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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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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5937-3/20251219-00001 发布机构 施甸县老麦乡
公开目录 政策文件 发布日期 2025-12-19
文号 浏览量 0
主题词 林业
关于切实抓好2026年度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为切实抓好2026年度森林防火工作,经乡党委、乡政府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完善森林防火责任机制

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切实强化森林防火“三线责任制四个责任人、五个关键人”的责任体系,健全完善森林防火责任制,各类森林防火责任书必须明确奖惩,一年一签订。全面落实森林防火党政同责制度,对森林防火机构、编制、职责、经费、扑火队伍、物资储备不落实和预防、扑救处置、监督管理不力等,严格追究有关领导及工作人员责任。进一步落实森林防火单位及责任人公示制度,严肃查处第一把较大以上森林火灾,发生第一把较大以上森林火灾的村,必须写出书面检查报乡政府、乡森林防火指挥所。

二、完善火源管控机制

各村要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违规用火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彻底改变林区群众落后的生产生活用火习惯,从根本上解决火源管理问题。对违反野外用火规定的,必须从严处理。乡要抽调乡镇干部组建13支行动组,开展声势浩大的火源巡查活动。为确保此项工作的强力推进,乡级将成立督查组,加大对此项工作的督查力度。签订重症精神病人监护责任书,采取严厉的措施监管“五种人”。重要时段、重点地段设置防火检查站,加大对进入重点林区人员的检查登记力度,严堵火源入山。依据《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把野外火源的管理办法写入《村规民约》,严格执行用火审批、监烧制度。乡要专题研究重点火险区的防控方案,重点布防,加强巡查。清明节期间,实行“规定时间上坟、集中烧纸钱”制度,各村必须加强护林员监管、增设森林防火检查站。

三、强化宣传教育培训

深入推进“责任书入户、公益广告、手机短信、学校五个一、案例警示、标牌宣传、森林防火五彩旗”七大宣传工程,《森林防火户主责任通知书》入户率必须达到100%,引导林农积极学习防灭森林火灾安全知识。每个自然村必须有两条半永久性森林防火标语。开展好宣传月、春节、清明节宣传周、学校放寒假前及3月份开学第一周中小学生宣传周等活动。按照分级培训的原则,着力抓好防扑火知识和扑火安全培训。同时,要以警示教育为核心,通过向社会通报因违规用火引发森林火灾的典型案例,以案说法、强化教育,造成声势、形成威慑,增强群众的防火减灾意识。

四、完善防控保障机制

一是组建多种形式的扑火队伍。按照乡级30人、村级15人的标准规范组建森林防火扑火队。同时抓好防扑火业务训练和扑救森林火灾演练。二是每个村配备护林员,签订管护责任书、明确每位护林员的管护区域和责任。三是要加大森林防火经费投入,按照不少于5万元的标准配足森林防火经费,并及时足额拨付到乡森林防火办公室,保障森林防火工作顺利开展。同时按照“乡级50000元”“村级5000元”的标准储备森林防火物资。

五、完善应急处置机制

及时修订《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增强处置办法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坚持24小时双岗值班、带班制度,确保政令、信息畅通。森林火情信息归口报乡森林防火指挥所办公室,经请示乡党委、乡政府需上报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的火情,由乡森林防火指挥所办公室报告,严禁直接报告县委办、县政府办及县级领导;森林火灾信息由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统一向社会发布。各类扑火队要高度戒备,随时做好应急准备,一旦发生森林火情,有关领导按规定靠前指挥,安全、高效处置,实现24小时内扑灭火源。严禁无扑火经验的干部指挥扑火,严禁孕妇、未成年人、老弱病残、未经培训人员及林区群众自发上山扑火,严防伤亡事故发生。

六、部门通力协作

各成员单位要通力协作,切实履行森林防火的部门职责。乡政府督查组要适时对各村森林防火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乡森林防火指挥所办公室要加强对森林防火工作的监督、管理和指导;武装部要指导、组织民兵森林防火应急队伍的建设及扑火技能、安全避险培训、实战演练;综合保障和技术服务中心要保证森林防火经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申报,指导、监督业务部门搞好森林防火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派出所、司法所要一如既往地参与防灭火工作,加大火案查处力度,做到发生一起,查处一起;宣传办要做好公益广告及森林防火新闻的宣传报道;教育部门要抓好学校森林防火宣传教育;综合保障和技术服务中心要负责林区农事生产用火的管理,加强对农村野外安全用火的宣传教育,做好水库周围的森林防火工作,提供扑救森林火灾的水源保障;中心卫生院要负责森林火灾的伤病救护工作,做好重症精神病人管理防治相关工作;民政办要对痴、呆、聋、哑、精神病五种人监管,负责坟地的森林防火工作;电信所要做好森林防火通信保障工作,确保森林火警电话12119畅通、优先传送,适时免费发送森林防火警示信息,各村要加大对违规用火的处罚力度。

继续实行乡级领导和森林防火指挥所成员单位挂村包村督查森林防火工作制度,森林防火期要对挂钩的责任村开展不少于三次(春节前、高火险期前、清明节前)督促检查,通过检查促进认识、责任、领导、经费、防范和应急措施落实到位,每次督查后要写出专题报告报森林防火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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