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38-1-16_A/2016-0905002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仁和镇 |
公开目录 | 政策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6-03-10 |
文号 | 浏览量 | 13 |
中共仁和镇委员会 仁和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仁和镇2016年缉枪治爆专项行动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各站所:
经镇党委、政府同意,现将《仁和镇2016年缉枪治爆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仁和镇委员会
仁和镇人民政府
2016年3月10日
仁和镇2016年缉枪治爆专项行动
工作方案
为严厉整治非法制贩、持有枪爆物品等突出治安问题,始终保持严防严打涉枪涉爆犯罪高压态势,进一步巩固2015年缉枪治爆专项行动成果,全力维护社会治安稳定。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领导重要批示指示精神以及中央和省委政法工作会议、全国公安厅局长、全省州市公安局长会议、全市缉枪治爆专项行动部署会议要求,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自2016年3月至12月,在全镇范围内继续深入开展缉枪治爆专项行动。为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坚决整治“黑、拐、枪”等突出治安问题的重要指示和省委李纪恒书记有关“我省涉枪涉爆问题严重,要乘胜前进,穷追猛打此类犯罪问题”的批示精神,根据公安部深化缉枪治爆斗争的决策部署,围绕反恐维稳大局,全力防控暴恐风险,坚持专项整治与长效机制建设、源头治理与巩固成果相结合,强化网上网下联动、情报线索预警,集中采取“深查缴、除祸患,严清网、控人头,打团伙、捣窝点,截渠道、强联控,堵流入、促合作”等五项举措,严防严打枪爆犯罪活动,对涉枪涉爆违法犯罪始终保持高压态势,有力挤压枪爆犯罪空间。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专项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工作取得预期效果,仁和镇成立缉枪治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建立缉枪治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镇长张佳发任指挥长,纪委书记李季,党委副书记蒋余璘及副镇长、派出所所长李自昌任副指挥长,各村(社区)、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派出所,由派出所教导员杨宏刚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缉枪治爆专项行动具体工作。专项行动期间实行联络员制度,各成员单位确定1名同志担任联络员,并上报派出所。
三、任务目标
通过狠抓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巩固强化“两清理一排查”专项行动成效,切实管住涉枪涉爆重点环节和重点人员,着力构建打防管控枪爆犯罪工作新机制,从源头上铲除枪爆隐患,坚决防止发生重大持枪、爆炸犯罪案件,坚决防止发生重大爆炸事故,坚决防止列管枪爆物品丢失、被盗,坚决防止枪爆物品流入暴恐分子、个人极端暴力犯罪分子手中,坚决防止重大活动及重要节庆日、敏感期“打响”、“炸响”、“流失”,全力维护辖区社会治安大局持续稳定。
四、工作重点
(一)严格查控的重点。
1.涉枪、涉爆重点人员,涉恐、涉黑、涉毒、涉赌人员;
2.扬言报复社会人员,有个人极端暴力犯罪倾向人员;
3.军械枪迷、狩猎爱好者;
4.物流寄递、建材化工、五金加工、小商品批发,特别是射钉器(弹)销售企业;
5.从事销售钢管、射钉器、发令器、玩具枪、硝酸铵等易制枪、易制爆物品和原材料的企业、店铺、摊点;
6.辖区内东西山非法狩猎突出地区等区域。
(二)严厉打击的重点。
1.持枪、爆炸犯罪活动;
2.非法制造、买卖、运输枪支、弹药、爆炸物犯罪活动,走私枪支、弹药犯罪活动;
3.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犯罪活动,非法使用、私藏爆炸物违法犯罪活动;
4.非法改制、买卖射钉枪、非法持有私藏改制射钉枪(弹);
5.使用农用化肥非法兑制和制造炸药;
6.网上涉枪涉爆违法犯罪活动。
(三)严密整治的重点。
1.持枪、爆炸犯罪案件频发地区,出租房屋、废旧厂房等部位、场所;
2.涉枪、涉爆违法信息问题突出的互联网站、军事论坛、狩猎论坛、QQ群、微博、微信等网络平台空间;
3.矿山乱点、实施关停和转型升级的矿区、小采石场;
4.非法贩运枪爆物品情况突出的寄递、物流企业、网点。
五、工作措施
紧密结合深入推进“两清理一排查”专项行动,重点研判枪爆犯罪新特点、新动向,全面围绕查控、打击、整治三个方面工作重点,各部门、区域合作,着力推动重点措施落地见效。
(一)深查缴、除祸患。
以党委政府为主要领导,重点加强对易私制、私存枪爆物品的地区、场所、部位的全面彻底排查收缴、清理整治,实行宽严相济与举报奖励相结合的政策,广泛教育发动群众主动上缴、积极举报,强力收缴流散社会的非法枪爆物品,从源头上彻底铲除枪爆祸患。坚持以枪爆犯罪与“恐、黑、毒”合流犯罪为重点,不断深化追源头、捣窝点、摧网络、断销路各项措施,进一步强化对涉枪涉爆等危爆物品的源头整治,切实提升对非法制贩、携带枪爆物品违法犯罪活动的整体查控能力。
1.深化整治。全镇各部门保持思想警惕不松懈,应严格实施隐患排查治理、管控收缴、整治打击多管齐下,综合治理、源头治理非法制贩、持有枪爆物品问题,坚决遏制涉枪涉爆涉危违法犯罪行为。
2.深度清缴。对枪爆问题突出的山区村等区域和出租房屋、废旧厂房等部位,采取“定领导、定民警、定任务、定责任、定措施、一包到底”工作和责任机制,全力开展清缴非法枪爆物品统一行动,进行拉网式排查收缴、整治打击,有力挤压枪爆犯罪空间。
3.深层查缴。专项领导小组要分片包干,派出所要组织民警深入社区、村寨特别是非法狩猎、非法采矿突出的地区广泛动员群众主动上缴、积极举报。
4.深堵漏洞。全面梳理评估涉枪涉爆单位安全风险,严格安全检查,着力抓好《从严管控民用爆炸物品十条规定》贯彻执行和爆破作业单位主体责任、作业人员末端环节管理制度的落实。对制度不严、管理松懈的,一律责令限期整改,坚决防止丢失、被盗和流失。深入排查制售射钉器、烟花爆竹和野战游戏场所、等店铺,强化阵地控制和防范措施,督促及时发现报告可疑情况,严防被利用进行涉枪涉爆违法犯罪活动。
(二)严清网、控人头。
1.各部门联络员要主动获取枪爆违法犯罪线索,动态监控涉枪爆物品人员活动轨迹,发现线索及问题及时上报缉枪治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坚决遏制贩枪“黑网络”蔓延扩散。
2.平台滚动。依托公安机关警综平台、“大情报”平台和反恐怖情报中心信息平台、治安综合分析研判平台,对涉枪涉爆与涉恐、涉黑、涉毒、涉赌人员活动轨迹特别是上网、网购等信息碰撞比对、落地管控,有效防范暴恐、个人极端暴力犯罪。
3.动态管控。健全完善涉枪涉爆等重点人信息收集挖掘分析、网上网下联管联控、情报研判预警处置等机制。对网上发布涉枪涉爆信息或者网购可疑敏感物品的军械枪迷等重点人员,一律列为监控名单,逐人落地核查盯防,严格落实动态监控措施,及时发现查缴,依法打击处理。
(三)打团伙、捣窝点。
1.加强情报信息分析研判。以非法枪爆物品制造窝点、贩卖网络为重点,打合成战、集群战,坚决打掉犯罪团伙,切实形成规模化、滚动式打击震慑效应。
2.破案攻坚。对持枪、爆炸犯罪现行案件,公安机关应该攻坚克难,快侦快破。对非法制贩、走私枪爆物品案件和枪爆与暴恐、黑恶、毒品、赌博犯罪合流案件,以追源头、捣窝点、摧网络、断销路为着力点,切实做到逐案深挖彻底、打击有力。
3.创新战法。创新工作方法,宣传与严打共同开展,以专业打职业,采取扩线经营、控制下交付等手段,延伸侦查触角、挖出主犯,精准打击枪爆犯罪;
4.深挖线索。采取多种方式深挖扩线,对涉恐涉黑涉毒涉赌与涉枪涉爆犯罪合流案件线索,逐线梳理、深挖追查,一追到底。
5.打击改制。要严格射钉器弹实名销售登记制度的落实,对查获的改制射钉枪、射钉弹要通过追源头,打网络,断销路,形成高压态势;对非法改制射钉器的违法犯罪行为要坚决予以打击,有效遏制利用改制射钉枪犯罪的势头。
(四)截渠道、强联控。
派出所、邮政管理、交通运输、工商所等部门强力推动落实寄递、物流企业“三个100%”制度和各项安全管理措施,增强从业人员识别非法枪爆物品能力,及时堵塞管理漏洞,适时曝光典型案例进行教育震慑,全力阻断非法枪爆物品的贩运、流通渠道。
1.严查物流。全面摸排寄递、物流渠道非法寄运枪爆物品的案件线索,严格落实物品溯源、责任倒查、违法行为追究制度,推动完善安全管理措施。对侦办的通过寄递、物流渠道贩运枪爆物品案件,逐一倒查相关企业及人员责任,依法从严查处。
2.严管运输。切实强化对枪支弹药、民用爆炸物品、烟花爆竹运输活动的安全监管,进一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格落实安全守护措施,严防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辆出厂、上路、过境,坚决防止运输途中发生丢失、被盗案件和爆炸事故。
3.严格安检。密切协同交通部门强化对乘坐客车人员及物品的安全检查,充分利用科技等手段,进一步提高抽检率,实行逢疑必查、逢包必查,严防不法人员携带、运输非法枪爆物品进站上车。
4.严密盘查。全面强化公安检查站点、社会面动态查控,强化重点地区、要害部位的巡逻防控。加大对可疑车辆、人员、物品盘查力度,严格过滤查控措施,及时发现查缉非法枪爆物品,防止枪爆物品过境辖区造成危害。
六、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20日前)。各部门按照本方案制定实施方案,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推进专项行动。
(二)组织实施阶段(3月21日至11月30日)。各部门按照专项行动方案和实施方案组织开展专项行动。县局将对各部门工作进展情况,适时组织督导检查。
(三)总结验收阶段(12月1日至31日)。各部门对专项行动进行总结,县局组织抽查验收,对成效大、表现突出的部门、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七、工作要求
(一)全面强化协作,提升行动效能。各部门要对枪爆犯罪的新规律、新特点进行动态研判,广辟情报信息来源,认真梳理深挖线索,强化协同作战,形成工作合力。要把彻查枪爆物品的来源作为案件结案的重要标准,逐案做到枪爆源头未查清不放过、贩运网络未摧毁不放过、制贩窝点未端掉不放过、在逃人员未抓获不放过。要建立健全枪爆等危险物品网上信息发布协同管控机制,加大对境外网站屏蔽、封堵力度,及时曝光违法违规互联网服务单位,提醒网民不发布、不传播涉枪涉爆违法信息。
(二)全面教育发动,营造良好舆论。各部门要坚持以宣传促收缴、促打击、促整治,强化面对面、点对点的教育发动,发动群众自觉上缴、积极举报。涉枪涉爆问题突出的地区,要周密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明确重点,明确整治时限,限期扭转局面。宣传发动工作要与涉枪涉爆单位逐一走访、涉枪涉爆人员逐一见面、逐一签订无私藏枪爆物品保证书结合起来。要会同检察院、法院梳理涉枪涉爆犯罪典型案例,以案释法、教育群众、震慑犯罪。要健全重奖举报制度,落实专项经费,及时兑现重奖举报有功人员,大力进行宣传报道。
(三)全面统筹结合,完善长效机制。各部门要将专项行动与严打暴力恐怖活动、扫黑除恶、缉毒禁赌等行动紧密结合,同部署、同推进。要将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射钉器、管制刀具、仿真枪等纳入专项行动范围,有针对性地部署推进查缉整治工作。要完善情报研判、滚动排查、线索深挖、动态管控、案犯追捕、联合行动以及发案倒查等方面的联动机制,进一步提升工作效能。要继续对发生持枪、爆炸犯罪案件的村委会(单位)实施“查枪弹、查疑犯、查防控、查动因、查后果”倒查督办整治制度,进一步挤压违法犯罪空间。要完善对群众举报涉枪涉爆线索的受理、核查、侦办、反馈、奖励机制,进一步激励群众积极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