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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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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5938-1-02_Z/2016-1212001 发布机构 施甸县仁和镇
公开目录 政策文件 发布日期 2016-07-27
文号 浏览量 11
主题词 其他
仁和镇打击传销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仁和镇打击传销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加大打击传销工作力度,建立打、控、防、管、教“五位一体”的长效监管机制,按照《施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施甸县创建无传销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施政办发〔201648号)精神和镇人民政府727日打击传销工作联席会议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重点与工作目标  

(一)严厉打击、坚决取缔以“拉人头”、团队计酬、收取入门费等方式以及通过互联网、假借直销名义进行的传销活动。  

(二)重点惩处以介绍工作、从事经营活动等名义欺骗他人离开居所地非法聚集,并限制人身的行为;打着职业介绍、招聘兼职等幌子,诱骗学生参加传销的行为;为传销提供条件的行为。 

 (三)通过专项行动,使经常性、规模化的传销活动基本杜绝;群众识别、防范传销的能力进一步增强,被骗往外地参与传销的人员明显减少;防范和打击传销活动的长效机制初步建立。  

    二、主要任务与工作措施  

(一)集中力量查处涉及地域广,参与人员多,以及通过互联网传销、利用传销非法集资等社会危害严重的重点案件,严惩从事传销活动的单位、组织者和骨干分子,摧毁传销网络,严厉打击暴力抗法以及传销引发的盗窃、抢劫、非法拘禁、杀人等恶性刑事案件。  

(二)加强学校防范传销活动,严防传销活动进入校园。切实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使广大学生认清传销的违法犯罪性质、欺诈本质和危害,自觉抵制传销。 

(三)加强房屋出租的管理,加大对违法出租行为的处罚力度,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为传销行为提供经营场所、培训场所、仓储和人员住宿等条件。  

(四)依法规范直销行为,查处违规招募、违规培训、违法计酬等行为,坚决取缔打着直销旗号从事传销以及直销企业市场退出制度。  

(五)进一步完善打击传销的联合执法机制,加快打击传销信息系统建设,逐步建立传销组织者、策划者及骨干分子档案,探索建立社会查询制度,健全群众投宿、举报及举报奖励机制。重点抓好对农民工、在校学生、下岗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的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防范传销的意识和能力。  

三、工作重点  

(一)打击传销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具体表现,要作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重点工作和长期任务坚持不懈地抓好。落实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要针对传销活动的新特点和突出问题,对专项行动进行全面部署,逐级分解落实具体任务和工作目标,确保抓出成效。  

(二)这次专项行动以仁和派出所、市场监督管理所、综治办为主,各有关部门要依据各自职责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密切配合。市场监督管理所要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加强对专项行动的指导和督查。派出所要加大对传销犯罪的打击力度,快侦快破大案要案。镇中心校要采取有效措施,严防传销活动进入校园。镇纪委要依法加强监督,对传销屡禁不止、群体性事件频发的地区和单位,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镇宣传办、文广站要配合做好相关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同时,各地在这次专项行动中还要充分发挥村(社区)委会的作用。  

(三)要严格执法责任制,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对领导不力、消极应付甚至失职渎职的,要依法依纪追究其领导责任;对监督管理不力、敷衍推诿、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甚至包庇、纵容、支持和参与传销的,要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组织领导  

成立仁和镇打击传销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张雄副镇长任组长,仁和派出所教导员杨宏刚、仁和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李春燕任副组长,成员从派出所、市场监督管理所、综治办、各村(社区)抽调。  

五、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全镇打击传销集中整治行动时间为:728日至811 日,共计15天,分三个阶段。 

728日至81日为宣传动员部署、调查摸底阶段。各相关部门通过采取各种有效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着力营造打击传销的强大声势。同时,坚持边宣传、边清理的原则,由仁和派出所对本辖区房屋出租户进行摸底调查;对外来人口进行登记造册。 

82日至86日为集中打击遣返阶段。由仁和派出所牵头,市场监督管理所、综治办等相关部门单位配合,对各类违法、变相传销活动进行严厉打击,并对外地来仁传销人员进行遣返。以重点案件为突破口,深挖线索,摧毁传销组织网络,防止死灰复燃。对为传销提供住房、办公及其他活动场所的,要依法严肃处理。 

87日至811日为清理巩固、建立长效机制阶段。相关部门单位对此次集中整治活动进行认真总结,查漏补缺,积极探索、建立打击传销长效机制。集中整治结束后,派出所及各村(社区)委会要继续对本辖区外来人口进行登记造册,并对辖区房屋出租户进行不定期检查,发现传销活动及时向镇打击传销领导小组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清理,以进一步巩固打击传销行动的成果。各部门在集中整治期间要加大宣传报道力度,广泛宣传国家有关打击传销的法规政策;各相关单位、村(社区)委会要对辖区居民和群众进行集中宣传教育,深层次地揭露传销的欺骗性和社会危害性,使广大人民群众能够识别传销,自觉抵制传销,形成全社会共同打击传销的强大声势和浓厚氛围。

各相关在815日前将本单位工作情况报镇打击传销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