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35-7/20231130-00005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由旺镇 |
公开目录 | 自然资源 | 发布日期 | 2023-11-30 |
文号 | 浏览量 | 14 |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 (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一级 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体 | 主动 | 依申请 | 县级 | 乡级 | ||||||
1 | 国土 空间 规划 编制 | 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 批前公示:规划草案(涉 密信息、法律法规规定不 予公开的除外) 批后公布:规划批准文件、规划文本及图件(涉密信息、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公开的除外),可同时采用公众易懂的多样化形式进行规划编制成果内容的公布公示 | 《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批前公示时间 不得少于 30 日;批后公布应在规划批准后 20个工作日内向 社会公布 | 由旺镇人民政府 | þ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 /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þ其他 | √ | √ | √ | |||
2 | 村庄规划 | 批前公示:规划草案(涉 密信息、法律法规规定不 予公开的除外) 批后公布:规划批准文件、规划文本及图件(涉密信息、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公开的除外),可同时采用公众易懂的多样化形式进行规划编制成果内容的公布公示 | 《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批前公示时间 不得少于 30 日;批后公布应在规划批准后 20个工作日内向 社会公布 | 由旺镇人民政府 | þ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 /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þ其他 | √ | √ | √ | ||||
3 | 规划 许可 | 乡村建设规 划许可 |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证载 内容(涉密信息、法律法 规规定不予公开的除外) | 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信息形成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 由旺镇人民政府 | þ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þ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þ社区/企事业单位 /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þ其他 | √ | √ | √ | |||
4 | 食品药品投诉举报 | 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制度和政策、受理投诉举报的途径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 | 信息形成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 由旺镇人民政府 | þ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þ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þ社区/企事业单位 /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þ其他 | √ | √ | √ | ||||
5 | 农村 集体 土地 征收 | 征地法定公告 | 1.征收土地预公告,公布征收范围、征收目的、开 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以 及不得抢栽抢建的有关要 求等:2.征地补偿安置公 告,公布《征地补偿安置 方案》全文,包括征收范 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方式和标准、安置对象、安置方式、社会保障等内容,以及办理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异议反馈渠道等:3.征收土地公告,公布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批准用途,征收范围、组织实施征收具体工作安排以及救济途径等。 | 《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 征收土地预公 告、征地补偿 安置公告自形 成之日起,在 乡(镇)和村、 村民小组公示 栏公开;征收 土地预公告不 少于 10 个工作 日,征地补偿 安置公告不少 于 30 日;征收 土地公告自收 到批准文件之 日起 15 个工作 日 内 , 在 乡 (镇)和村、 村民小组公示 栏公开不少于 5 个工作日;张贴公示结束后 在政府网站、征地信息公开平台公开 | 由旺镇人民政府 | þ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þ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 /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þ其他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