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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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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5937-3/20230705-00003 发布机构 施甸县老麦乡
公开目录 自然资源 发布日期 2023-07-05
文号 浏览量 170
主题词 其他
老麦乡农村宅基地协管员管理办法(试行)


老麦乡农村宅基地协管员管理办法(试行)


为认真贯彻落实农村宅基地建房民主管理制度,切实保障农村村民宅基地权益,依法依规做好农村宅基地建房管理各项工作,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乡村级宅基地协管员管理,充分发挥村级宅基地协管员的主观能动性,提前预防和化解农村宅基地管理各类违法行为和信访纠纷,有效保护耕地资源和保障发展,促进乡村振兴及绿美乡村建设,特制定本办法。

本乡行政区域内村级宅基地协管员的管理适用本办法。

一、工作职责

(一)配合乡农村宅基地联审联批办公室做好农村宅基地建设用地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及本行政村村民宅基地申请上报工作;参与乡农村宅基地联审联批办公室组织的宅基地建房管理“四到场(申请审核到场、开工丈量到场、建设检查到场、竣工验收到场)”工作。

(二)负责对本行政村范围内的土地利用和农村宅基地建设活动进行动态巡查,及时发现、劝阻、制止各类农村宅基地和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并及时向乡农村宅基地联审联批办公室报告。

(三)负责做好村民个人建房管理工作,严格执行个人建房条件审核,严格按照村庄规划合理安排农村宅基地用地。

(四)协助做好本行政村内各类建设用地、违法案件调查、农村宅基地用地、登记发证和国土资源管理工作。

(五)负责调解村民之间的宅基地用地矛盾纠纷,积极协助做好农村宅基地用地、国土资源信访工作。

(六)及时反映本村内群众、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农村宅基地用地及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七)坚持原则、不徇私情,积极主动开展工作,及时如实反映情况,充分发挥协管作用。

二、日常管理

(一)乡农村宅基地联审联批办公室负责村级宅基地协管员的日常管理、动态巡查、信息收集和传递工作。

(二)村级宅基地协管员应做好日常管理工作记录,建立好相关台帐等资料。

(三)乡农村宅基地联审联批办公室确定一名联络员负责与村级宅基地协管员的联络工作,负责管理村级宅基地协管员的日常业务、沟通和信息传递工作,及时处置村级宅基地协管员报告的有关情况并做好记录工作;建立相对稳定的联络机制,保持信息渠道的畅通。

(四)乡农村宅基地联审联批办公室应定期组织村级宅基地协管员召开工作例会,宣传政策法规,传达上级会议精神及工作要求,听取村级宅基地协管员工作情况汇报,汇总动态巡查、执法监管情况,研究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布置下阶段的工作任务。对村级宅基地协管员反映的问题,及时给予解决同时要及时向乡政府或县农业农村局报告。

(五)村级宅基地协管员要认真履行巡查职责,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向乡农村宅基地联审联批办公室报告,报告内容包括违法行为的时间、地点、当事人、基本情况及可能产生的后果,并将上述情况在相关台帐中作详细记录。

(六)对性质较严重、须及时处置的违法违规行为,村级宅基地协管员在向乡农村宅基地联审联批办公室负报告的同时,应及时制止违法违规行为,严防事态扩大。

(七)村民委员会要按农村宅基地管理相关要求,严格落实农村宅基地建房申请的审核、讨论和公示,确保农村宅基地分配使用公平、公正、公开。

(八)村级宅基地协管员利用协管农村宅基地工作之便,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违纪违法的,一经查实立即予以解聘,并移交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三、选聘

(一)村级宅基地协管员的聘任。原则上每个行政村设立农村宅基地建房协管员1名。协管员应当了解村情、组情,掌握基本的宅基地及农房建设管理政策法规知识。按照《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云南省民政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全面推行村级组织 “大岗位制”的通知》(云组通〔20229号,以下简称《大岗位制通知》)明确的“整合设岗、明确职责、提高效率、提高待遇”要求,宅基地建房村级协管员应当由村干部兼任。协管员由村党支部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负责任免,报乡人民政府备案。乡人民政府是协管员的主管部门,乡农村宅基地联审联批办公室负责具体业务指导。有条件的村民小组可设立宅基地建房信息员。

(二)村级宅基地协管员选聘条件: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热心农村宅基地资源管理工作;了解国土资源法律法规,法律意识较强,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具有一定的政策水平,工作责任心强,办事公道正派;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25-60周岁之间的村委会成员或大学生村官。

(三)村委会根据村级宅基地协管员的选聘条件,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推荐1名候选人并在该村张榜公示,经过7天无异议的,由乡农村宅基地联审联批办公室报乡人民政府批准。

(四)每届村级宅基地协管员的聘期为五年。聘用期间,如果所聘的村级宅基地协管员未能继续担任新一届村委会干部或出现本办法规定的应予解聘事由的,由乡农村宅基地联审联批办公室负报批准聘用机关批准后,予以解聘。村级宅基地协管员被解聘后,乡农村宅基地联审联批办公室根据聘用条件和程序重新聘任。

四、学习培训

(一)村级宅基地协管员培训实行定期培训制度。乡农村宅基地联审联批办公室负责村级宅基地协管员的岗前培训和日常业务学习培训工作。

(二)学习培训重点为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基础知识、地质灾害防治知识、村级宅基地信访调处知识等,同时建立健全村级宅基地协管员业务学习培训档案。

(三)村级宅基地协管员要积极参加国土资源政策法规基础知识培训和专项业务培训,认真学习和钻研国土资源相关政策法规和业务管理知识,不断提高国土资源管理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

五、本办法由老麦乡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六、本办法从发布之日起施行。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