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37-3-/2022-0817001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老麦乡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2-08-17 |
文号 | 浏览量 | 209 |
关于进一步巩固和深化“活人墓”等
突出问题整治规范工作的通知
根据《云南省民政厅、云南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公安厅、云南省自然资源厅、云南省生态环境厅、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云南省农业农村厅、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进一步巩固和深化“活人墓”等突出问题整治规范工作的通知》(云民发[2022]159号)、《保山市殡葬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进一步巩固和深化“活人墓”等突出问题整治规范工作方案的通知》(保殡改办发[2022]1号)和《施甸县进一步巩固和深化“活人墓”等突出问题整治规范工作方案》(施民政发[2022]28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巩固我乡“活人墓”整治工作成果,推进殡葬领域突出问题治理,推动老麦殡葬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殡葬权益和合理殡葬需求。全面排查整治、坚决杜绝反弹、强化联合监管,坚持多措并举标本兼治,坚持立足当下、久久为功,全面巩固我乡“活人墓整治工作成果,规范提升殡葬领域突出问题整治,进一步推动全乡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逝有所安”美好期盼。
二、工作原则
实行乡人民政府总负责制,坚持属地管理、部门协同整治。由各村(社区)组织对辖区范围内大墓、豪华墓、“活人墓”开展专项整治“回头看”,全面排查复核是否还有“活人墓”,无死角进行联合整治,持续巩固提升整治成效;全面实现大墓、豪华墓见树不见墓的整治目标;加快公益性安葬(放)设施建设,强化服务管理;全力推进移风易俗,助力乡村振兴。
三、主要任务
(一)坚持全面检查复核,防止反弹,坚决纠治“活人墓”等乱象,巩固治理成果。各村(社区)要及时组织开展“活人墓”等突出问题整治“回头看”,对前期治理工作进行检查复核,主要查看是否摸排到位、是否整治到位、是否有新增修建“活人墓”等情况,确保底数清、情况明、工作实。对检查复核发现整治不到位、不彻底的,统一编号、分类立档、挂牌整治、销号管理,依法整治到位。对苗头性反弹的,要早预防、早制止,坚决刹住修建“活人墓”反弹歪风。对检查复核出的问题要公开曝光,责令及时整改,拒不整改且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要主动对接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作出行政处罚,涉及党员干部的要严肃问责。要充分发挥村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加大做群众思想工作的力度,制定更加有效的工作措施推进整治工作。
(二)加快公益性安葬(放)设施建设,为“活人墓”等突出问题整治规范提供更加完善的服务条件。殡葬基础设施建设是推进殡葬改革工作的关键。要坚持疏堵结合,坚决治理“活人墓”、规范殡葬秩序,进一步完善惠民殡葬政策,满足群众合法殡葬权益和合理殡葬需求。在与国土空间规划相衔接、严格落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政策的前提下,按照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部署要求,有序推进农村公益性殡葬设施建设,完善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审批手续,满足人民群众的基本安葬需求。
(三)规范公益性安葬(放)设施监管,为“活人墓”等突出问题整治规范提供便捷、合规的安葬条件。按照农村公益性骨灰堂管理的有关规定,农村公益性骨灰堂只能收取材料成本费和适当的管理费用,不能开展以营利为目的的经营性收费,体现的是“公益属性”,严禁违背其公益性质。各村(社区)要将巩固和深化“活人墓”等突出问题整治工作与农村公益性安葬(放)设施监管结合起来,进一步加强对辖区农村公益性公墓(骨灰堂)的监管,坚持农村公益性公墓的公益属性,合理制定农村公益性公墓的墓穴价位,严格规范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与管理,让丧属在“活人墓”拆除后有一个满意的安葬地点。
(四)深化殡葬习俗改革,为“活人墓”等突出问题整治规范提供更加深厚的社会基础。各村(社区)要将巩固和深化“活人墓”等突出问题整治工作与推进殡葬移风易俗结合起来,集中广泛宣传殡葬改革形势、政策法规和工作成效,正面引导群众拥护支持殡葬改革,摈弃殡葬陋习,树立厚养薄葬、文明节俭、生态环保的殡葬新理念、新风尚。要通过新闻媒体等强化宣传引导,把文明节俭治丧、节地生态安葬、文明低碳祭扫转化为群众的情感认同和行为习惯。要充分发挥村委会(社区)、红白理事会、老年人协会等群众自治组织作用,把文明殡葬规范纳入村规民约、村民自治章程,有效约束大操大办、迷信低俗等丧葬活动,引导群众自觉抵制修建“活人墓”等不良习俗。
四、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组织部署阶段(2022年7月至8月)。各村(社区)要严格按照方案要求,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迅速部署,将“活人墓”整治回头看与殡葬领域突出问题整治有效衔接,建立健全领导机制,明确相关要求、责任分工、方法步骤和工作措施,加强动员部署,全面启动检查复核和整治工作。
(二)全面排查回头整治阶段(2022年9月至11月)。各村(社区)在2020年、2021年实施除“活人墓”的基础上,再次对辖区所有区域“活人墓”进行地毯式、全覆盖排查,全面检查往年拆除“活人墓”工作情况,坚决杜绝存量和增量。对辖区“活人墓”整治不彻底或出现新增的情况,要及时、严肃给予整治。各村(社区)整治工作要建立完善问题清单和整治台账,明确责任和时限,逐一抓好落实,做到整治一个销号一个,切实巩固“活人墓”拆除成果。对违反耕地、林地政策、规划管理、生态环保等法律法规的行为,应当会同相关职能部门依法作出责令当事人限期整改的行政行为。对该行政行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的,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相关部门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通过人民法院裁定准予执行、政府部门组织实施、人民法院到场监督的执行机制强化组织实施。整治工作实施月报告制度,各村(社区)每月28日前报送整治数据(详见附表),今年的工作进展情况请于2022年11月20日前经村委会(社区)主要领导签字书面报乡民政办。
(三)巩固提升建章立制阶段(2022年12月至2023年10月)。各村(社区)要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查遗补漏,巩固和深化整治成果,并结合辖区工作实际,研究制定规范管理的有效措施和长效机制。对整治后又出现新问题或相关负面舆情的村组,将采取约谈、通报等方式督促加大整改力度。“活人墓”回头看整治任务全部完成后,各村(社区)于2023年10月10日前将工作情况书面报告乡民政办。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开展进一步巩固和深化“活人墓”等突出问题整治规范工作,是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殡葬改革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重要体现,是顺应广大人民群众的迫切关注、充分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必然要求。各村(社区)务必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以高度负责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抓好工作的落实。
(二)强化组织保障。开展进一步巩固和深化“活人墓”等突出问题整治规范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涉及面广、难度大、政策性强,各村(社区)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乡级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议事协调、业务指导等作用,加强行业指导和部门监管,进一步压紧压实责任,形成共管共治工作合力。
(三)坚持统筹兼顾。各村(社区)、各部门要将“活人墓”治理与辖区殡葬领域突出问题整治结合起来,特别是要与殡葬公益性安葬(放)设施监管和殡葬服务规范管理结合起来。坚持“疏、堵”结合,扎实有效开展整治,强化行业部门管理,切实做好殡葬改革社会建设兜底性基础性工作。
(四)维护社会稳定。各村(社区)要严格遵守群众工作纪律,深入细致做好群众思想工作,妥善处理矛盾问题。要加强舆情监测研判管控,做好应急处置工作,严防矛盾问题激化影响社会和谐稳定。
老麦乡人民政府
2022年8月19日 ]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