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38-1-11_B/2016-0826001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仁和镇 |
公开目录 | 政策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6-06-15 |
文号 | 浏览量 | 12 |
各中小学,幼儿园:
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将《仁和镇中心学校2015—2016学年度教育教学质量考核奖励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仁和镇委员会
仁和镇人民政府
2016年6月15日
仁和镇中心学校2015—2016学年度
教育教学质量考核奖励办法
为了进一步加强教育教学管理工作,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教书育人的积极性,体现优劳优酬,促进仁和镇教育的长足发展,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中共施甸县委办公室 施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施甸县中小学教学质量综合评价和考核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施办发〔2013〕34号)精神,结合仁和镇实际,特制定本奖励办法。
一、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优劳优酬,以德为先、注重实绩,激励先进、促进发展,实事求是、民主公开,科学合理、简便易行的原则。
二、奖励的范围
仁和镇2015-2016学年度分中学、小学两个学段进行奖励,中学奖励七、八、九年级,小学奖励一至六年级县、镇统一组织水平测试的学科。中学以“三率”、“两分”为主要奖励依据:即报考率、优秀率、升学率、平均分、学生测试总分达545分及以上;小学分两个类区以“三率”、“一分”为主要奖励依据:即检测学生参考率、全科合格率、优秀率、平均分。中小学未统一组织测试的学科奖励由各学校按奖励性绩效资金的比例制定相应的奖励办法,给予教职工奖励,已获得中心学校奖励奖项的教职工学校不再重复奖励。
三、奖励资金的来源
奖励资金由两部分构成:
1.仁和镇人民政府财政安排20万元。其中:教师节表彰奖励2万元,纳入绩效奖励18元(其中一次性安排保场中学1.5万元,仁和中学4.5万元,由两所中学根据中考及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制定相关方案进行奖励;小学安排9万元,根据此方案进行奖励;中心学校统筹3万元,用于据此方案统一调剂使用)。
2.在中小学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中抽取30%,用于中小学水平测试的学科的奖励。筹措资金用于奖励教育教学质量优秀的集体和奖励小学一至六年级、中学七、八、九年级各校成绩优秀的教师和班级,集体奖奖金注入教师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数中参与各校的二次分配。独立公办幼儿园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不在抽取30%,中心校下拨奖励性绩效工资后由幼儿园制定考核分配办法进行分配;校中园由所属小学统一考核分配奖励性绩效工资。
四、奖项的设置
奖励共设置四个奖项:教育教学质量奖、学校整体工作奖、教学成绩进步奖、校长及管理人员奖。
五、奖励办法
(一)教学质量奖
1.中学九年级水平测试学生成绩获545分及其以上1名奖励所在班级1000.00元;九年级水平测试学生的报考率、优秀率、升学率、平均分名列全县前5名,由两所中学制定考核方案从政府安排的一次性奖励性绩效资金中注入分配。
2.中学七、八年级水平测试科目由两所中学制定考核方案进行分配。
3.小学参加县组织的水平测试成绩,按班级总平均分名列全镇一类区第一名奖1200.00元,第二名奖1000.00元,第三名奖800.00元,第四名奖600.00元,第五名奖500.00元,第六名奖400.00元,第七名奖300.00元,第八名奖200.00元。名列全镇二类区第一名奖1000.00元,第二名奖600.00元,第三名奖400.00元。不在奖励名次但总平均分一类区在80分及其以上,二类区达75分及其以上奖励各班级200.00元。
4.小学参加县、镇组织的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学生单科成绩在及格及其以上,分上下两个学期进行奖励,每个学生奖科任教师12.00元,全科合格率一类区达80%及其以上,二类区达70%及其以上,奖励班级600.00元。全科合格1个学生一至二年级奖班级12元,三至六年级奖班级16元(分上下学期奖励),由班主任负责分配(不重复奖励)。
5.小学参加县级组织的学生学业水平测试一至六年级全镇前20名(位)学生分年级给予奖励:1-10名(位)每生奖励班级400.00元,11-20名(位)每生奖励班级300.00元。四至六年级前20名(位)以后但总分在180分以上每生奖励班级200.00元;一至三年级20以名(位)后但总分在190分以上每个学生奖励班级200.00元。单科成绩在80分以上,每名学生奖科任教师15元(分上下学期奖励,及格和优秀不重复奖励)。
(二)学校整体奖
1.平均分奖:
在水平测试中1-6年级总平均分成绩名列全镇一类区第一名奖学校2500.00元,第二名奖学校2000.00元,第三名奖学校1800.00元,第四名奖学校1500.00元,第五名奖学校1200.00元,第六名奖学校1000.00元。二类区学校第一名奖2000.00元,第二名奖1800.00元,第三名奖1500.00元。
2.全科合格率奖:
在水平测试中1-6年级全科合格率名列全镇一类区第一名奖学校2500.00元,第二名奖学校2000.00元,第三名奖学校1800.00元,第四名奖学校1500.00元,第五名奖学校1200.00元,第六名奖学校1000.00元。二类区学校第一名奖2000.00元,第二名奖1800.00元,第三名奖1500.00元。
(三)教学成绩进步奖
1.中学与上学年相比Z分数全县排名上升一个名次奖3000.00元,从政府预算安排资金中注入奖励。
2.小学与上学年相比镇分类区排名总平均分上升一个名次奖2000.00元,从小学奖励性绩效资金中注入。
3.小学与上学年相比学生单科成绩平均分在全镇同年级分类区排名上升一个名次奖100.00元。
4.两所公办幼儿园经中心学校考核在合格及其以上,奖励波罗幼儿园500.00元,奖励五楼幼儿园1000.00元。
(四)校长和管理人员奖
1.学校总平均分排名在全镇一类区第一名的学校奖励校长400.00元,第二名的学校奖励校长350.00元,第三名的学校奖励校长300.00元,第四名的学校奖励校长250.00元,第五名的学校奖励校长200.00元,第六名的学校奖励校长150.00元。二类区综合排名第一的学校奖励校长350.00元,第二名的学校奖励校长300.00元,第三名的学校奖励校长200.00元。
2.学校全科合格率排名在全镇一类区第一名的学校奖励校长400.00元,第二名的学校奖励校长350.00元,第三名的学校奖励校长300.00元,第四名的学校奖励校长250.00元,第五名的学校奖励校长200.00元,第六名的学校奖励校长150.00元。二类区综合排名第一的学校奖励校长350.00元,第二名的学校奖励校长300.00元,第三名的学校奖励校长200.00元。
3.中心学校校长绩效工资是教职工绩效工资平均数的1.8倍;中心学校副校长绩效工资是教职工绩效工资平均数的1.6倍;中心学校业务员绩效工资是教职工绩效工资平均数的1.2倍;小学校长考核称职以上奖励500.00元,教导主任、总务主任、校中园园长考核称职以上奖励300.00元。
以上各类人员考核在称职以下不作奖励,按相关规定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
4.未上统考科目的教师和学校后勤管理人员由各校园根据考核结果享受相应的绩效工资。
六、连续两年教学质量在仁和镇中小学倒数一、二名的教师须到不同岗位交流。
七、此办法经仁和镇中小学教职工讨论后通过实施。
八、未尽事宜经仁和镇中心学校领导班子商议研究报仁和镇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后实施,此办法解释权属仁和镇人民政府和仁和镇中心学校。
在执行过程中与上级规定有抵触以上级相关规定为准。
仁和镇党政办 2016年6月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