察的影像资料上传工作,使惠农政策落到实处,努力做到应保尽保。
(四)加强监督,杜绝骗保。严格要求防检人员按保险公司规定做好投保工作,据实投保,认真核实养殖户姓名、身份证、银行卡及投保数量等信息,育肥猪体重,投保数量。以防骗保情况的发生。镇级领导小组将在投保工作完成后组织对各村委会投保情况进行随机抽查,出现骗保行为的视情节进行处罚,情节轻的对防检员进行通报批评、取消防检员资格;情节严重的移交纪委监察部门处理。
仁和镇人民政府
2024年8月7日
仁和镇各村投保联系人(防检员)及联系方式
仁 和 村:杨炳雄 13618753146
中 和 村:段亮瑞 13577589609
苏 家 村:何瑞俊 15087531340
查 邑 村:李新伟 18725363618
保 场 村:唐晓丽 15925585767
张 家 村:杨合卫 13658752309
菠 萝 村:赵加智 13170736524
五 楼 村:段立金 13312796152
复 兴 村:李梅昌 18214651009
勒 平 村:苏复顺 15287555532
热水塘村:李忠和 15087515637
金鸭塘村:段复银 15911912328
银滚坡村:薄学伟 15987750054
茨 菇 村:段志周 15348753097
菠萝登村:李永香 15925582298
丛 杆 村:李元明 13529540263
杨家山村:段湖海 15770275308
交 邑 村:张定亮 13987591889
瓦 房 村:李兴旭 15184857583
土 官 村:防检员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