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37-3-/2023-0116001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老麦乡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3-01-16 |
文号 | 浏览量 | 11 |
老麦乡关于进一步做好“红色劳务”扩大就业助力乡村振兴的通知
各党总支(支部)、村(社区)委会、乡直各单位:
按照党的二十大关于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强化就业优先政策,使人人都有通过勤奋劳动实现自身发展的机会总要求,根据《中共施甸县委组织部施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红色劳务”扩大就业助力乡村振兴工作的通知》(施人社联[2023]1号),切实推广“红色劳务”试点成果经验,提升转移就业组织化工作,现就进一步做好“红色劳务”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明确工作时限
老麦乡的“红色劳务”工作在2022年试点工作结束后,将继续扩大工作范围,持续开展工作到2025年。
二、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
通过乡、村、组三级密切联动,摸清底数、广泛动员、精准对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及用工企业,持续扩大输出规模,全乡每年通过“红色劳务”输出劳动力人数不低于100人,具体任务分配详见附件1。
三、进步优化工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扩大工作范围。全乡所有村(社区)都要组织开展“红色劳务”扩大就业助力乡村振兴工作。乡级将延续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制度,各村(社区)要成立以党总支书记为组长的“红色劳务”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工作领导,村(社区)党总支书记/党支部书记为“红色劳务”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抓好本村(社区)“红色劳务”工作。
(二)持续拓宽合作渠道,灵活确定服务补助。一是多方合作,除市、县、乡推荐的“红色劳务”合作机构,各村(社区)要立足村情,积极与各级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务工带头人、用工企业、项目施工单位等建立合作关系,开展点对点劳务合作和就地就近输出合作;通过多方合作,切实增加务工区域和岗位范围,形成省外为主,昆明及省内州市和市内园区、乡镇内就地就近输出等多方向多层次“红色劳务”网。二是灵活确定服务补助标准,市级推荐的合作机构补助标准和补助方式按照市级方案确定;其他合作机构的补助标准和补助方式,由各村(社区)和具体合作对象协商确定,并签订合作协议,合作协议由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统一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三)完善工作机制、规范村集体经济收支。继续明确村党(总)支部书记为“红色劳务”经纪人,具体负责“红色劳务”相关工作。各村(社区)依托现有的合作社等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建立村级劳务合作社,并积极推动合作社实体化运行,通过“基层党组织+合作社+公司”的模式,由各村(社区)党总支牵头合作社具体运行,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劳务合作,以提供劳务服务、组织劳务输出等方式获得收益。获得的各类补助资金参考市级确定的使用范围,按照合作社有关章程规范使用。
(四)落实就业优惠政策、兜底村集体收入。按照《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云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工作的通知》(云人社通[2021]49号)规定,对组织当地脱贫人口有组织劳务输出且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经纪人,凭其提供的有组织劳务输出人员名单和外出务工收入证明材料,按每人每年100元的标准给予就业创业服务补助,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政策执行时间至2025 年12月31日。“红色劳务”输出当地脱贫人口就业创业服务补助通过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统一补助给各村(社区)作为集体经济收入,基础申报材料由各村合作输出的人力资源公司提供。
四、工作要求
(一)圆满完成目标任务。各村(社区)要发挥好村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通过“政府搭建平台+人力资源公司提供服务”的模式,引导“红色劳务”市场化输出促进转移就业工作,实现“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务工群众有增收”的目标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有效组织群众、发动群众,教育引导其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就业观,自愿通过“红色劳务”实现就业。全乡要抓住春节前后的黄金时间,把“红色劳务”输出与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百日行动”有机结合,利用“转移就业百日行动”的契机同步完成年度指标任务。“红色劳务”工作将纳入年度基层党组织建设考评,县人社局将联合县直有关部门成立工作指导组,对“红色劳务”工作定期组织开展专项指导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认真研究,限期整改。
(二)强化劳动力摸底调查。结合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百日行动”开展返乡人员监测,充分发动乡干部、村组干部、农村劳动力信息员(就业信息员)、农村劳务经纪人等力量,加大返乡人员的监测力度。按照“乡不漏村、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人”的要求,采取多形式、多渠道,开展返乡情况精准排查,掌握外出务工人员动态,形成农村劳动力务工清单、春节返乡及返岗人员清单、有就业意愿人员清单、返乡回流清单,汇总到《施甸县2023年农村劳动力情况调查表》,及时动态更新“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信息系统”,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信息准。
(三)积极做好岗位信息归集发布。建立“用工需求基础数据库”,乡社保中心要积极对接用工企业,拓展岗位收集渠道,持续进行用工需求信息归集。加快岗位信息更新频次,保持发布规模,根据重点群体特点,分类筛选用人单位和就业岗位,精准推送就业信息,做到以岗找人、以人定岗。每位务工人员精准推送1个省外岗位、1个县外省内岗位、1个县内岗位,促进需求端和岗位端“两端”精准匹配,做到就业需求与用工市场精准对接。综合运用线上线下渠道,尽量组织线下招聘,确保乡综合性招聘月月有,持续提供就业机会。
(四)千方百计提供好人性化服务。一是乡社保中心要动态掌握已转移就业人员的基本情况,及时做好“送信息、送关怀、送政策、送维权”和转岗调岗服务,减少离岗失业时间,减小返乡回流规模,将已转移就业人员牢牢稳在当地、稳在企业、保住岗位,促进农民就业增收,切实帮助解决在外务工群众的“前方之虑”。二是各部门、各村(社区)要对有红色劳务输出的就业家庭实行分片负责,包保到户、责任到人,坚持每月入户走访,常态化开展“四个”活动(帮扶干部每月对留守家庭至少开展1次走访,班主任教师每学期至少到留守学生家中开展上次家访,家庭签约医生到留守家庭规范开展1次健康服务,倡导务工人员每周与“三留守”人员至少进行1次通话;着力解决好务工家庭留守老人留守儿童等“后方之忧”。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