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37-3/20231127-00002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老麦乡 |
公开目录 | 自然资源 | 发布日期 | 2023-11-27 |
文号 | 浏览量 | 362 |
老麦乡农村新增乱占耕地建住宅问题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2020年7月3日国务院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人民政府和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以“零容忍”的态度,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从严从实遏制农村新增乱占耕地建住宅行为。根据《云南省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农村新增乱占耕地建住宅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农房整治办〔2023〕12号)、《保山市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农村新增乱占耕地建住宅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施甸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施甸县农村新增乱占耕地建住宅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 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守耕地保 护红线,坚持依法依规、以人为本、节约集约,充分发挥老麦乡农村新增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作用,扛实责任,督促指导各有关职能部门切实履责、协作配合,按照“全面排查、分类处置、从严整治、扛实责任”的工作原则,建立村(社区)委会自查、乡级检查、报县级复核的工作机制,严格落实《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通知》要求,坚决遏制农村新增乱占耕地建住宅行为,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二、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保障居住。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 决遏制农村新增乱占耕地建住宅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理建 房需求,妥善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农村乱占耕地建住宅问题。
——明确主体,扛实责任。坚持“乡级主责、村级 主体”,全面落实乡级抓落实、村级发挥主体二级属地管理责任,建立健全农村宅基地建住宅监管体系。
——全面排查,不留盲区。全面彻查农村新增乱占耕地建住宅 问题,摸清底数、建立台账、落实责任、挂牌督办、限期整改, 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
——细化措施,分类整治。明确重点、明确责任、明确步骤方 法,审慎稳妥分类实施整治,该拆除的一律拆除,该保留的按照 规定完善手续,尽快消除土地违法状态,严肃查处包庇纵容、失 职渎职导致耕地流失及搞利益输送等严重问题,防止政策执行简 单化、一刀切。
三、目标任务和工作步骤
用一年左右时间完成全乡农村新增乱占耕地建住宅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 (以下简称“专项行动”),逐步建立健全农村宅基地建房管理长效机制,采取多种措施消除违法占用耕地状态,坚决遏制农村新增乱占耕地建住宅行为。专项行动自2023年10月开始,至 2024 年 7 月下旬结束,分动员部署、全面排查、制定方案、分类整治、验收销号五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3年10月31日前)。乡人民政府进行全面动员安排部署,结合本乡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成立工作专班,明确目标任务、职责分工和工作要求,层层压紧压实村(社区)、组责任,确保排查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二)全面排查(2023年10月31日—12月31日)。一是对上级下发的图斑进行排查;二是对辖区范围内2020年7月3日至2023年9月底期间各类农村占用耕地建设的没有合法合规用地手续的住宅进行全面排查。各村(社区)在满足本方案规定的前提下,可结合本村(社区)实际对排查范围和内容进行拓展。逐级汇总、统计、 审核排查信息数据,建立问题台账。排查过程中,要从不同角度拍摄能全面反映住宅及占地状况的现场照片。住宅占地面积没有国土调查、确权登记或权籍调查(测量)等成果可准确确定的,可采取皮尺丈量、高清影像图上勾绘等简便方法确定,在分类处置时,根据实际需要再进行精确测量。要充分发挥村党组织和村民自治组织的作用,采取民主决策、成果公示等方式,使排查结果、认定情况公开、透明、准确。排查结果、认定情况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10天。
(三)制定方案阶段(2023年12月31日—2024年1月25日)。2024年1月25日前,各村(社区)要坚持依法整治,针对排查出的问题,逐宗形成处置意见,制定可行的村级处置方案,乡级汇总后,针对各村(社区)排查出的问题,逐宗形成处置意见,制定可行的乡级处置方案。
(四)分类整治阶段(2024年1月25日—2024年6月25日)。2024年6月25日前,按照处置方案分类实施整治,全面完成专项行动,并建立整治工作台账。对违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住宅、强占多占、非法出售等恶意占地建房行为重点实施整治,该拆除的要拆除,该追究责任的要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对符合完善用地手续条件的予以完善用地手续。对已拆除违法住宅的耕地,要限期复垦,及时恢复耕种条件,确实无法恢复耕种条件的,要落实耕地占补平衡。老麦乡农村新增乱占耕地建住宅问题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统筹整合图斑整改、宅基地联审联批联管等领导小组的力量,强化农业农村、自然资源、林业、村规等部门协作,建立联合处置机制。
(五)验收销号阶段(2024年6月25日—7月25日)。2024年7月25日前,按上级整治验收程序配合上级组织验收,确保整治问题验收销号。
四、工作责任
本次专项行动时间步骤紧,工作任务重,排查整治要求高, 按照乡级把关、村级组织落实、部门协同联动的工作机制组织实施。
(一)乡级统筹。负责组织调度,抓实目标确定、政策指导和培训动员、监督检查等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审批、 谁负责,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加强统筹调度,协调相关部门完成有关资料准备统筹技术单位力量,提供基础资料,下发疑似问题图斑为专项行动提供技术支持。根据省市县级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制定本乡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组织方式和工作分工统筹组织好本地专项行动,对排查问题、处置意见及问题整治等工作进行审核把关。
(二)村(社区)抓落实。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村(社区)承担专项行动的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实行分片包干制,将责任落实到人、落实到区域。结合各村(社区)实际,根据乡级专项行动具体落实方案,细化分解工作任务、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协调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老麦自然资源所、乡国土与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等部门、有关技术单位等力量,结合国土调查等成果,综合运用遥感监测、资料核实、实地核查等手段,全面开展农村新增乱占耕地建住宅问题排查整治。其中,把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成都局下发的疑似问题图斑、土地卫片发现的疑似问题图斑和各级巡视发现的问题作为整治重点,开展实地核查和整治。加强对村组干部的培训指导,让基层干部全面充分掌握政策要求。
(三)部门协同。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老麦自然资源所、乡国土与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等部门要在乡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领导下,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配合开展专项行动,重点加强政策指导。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职责,全力做好协同配合工作。乡级成立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老麦自然资源所、国土与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负责人和业务工作人员组成的工作专班,按照部门职能职责加强对农村新增乱占耕地建住宅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政策指导。
(四)调度督导。建立健全调度、通报、督导等机制,自10月 起,对专项行动实行一月一调度、一月一分析、一月一报告,对各 村(社区)专项行动进展及时通报,乡级将抽调相关单位及人员适时对各村(社区)农村新增乱占耕地建住宅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情况进行调研督导。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领导。各村(社区)、乡有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做好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加强工作力量,采取科学有效的工作措施,把专项行动抓实抓好。乡分管负责同志要靠前指挥,狠抓落实;各村(社区)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部署、抓落实。乡村两级迅速组建各级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组,成立专班,确保不留死角、不留盲区,立即开展农村新增乱占耕地建住宅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确保政策措施到位、人员配置到位、工作落实到位。
(二)明确程序,规范实施。对问题排查及实施整治要实时动 态监管,强化闭环管理,建立从村 、乡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签字负责机制。乡级充分利用政务平台,设立专用咨询服务电话,组织精干力量,及时为基层解疑释惑。 对工作中存在的重大、疑难和共性问题,要及时向县级反映,县级层面难以解决的,及时向市级汇报反映。乡有关部门要加强指导,采取培训等方式,及时明确工作标准,确保专项行动严谨规范。
(三)加强保障,严格监督。乡级要加强专项行动工作人力、财力、物力的支持保障力度,落实工作经费。要做好监督和检查工作,对专项行动进展缓慢、推诿扯皮、避重就轻、排查不实、未依法依规整治的,要予以公开通报,对问题严重的村(社区)、乡有关单位,要约谈有关领导干部。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党员干部涉嫌违纪以及领导干部失责失职、不作为、乱作为、授意弄虚作假、虚 报瞒报等问题线索,要及时移交乡纪委处理。要建立农村新增乱占耕地建住宅问题举报机制,通过举报、信访、意见 箱等发生,面向广大群众公开征集农村新增乱占耕地建住宅问题线索。2024年1月1日后,对被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卫片执法、省委巡视、举报监督等发现反馈的排查期间漏报、瞒报、虚报等问题,将严格按照“既处理事又处理人”的原则,倒查责任人员。
(四)审慎稳妥,确保稳定。各村(社区)、乡有关单位要坚持依法依规、尊重历史、因户制宜,稳妥开展农村新增乱占耕地建住 宅问题排查整治,处理好整治与社会稳定的关系。要发挥舆论监 督作用,对打着专项行动工作旗号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的行为和地 区,要公开曝光、严肃问责。要做好网络舆情引导管控,制定突 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强对各类可能引发不稳定事件信息的监测、 收集和风险分析。对矛盾问题“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防止出现群体性、突发性事件,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五)积极引导,加强宣传。各村(社区)要结合本地实际,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广泛宣传,注意把入户调查和政策宣传结合起来,重点宣传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 和宅基地建房政策要求。要及时了解干部群众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做好解释引导工作,使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保护耕地、保障粮食安全的极端重要性,支持和拥护党中央、国务院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
附件: 农村新增乱占耕地建住宅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老麦乡党政办公室 2023年11月27日印发
组 长:蒋必儒 党委副书记、乡长
副 组长:张光鸿 副乡长
成 员:杨吴周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赵泉延 老麦自然资源所所长
陈永志 国土与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主任
杨祖山 项目办负责人
尹学礼 老麦司法所所长
段治吉 公路管理所所长
宋 杰 林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杨自茂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
段连达 乡村振兴办工作人员
张 晶 综治专干
杜 京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工作专班在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由杨吴周同志任专班工作组组长,工作专班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调度,政策指导和培训动员、监督检查等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完成有关资料准备,提供基础资料,下发疑似问题图斑,统筹技术单位力量推进专项行动。制定本乡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对排查问题、处置意见及问题整治等工作进行审核把关。
工作专班
组 长:杨吴周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副组长:赵泉延 老麦自然资源所所长
成 员:杨树泽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杜 京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李 娜 国土与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工作专班联系人: 杨吴周
赵泉延
杨树泽
杜 京
李 娜
云南省农村乱占耕地建住宅问题排查整治系统
技术指导人员
技术指导人员:陈 健
负责指导内容:指导各乡镇云南省农村乱占耕地建住宅问题排 查整治系统工作平台操作及帮助解决平台系统问题。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