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35-7/20240414-00001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由旺镇 |
公开目录 | 食品药品监管 | 发布日期 | 2024-04-14 |
文号 | 浏览量 | 20 |
进入春季,气候温湿多变,各类病原微生物生长繁殖迅速,容易导致食物腐败变质。不良饮食习惯、食物储存不当或误食不安全食品均容易引发食物中毒。为防范和减少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有效提高消费者在选购节令食品时的防范意识,保障广大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发布春季食品安全温馨提示:
一、消费者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选择安全规范的就餐场所。外出就餐应选择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小餐饮登记证》的餐饮服务单位,并索要发票或收据,不光顾无证照摊贩。
二、培养良好餐饮习惯,外出就餐时提倡使用公勺、公筷,在家就餐也要讲究安全卫生,合理膳食,提倡“现买、现做、现吃”。掌握正确食品安全知识,四季豆应烧熟煮透方可食用,鲜黄花菜、发芽土豆或青紫皮土豆不可食用,不要食用超过保质期的食物,处理生食和熟食的菜板和刀具要分开等等。科学储备食物,生鲜食物和保质期较短的食材不易储存,尤其注意不要一次性采购过多。
三、预防野菜野果毒蘑菇中毒。春季是食用毒蘑菇中毒多发的季节,要提高野蘑菇的鉴别能力,不随意采摘、购买、食用野菜野果或不认识的野蘑菇。购买蘑菇等食品时,应到正规的超市、农贸市场采购,不在散商游贩处随意购买,并保存好购物凭证。
四、餐饮服务单位要重点预防细菌性食物中毒,严格执行食品原料采购索票索证制度,不使用腐败变质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原辅料及食品添加剂;严禁违规加工制作野生蘑菇、发芽土豆、霉变红薯、河豚鱼等禁用食品;不要加工制作四季豆、扁豆、青占鱼等高风险食品,食物要烧熟煮透;食品的生产加工、贮存场所必须符合食品安全要求,未经许可严禁制售凉菜;餐饮具和直接盛放直接入口的食品容器须洗净消毒。
五、外出踏青需注意食品安全,用于野餐或路途中食用的食物要原料新鲜、加工透彻。各种荤食最好是选择真空包装的,耐贮存又便于携带,自制食品要烧熟煮透;包子、夹心蛋糕等水分含量高的食品容易变质,要注意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