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37-3/20240406-00004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老麦乡 |
公开目录 | 救灾 | 发布日期 | 2024-04-06 |
文号 | 浏览量 | 267 |
一、基本概况
老麦乡辖1个农村社区6个村民委员会,59个自然村,96个村民小组,总户数5457户,总人口22435人,其中非农人口1152人,地处三县交界,最高海拔2600米,最低海拔1500米 ,由于地质气候的影响灾害较为频繁,属典型的山区乡镇。目前为止,我乡重点民政服务对象有:城乡低保户871户2049人(其中城镇低保105户105人);农村分散供养五保对象253户289人;重点优抚对象有185户185人(其中:带病回乡退伍军人14人,参战涉核42人,伤残军人2人,三属4人,在乡复员军人21人,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人员102人);孤儿有3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有9人;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的残疾人有629人;80周岁以上老年人有477人。
二、2021年以来民政救灾资金使用情况
(一)2021年,县民政局下达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9万元,救助困难群众52户231人;恢复重建资金2万元,救助困难群众1户2人;抗旱捐赠资金15万元,救助困难群众45户45人。
(二)2022年,县民政局下达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16万元,救助困难群众148户608人;临时救助恢复重建资金4万元,救助困难群众2户5人。
(三)2023年,县民政局下达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8万元,救助困难群众71户335人。
以上救灾资金合计54万元,均已发放到救助对象手中,共计救助困难群众319户1226人。
三、严格管理专款专用杜绝平均分配
(一)遵守规定杜绝干预。我乡在救灾资金管理使用上严格按照市、县民政局、财政局专项资金使用规定,切实做到专人负责、专项管理、专款专用,确保专项经费的使用效益和安全,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使用范围,领导干部不存在违规干预救灾资金的分配情况。
(二)加强跟踪监督和检查。救灾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和检查,是确保民政救灾资金能真正落实到灾民身上的有效途径。我乡坚持层层公开制度,结合村务公开工作,将各项民政事业专项资金的分配和使用纳入公开内容,从村、小组层层公开,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三)救灾资金的分配。以保障灾民基本生活为依据,根据灾害大小、损失程度、自救能力,突出重点,不搞特殊化,不搞平均主义,凡是重要资金安排都要通过班子会讨论研究决定,有效杜绝了民政救灾资金在分配使用过程中的违纪现象发生,保证了民政救灾资金的使用安全。
(四)合理使用救灾资金。要求各村委会及乡民政办要合理使用救灾资金,安排救灾资金必须组织人员对辖区内的救助对象进行入户调查,澄清底数,管好用好救灾资金,充分发挥救灾资金的有效性和实效性。
四、存在问题。
一是部分村委会内业痕迹资料不够完善。救灾资金使用发放过程中,部分会议记录没有及时收集整理,与上级的要求有一定的差距。二是调查摸底不够准确。个别村委会在安排救灾资金时没有做到百分之百按受灾轻重给予救助。三是部分村干部对民政资金、物资重要性敏感度不够,对相关政策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和掌握不足。
五、下一步工作的打算
民政救灾资金是困难群众的活命钱和口粮款,管好用好民政专项资金是我们的责任和义务,管理和使用上要做到专款专用、重点使用,程序上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对象准确,下一步工作打算如下:
(一)进一步完善乡村两级内业资料。内业资料是衡量一项工作得失的重要标准,也是各级各部门每次检查必须审查的最重要材料,所以做好内业资料有利于向各级监察机关澄清事实,报告事项,也是为民务实清廉的重要体现,所以乡村两级要进一步完善内业资料,一是要完善申请书的内容。申请书是困难群众对各级政府的承诺,应包含四个部分,即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家庭成员介绍、家庭收入介绍、申请事项。二是村级的会议记录、张榜公示资料要统一保存。
(二)救灾资金要做到及时、准确、高效。我乡民政救灾资金社会化发放不存在资金截留、挪用、私设小金库等违纪违法事件,但是个别村委会在安排救灾资金时没有做到百分之百按受灾轻重给予救助,下一步安排救灾资金要做到及时、准确、高效,同时不得向无灾的困难群众发放救灾资金。
(三)进一步强化监督。强化法律意识,提高管理水平,建立民政各项资金管理使用的有效监督体系,确保民政救灾资金的安全使用,推动民政事业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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