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37-3-/2022-0430001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老麦乡 |
公开目录 | 安全监管和公共服务 | 发布日期 | 2022-04-30 |
文号 | 浏览量 | 101 |
中共老麦乡委员会 老麦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老麦乡学生出行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老麦乡学生出行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刻吸取昭通永善“2.20”较大事故教训,根据省教育厅联发的《云南省集中开展农村地区学生出行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方案》(云公交〔2022〕35号)及(保交安办〔2022〕9号)文件精神,结合近年来我乡二、三轮摩托车、微型车、农用车非法载学生、非法营运车辆超速、超载行驶等违法、违规行为时有发生,形成重大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严重威胁着学生生命财产和道路交通安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校园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按照“属地管理、依法管理、精准查缉、严厉打击”原则,确保广大学生生命财产安全,确保道路畅通,消除道路交通重大安全隐患,经乡党委、乡政府研究,决定在全乡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现如下工作方案。
一、提高认识,强化专项整治领导
这次专项整治行动,情况复杂、任务艰巨,涉及的点多、面广、线长、量大,全乡在工作中要把握“分步实施、稳步推进、集中行动、全面整治”的工作原则。为加强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决定成立学生出行交通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赵建成 党委书记
副组长:蒋必儒 党委副书记、乡长
成 员:兰斌华 党委委员、政法委员、人大主席
王 婧 党委副书记
乔 纳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杨朝军 党委委员、副乡长
蒋金庆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张雪华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江 彦 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尹琳毅 副乡长、挂清河村
张光鸿 副乡长、挂茨桶村
杨德寿 副乡长、老麦派出所所长
尹学礼 老麦司法所所长
王绍婷 财政所所长
段治吉 农村公路管理所所长
7个村(社区)党总支书记、主任
领导小组负责指导此次学生出行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对专项整治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做出决定。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乡交安办,由段治吉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二、统一政策,协调整治行动
为确保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从相关部门抽调执法人员组成执法组,将专项整治任务、责任明确到人,参与开展整治二、三轮摩托车、微型车、农用车从事非法客运,取缔无牌车辆、打击驾驶人员无证驾车、酒后驾车、客运车辆超速超员等违法违纪行为。
(一)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要结合实际,开展此次专项整治工作,要落实全乡辖区整治任务,明确责任协同开展整治。
(二)派出所建立健全二、三轮摩托车管理制度,全面清理造册登记。没有牌照的二、三轮摩托车,必须到县交警大队按相关法规规定办理手续。
(三)二、三轮摩托车上路行驶必须证牌齐全,并参加保险。二轮摩托车驾乘人员戴头盔,且不超过二人;严禁三轮摩托车载人;严禁二、三轮摩托车、微型车、农用车从事非法客运。
(四)残疾人驾车必须具备机动车驾驶资格,严禁残疾人驾驶二、三轮摩托车从事非法客运。
(五)严禁二、三轮摩托车、校园直通车、自用车在校园门口及街道占道停放、停车候客、停放等影响交通畅通的行为,违者依法处理。
(六)为彻底完成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任务,确保广大学生乘车安全,不得因取缔非法营运而影响学生乘车。
(七)加大宣传,宣传办每年6月份以前至少完成一期交通安全音像宣传,相关部门联动到学校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法治课每年不少于2次,教育引导所有学生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不乘坐非法客运车辆和超员车辆,自觉抵制各种交通违法违规行为。
二、集中行动,保证整治效果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2022年4月15日前)。乡党委政府召开全乡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动员大会,发布通告,集中时间宣传全乡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乡级各部门分别召开会议,悬挂标语,形成强大的宣传声势,营造人人参与、共同治理的良好氛围。
第二阶段:排查摸底(2022年4月30日前)。学生出行交通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下发机动车调查摸底表格到各村(社区),各村(社区)负责登记排查,坚持“一个不放过、一个不漏登、一个不重复”的原则,对本辖区内二、三轮摩托车、微型车、农用车逐一进行登记造册,汇总上报,确保情况明、数据准、底数清。
第三阶段:自查整治(2022年5月15日前)。由乡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督促无牌照、证机动车车主自行到有关部门办理、完善相关手续、自行整改。
第四阶段:全面集中整治(2022年5月15日至12月30日)。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选择突破口集中行动,对阻碍执法的典型案件由司法机关依法予以严厉打击,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在集中整治行动时要通知有关部门片区执法人员参加,发现违法行为要交由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部门依法处理。
第五阶段:巩固整治成果,建立长效机制(长期)。道路交通安全集中专项整治工作结束后,有关部门要建立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将整治工作总结报乡交安办,同时抄送县交通局、县交警大队、县运管所。派出所、交通等执法部门负责巩固集中整治成果,建立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