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38-1/20240613-00001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仁和镇 |
公开目录 | 安全生产 | 发布日期 | 2024-06-13 |
文号 | 浏览量 | 11 |
2024年中考临近,为严格控制噪声污染,给广大考生营造一个良好的应试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中考期间(6月18日至6月19日),在仁和镇考点(仁和中学、仁和镇保场九年一贯制学校)及敏感范围内禁止噪声污染,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从即日起,一切排放噪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规定,特别是中考期间,要自觉控制各类噪声源,为考生营造一个安静的考试环境。
二、凡是考点及考生住宿周边的建筑施工、机动车修理、木材加工、电焊等排放噪声的单位,严禁12:00至14:30,21:00至次日6:00进行施工。
三、餐饮业及各类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必须限时控制音量,昼间(6:00至22:00)不得超过60分贝,夜间(22:00至次日6:00)不得超过50分贝。
四、中考期间禁止一切单位和个人在考点及考生住宿周边使用广播、喇叭等有噪声的设施设备进行商业宣传。
五、考试期间(6月18日至6月19日)晚22:00时—次日8:00时,在考生居住地周边环境暂停一切产生噪声的营业活动。
六、中考期间,学校及考场周边200米范围内,排放噪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禁止一切产生噪声污染的作业,严禁干扰考生学习、休息及考试。
七、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仁和镇人民政府将开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执法监督检查,对拒不执行本通告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依照有关规定从严从重处理,并在新闻媒体上曝光。
投诉、举报电话:0875-12345。
仁和镇人民政府
2024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