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43-7/20250331-00001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何元乡 |
公开目录 | 自然资源 | 发布日期 | 2025-03-31 |
文号 | 浏览量 | 21 |
按照关于举行《施甸县何元乡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听证会议的第2号公告,何元乡人民政府于2025年3月25日下午14:30在何元乡人民政府三楼会议室召开,听证符合《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办法》的规定,听证程序完备,听证报告内容规范。现将听证报告予以公布。
附件:《施甸县何元乡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草案)听证报告
何元乡人民政府
2025年3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施甸县何元乡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征求意见稿)听证报告
为增强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规范行政决策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何元乡人民政府就《施甸县何元乡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征求意见稿)进行听证。现将听证会情况报告如下:
一、听证事由
对《施甸县何元乡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征求意见稿)进行听证,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并接受监督检查。
二、听证会举行的时间、地点
听证会定于2025年3月25日(星期二)下午14:30,在何元乡人民政府三楼会议室举行。
三、听证会召开情况
听证代表17名、主持人1名、听证委员2名、决策发言人2名、听证监察人2名、听证记录人1名、听证旁听人3名,听证会应到会正式代表28人,实到会代表28人,会议实到总人数28人,为应到人数2/3以上,符合听证制度的规定。听证会内容为《施甸县何元乡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草案),由何元乡人民政府于3月23日发给听证会各位正式代表。会议由何元乡党委副书记王浩羽主持。会议按照下列议程进行:
(一)主持人宣读听证会参加人员的权利义务及听证事项和听证会纪律;
(二)汇报员就《施甸县何元乡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的主要内容、依据、理由和相关背景资料作介绍和说明;
(三)听证代表质询、提问和发表意见;
(四)决策发言人、编制单位作答辩,听证代表进行补充意见;
(五)主持人对听证会进行小结;
(六)听证代表和决策发言人、听证监察人对听证会笔录进行审阅并签名。
四、参会听证代表提出的主要观点、理由、意见和建议
(一)将未做过村庄规划编制的大坡脚村、何元村进行村庄建设边界划定和逐一核对,留足未来建房需求,规模不能超过上级下达指标,严格底线管控。
(二)采纳规划建议将镇区主干道(位于农贸市场旁)按照道路规范优化拉直,北部打通至大坡脚村村道。
(三)将原规划中的养老用地还原为卫生院用地,并进行新选址位于乡镇公厕旁。
(四)确定消防站位置位于林业站旁。
(五)将中心小学西北边、中心幼儿园、何元小学西边部分用地划入村庄建设边界,用于保障学校的改扩建需求。
(六)存在农村集体土地划为商业用地的情况,需调整。
五、决策发言人答辩
针对听证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和上述问题,决策发言人进行了解释和说明,并进一步完善规划成果。
六、听证会议总结
听证会进展顺利,听证会没有大的意见分歧。对听证代表提出的问题,将根据实际情况分类处置,合法合理的意见将予以采纳。会后将对规划成果进一步完善,尽快定稿上报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