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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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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5938-1-02_A/2016-0919002 发布机构 施甸县仁和镇
公开目录 政策文件 发布日期 2016-08-18
文号 浏览量 15
主题词 文秘工作
中共仁和镇委员会关于印发仁和镇对内对外宣传报道奖励办法的通知

 中共仁和镇委员会关于印发

《仁和镇对内对外宣传报道奖励办法》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直各部门、各二级站所:

《仁和镇对内对外宣传报道奖励办法》已经镇党委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积极组织稿件撰写,踊跃投稿。

 

 

 

 

中共仁和镇委员会

2016818

 

仁和镇对内对外宣传报道奖励办法

 

为调动全镇新闻工作者和广大通讯员的写作积极性,充分利用仁和镇现有宣传平台,巩固壮大主流思想舆论,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达到团结稳定鼓劲的目的,特制定本办法。

一、目的意义

为适应新形势下宣传工作的需要,必须充分调动全镇新闻工作者、宣传干部和广大通讯员的积极性,形成合力,把仁和镇的资源优势、发展成绩和经验、政策环境、优势产业和特产等在《保山日报》、《施甸通讯》、施甸手机快讯、《水墨施甸》官方公众微信平台、仁和镇微信公众号、仁和镇政府门户网站等媒体上发表出去,让全县人民广泛知晓,真正让人民群众了解仁和,让美丽仁和的形象深入人心,为赢得更多的发展机遇提供舆论支持。

二、基本原则

开展对内宣传报道及奖励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实事求是原则。坚持按照新闻真实性的要求,宣传新闻报道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做到报道准确无误,避免失实和差错。

——正面宣传原则。紧紧围绕镇党委确定的“融合发展型特色农业、商贸型特色小镇、休闲观光型乡村旅游”的发展战略,全面宣传我镇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成绩、经验和优势等正面的新闻报道,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服务大局原则。必须紧紧围绕镇域经济发展的大局,服务于镇党委中心工作,重点宣传报道事关全县发展大局的稿件。

三、奖励范围

本办法所指新闻作品指反映我镇人和事的消息、通讯、特写、调查报告、新闻图片、新闻视频。

媒体包括镇级:仁和镇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施甸县仁和镇公众微信平台、《仁和信息》。

县级:施甸新闻网、《施甸通讯》、施甸手机快讯、《水墨施甸》官方公众微信平台。

县级以上主要媒体。

四、奖励标准及办法

(一)奖励标准

1、凡在国家级主要网络、报刊、杂志发表稿件(含新闻图片或视频),头版奖励800/条,其他版面500/条。

2、凡在省级主要网络、报刊、杂志发表稿件(含新闻图片或视频),头版篇奖励500/条,其他版面200/条。

3、凡在市级主要网络、报刊、杂志发表稿件(含新闻图片或视频),头版篇奖励300/条;不属头版头条的,300字以下每篇奖励30元,300字—1000字每篇奖励50元,1000字以上每篇奖励80.00元。

4、凡在县级主要网络、报刊、杂志发表稿件(含新闻图片或视频),300字以下每篇20元,300字—1000字每篇奖励30元,1000字以上每篇奖励50元。

5、凡在《仁和信息》、仁和镇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仁和镇公众微信平台发表稿件,300字以下每篇5元,300字—1000字每篇奖励10元,1000字以上每篇奖励20/条。

(二)奖励办法

1稿件发表统计时间为每年的11日至1231日,次年1月份一次性兑现奖励资金。

2、同一篇稿件发表的,不重复进行计算,只以最高的奖励标准进行奖励;由多人合作的,由合作者自主分配奖金。

六、附则

(一)本办法自201611日起实行,原仁发〔201190号的奖励办法不再实行。

(二)本办法由仁和镇宣传办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