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37-3-/2023-0212002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老麦乡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3-02-12 |
文号 | 浏览量 | 412 |
老麦乡婚姻家庭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方案
为有效预防和及时化解因婚姻家庭纠纷引发的风险隐患、“民转刑”“刑转命”案件和个人极端暴力案件,切实解决婚姻家庭纠纷“发现报告难"“衔接沟通难”“处置化解难”问题,从源头上有效预防、滚动排查和多元化解婚姻家庭纠纷。根据《施甸县婚姻家庭纠纷大排查大化解工作方案》(施政法通〔2022〕1号)文件精神,结合老麦乡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新时代“枫桥经验”与老麦实际相结合,以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为牵引,以建立婚姻家庭纠纷大排查大化解综合协调机制为载体,以开展婚姻家庭纠纷排查发现、风险评估、预防处置、多元化解和联防联控为着力点,全力做好婚姻家庭纠纷调处化解和风险隐患管控,有效防范因婚姻家庭纠纷激化引发的“民转刑”“刑转命”案件和个人极端暴力案件,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确保老麦社会安定、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奠定坚实基础。
二、目标任务
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婚姻家庭纠纷大排查大化解综合协调机制,发挥县、乡、村(社区)三级综治中心(社会矛盾多元预防联调中心)平台载体作用,通过入户走访和乡直单位及村(社区)发现报送相结合的方式,全面收集家庭纠纷和婚恋纠纷,组织开展风险评估研判,根据评估情况,分级分类对应开展调处化解和预防处置工作,确保矛盾纠纷和风险隐患及时有效化解在基层,处置在萌芽状态,全面预防和减少纠纷激化引发的刑事案件。
三、工作措施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归口调处”的原则,在全乡组织开展婚姻家庭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对排查发现和部门报送的婚姻家庭矛盾纠纷按照“发现登记、风险评估、分流交办、预防处置、动态管理、跟踪回访”的闭环程序进行处理。
(一)线索收集
1.入户走访。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村(社区)干部、妇联干部、社区民警、驻村干部等带队,组织网格员、联防长、协警、调解员、志愿者等依据信息线索主动到居民家庭、出租房屋、企事业单位,开展婚姻家庭纠纷大排查大化解工作,重点排查化解夫妻正闹离婚、关系紧张以及婚外情、借婚(恋)敛财等婚姻纠纷,夫妻离婚后、恋人情人感情纠葛,家庭成员关系不睦(婆媳、亲子、上门女婿)、抚养赡养、财产继承等问题引发的纠纷,对排查发现的纠纷问题,通过普法教育、亲情感化、心理疏导等措施,及时做好纠纷调处化解和疏导稳控工作,对现场不能调处化解的。填写《婚姻家庭入户调查表》(附件1),根据调查情况,梳理合并线索,填写《婚姻家庭纠纷线索报告单》(附件2)上报乡综治中心,
2.部门发现。派出所、民政、司法、学校、卫生院、妇联等有关部门及其指导管理对象。结合职能职费开展婚姻家庭突出矛盾纠纷线索收集报送工作,通过案件审理、接处警、离婚办理、纠纷调解、医疗救治、信访接待、热线接听等,及时收集当事人关系紧张、扬言报复、威胁恐吓、家暴性侵等可能引发重大案(事)件的纠纷信息,并填写《婚姻家庭纠纷线索报告单》(附件2), 推送到乡综治中心。对恶性事件、当事人情绪激动或可能引发刑事案件的苗头隐患,及时做好疏导稳控工作。
(二)风险评估
对可能存在风险的婚姻家庭纠纷要及时组织开展家庭风险评估工作。风险评估由乡综治中心具体组织实施,成立由综治、派出所、司法所、民政、妇联等有关部门人员组成的评估工作组,根据矛盾性质、积累时间、冲突烈度、当事人情况及其他辅助信息,按评估程序和办法开展评估研判,对存在风险的,有针对性的提出化解处置意见。婚姻家庭纠纷风险等级分为低风险(绿色)、中风险(黄色)和高风险(红色)三个等次。家庭风险评估办法和程序按照《施甸县家庭安全风险评估实施办法(试行》(施政法发〔2021〕17号)文件执行。
1.低风险(绿色)
夫妻、婆媳、亲子、兄弟、邻里等家庭成员关系不睦,经常因某一事件或问题岁生争晚,但未出现暴力行为,当事双方能理性表达诉求,愿意寻求帮助化解纠纷的。
2.中风险(黄色)
(1)家庭成员之间关系紧张,引发过暴力行为或有家暴性侵 投诉,但情节轻微的;
(2)财产处置意见分歧较大,纠纷激化引发过暴力行为,但情节轻微的;
(3)当事人有酗酒滋事、性格孤僻或有暴力倾向的;
(4)其它纠纷积怨时间较长,存在明显风险隐患的。
3.高风险(红色)
(1)拟解除婚姻(恋爱)关系,一方当事人不同意且情绪激动,扬言采取过激行为的;
(2)家庭暴力已经造成人身伤害,当事人态度恶劣的,受害人及其亲属面临人身安全威胁有可能引发“民转刑”案件的;
(3)经济债务、财产处置等纠纷久拖不决,存在仇恨情结,已发生暴力冲突或扬言采取暴力行为的;
(4)存在遗弃或虐待家庭成员、重婚及其它疑难、复杂的家庭纠纷的;
(5)邻里纠纷经多次调解仍未化解,积怨较深、已发生暴力冲突的;
(6)其它可能引发重大案(事)件的
(三)分流交办
乡综治中心根据风险评估情况及时提出预防处置意见,并
向有关责任主体分流交办调处化解和预防处置任务,明确牵头部
门、包案领导、配合单位、工作措施和化解时限等,视调处化解和预防处置工作需要向相关部门派发法律服务、心理疏导等辅助任务,辅助纠纷化解处置。各职能部门对综治中心交办的纠纷化解任务,要按处置意见及时开展调处化解工作,并反馈调解处置情况。
(四)预防处置
1.低风险(绿色)
委派村(社区)调处、社会矛盾多元预防联调中心进行调解处理,必要时由司法所指派专职调解员或邀请职能部门人员联合开展调解工作,定期开展走访,关注纠纷发展动态。调处不成功的,做好疏导稳控等预防工作,告知法律服务途径,并上升为中风险级别处置。
2.中风险(黄色)
委派乡司法所组织力量进行调处或会同同级人民调解组织、社会矛盾多元预防联调中心、派出所、职能部门联合开展调处工作,适时开展回访,关注纠纷发展动态。调解不成功的,做好疏导稳控等预防工作,告知法律服务途径,上升为高风险级别处置。
3.高风险(红色)
由党委政府组织力量开展调处化解,必要时可申请县级综治中心协调具级相关职能部门给予人员力量和技术支持,促进纠纷调处化解、适时开展回访,关注纠纷发展动态。调解不成功的,上报县级综治中心协调组织力量开展调处化解。调解仍不成功的,按照“一事一策”要求,制定详细的化解稳控方案,明确稳控责任主体,落实稳控措施,并根据纠纷发展情况依法采取必要的防范举措,降低冲突等级,防止纠纷激化,持续开展化解稳控工作。
(五)动态管理
婚姻家庭纠纷大排查大化解实行动态管理和月报制度。村(社区)负责本村(社区)已排查化解纠纷的动态管理,及时上报变化情况;乡综治中心负责辖区内已排查化解纠纷的动态管理,全面掌握本地区婚姻家庭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情况,重点关注未化解纠纷的动态管理情况,对排查化解工作中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趋势性问题提出对策建议。各村(社区)按照要求建立规范的婚姻家庭排查化解工作档案。
(六)跟踪回访
各村(社区)对调解成功的矛盾纠纷,通过电话、微信、上门等方式及时开展回访,做好跟踪问效工作,掌握动态情况,适时开展针对性的服务管理工作,巩固纠纷化解成效,并根据回访情况及时提出工作建议。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老麦乡婚姻家庭纠纷排查化解工作 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推进各项工作,加强调研指导,整合资源力量,确保排查化解工作真正落实到实处,取得明显成效。各村(社区)要结合实际,及时成立机构,明确专人负责,并制定切实可行工作方案和工作措施于2022年1月30日前报乡综治中心。
(二)明确工作职责。乡综治中心要以家庭安全风险评估和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合格乡镇创建工作为牵引,加强婚姻家庭纠纷大排查大化解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问题。乡妇联要组织协助配合做好婚姻家庭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加强工作协调推动和跟踪指导,组织开展农村妇女工作培训,会同相关部门做好纠纷化解。乡司法所要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加强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落实好纠纷化解机制。乡派出所要强化治安调解工作,健全完善警调对接联动机制,及时推送接处警和大数据分析中发现的突出矛盾纠纷,支持参与婚姻家庭突出纠纷调处化解。民政办要加强婚姻家庭辅导,做好离婚疏导和突出矛盾纠纷线索推送,帮扶救助符合条件的困难家庭。乡卫生院要及时报告医疗讨程中发现的婚姻家庭纠纷线索信息,加强医疗损害纠纷调处化解,做好易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医疗救治。各村(社区)、乡直单位要加强工作指导,条块结合,信息互通,认真排查梳理辖区内婚姻家庭纠纷情况,查找存在漏洞和薄弱环节,确保矛盾纠纷和风险隐患及时有效化解在基层,处置在萌芽状态,全面预防和减少纠纷激化引发的刑事案件。
(三)规范工作措施。各村(社区)、乡直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归口调处的原则,将婚姻家庭纠纷排查化解和家庭安全风险评估有机结合,严格规范开展婚姻家庭纠纷大排查大化解工作,加强全流程信息资料的保密工作和个人隐私的保护,严防因工作方式方法不规范或信息资料泄漏,激化矛盾纠纷或引发其他问题。要加强婚姻家庭纠纷排查化解资料档案管理,作为全面掌握工作流程和责任倒查依据。要充分运用“云解纷”“云智调”等信息化工作平台,推进婚姻家庭纠纷网上流转办理,提高调处化解效能。
(四)严肃工作责任。各村(社区)各部门要加强婚姻家庭纠纷排查化解资料档案管理,作为全面掌握工作流程和责任倒查依据。对因组织领导不力,排查发现不到位,化解处置不及时引发可防性命案的,依据命案防控责任督导和追究办法开展责任倒查和追责问责。
(五)按季报送工作。各村(社区)、各乡直单位要根据方案要求,全面掌握本辖区本单位婚姻家庭纠纷大排查大化解工作情况,提出务实管用对策建议。工作落实情况及对策建议于每季度末月的20日前报乡综治中心。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