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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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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5943-7/20260420-00003 发布机构 施甸县何元乡
公开目录 自然资源 发布日期 2026-04-20
文号 浏览量 0
主题词 其他
何元乡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施甸县何元乡中心镇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征求意见稿)听证结果的公告(第3号)



按照关于举行《施甸县何元乡中心镇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征求意见稿)听证会议的第2号公告,于2026年4月8日(星期三)下午14:30分在何元乡人民政府三楼会议室召开,听证报告符合《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办法》的规定,听证程序完备,听证报告内容规范。现将听证报告予以公布。

附件:《施甸县何元乡中心镇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征求意见稿)听证报告



何元乡人民政府

2026年420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施甸县何元乡中心镇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征求意见稿)听证报告


为增强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规范行政决策行为,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办法》和《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等有关规定,何元乡人民政府就《施甸县何元乡中心镇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征求意见稿)于2026年48日进行听证,现将听证会情况报告如下:

一、听证事由

对《施甸县何元乡中心镇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征求意见稿)进行听证,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并接受监督检查。

二、听证会准备情况

(一)发布听证公告及听证资料送达

2026年42日在施甸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了《何元乡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施甸县何元乡中心镇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的公告(第1号),发布了听证会听证事项、听证时间、地点、听证代表名额及其产生方式、报名办法等相关内容。

2026年47日在施甸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了《何元乡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施甸县何元乡中心镇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的公告(第2号)》,公布了听证会的具体时间、地点和听证主持人、决策发言人、听证监察人、听证代表名单等事项。

2026年47日将听证事项的邀请函及《施甸县何元乡中心镇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征求意见稿)送达听证代表。

(二)听证会报名及听证代表情况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次听证会拟设听证代表名额19-30人。在《何元乡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施甸县何元乡中心镇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的公告(第1号)》期限内,报名及邀请听证代表人员符合规定要求。最终本次听证会确定听证代表23人,旁听2

(三)听证会的举行

听证会于2026年4月8日(星期三)下午14:30分在何元乡人民政府三楼会议室召开。

本次听证会设主持人1名、决策发言人2名、监察人2名、记录人1名,应到听证代表23人,实到听证代表共23人,出席听证会的代表人数、比例均符合《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事项实施办法》第十条“听证会应当在有2/3以上听证代表出席时方可举行”的规定。

本次听证会按以下程序举行:

1、主持人介绍本次听证会听证员、监察员、记录员,宣布听证事项和事由,告知听证参加人的权利和义务;

2、决策发言人介绍《施甸县何元乡中心镇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征求意见稿)的有关背景,规划编制单位汇报规划编制内容;

3、听证代表质询、提问和发表意见,决策发言人、技术单位代表针对提出的问题进行答辩;

4、听证代表作最后陈述;

5、听证监察人宣读听证会监察意见;

6、主持人总结和归纳各方代表的主要观点和理由;

7、记录员将会议记录材料交听证员、听证代表、决策发言人、听证监察人审阅并签名。

三、听证代表提出的主要观点、理由、意见和建议

参加听证会的各方听证代表按照听证议程,进行了听证发言,提出了意见和建议,经梳理主要有以下方面:

(一)对房屋四邻详细微调;对土地性质进行调整,一条街、二条街国有土地不动产权登记为使用期限40年,需更改。

(二)建议详细对接自然资源局,合理调整绿地率、容积率等指标

(三)建议建筑退让2.5m以上

(四)建议绿化率<20%,容积率>3

四、听证机关对听证情况的评说

本次听证会意义重大,各位听证代表从实际出发,认真负责、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态度各抒己见,对《施甸县何元乡中心镇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的优化完善提出了科学的意见和建议,非常具有代表性及参考价值。

五、对听证会代表意见和建议的采纳情况

对于各位听证代表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在下一步工作中,何元乡人民政府将认真梳理,充分分析并研究采纳。形成最终成果,按照程序上报审查并公布实施。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