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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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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5938-1/20250910-00001 发布机构 施甸县仁和镇
公开目录 安全生产 发布日期 2025-09-10
文号 浏览量 1
主题词 工商 安全生产监管
仁和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集镇整治的通告

仁和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集镇整治的通告


全镇广大群众、各商户:为进一步规范集镇管理,改善镇容镇貌和交通秩序,营造整洁、有序、安全的人居环境,针对当前集镇存在的环境卫生脏乱差、占道经营、乱堆乱放及车辆长期占用公共停车位等突出问题,经仁和镇人民政府研究决定,自即日起开展集镇整治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范围集镇所有主次干道、商贸城周边、农贸市场周边及其他重点公共区域。

二、整治内容

(一)加强环境卫生。全面实行“门前三包”责任制,商户和居民应自觉维护责任区环境卫生,禁止乱扔垃圾、乱倒污水、随意丢弃废弃物。

(二)清理乱堆乱放。禁止在公共区域随意堆放建筑材料、废弃物品、杂物等,现有堆放物须在规定期限内自行清理。

(三)规范车辆停放。所有机动车、非机动车必须在规划停车位内有序停放,严禁长期占用公共停车位,严禁在禁停区域停放。

(四)严禁占道经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道路、人行道、消防通道等公共区域摆摊设点、店外经营或堆放物品,流动摊贩应进入指定区域规范经营。

三、整治措施

(一)强化宣传引导。通过公告、入户宣传、新媒体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整治政策,争取群众理解支持。

(二)开展联合执法。组织多部门开展常态化巡查执法,对违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三)建立长效机制。专项整治结束后实施定期巡查与集中整治相结合,巩固整治成果,防止问题反弹。

四、整治安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9月16日,商户和居民按本通告整治内容对照自行整改。2025年9月17日起,对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仁和镇人民政府将组织综合执法、派出所、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联合整治行动,对未整改到位的依法依规处理。

五、注意事项

(一)请广大居民和商户积极支持配合整治工作,自觉遵守相关规定。

(二)对拒不整改、阻碍执行公务的,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欢迎广大群众监督举报各类违规行为,举报电话:0875-3061600。集镇环境关系千家万户,整治行动需要大家的共同参与。让我们携手努力,共建整洁、有序美丽的新仁和!特此通告


仁和镇人民政府

2025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