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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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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5937-3/20230621-00001 发布机构 施甸县老麦乡
公开目录 政策文件 发布日期 2023-06-21
文号 浏览量 49
主题词 农业、畜牧业、渔业
老麦乡2023年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

老麦乡2023年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


为认真做好老麦乡2023年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工作,根据《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的通知》《保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转发做好做好2023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文件的通知》《施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做好2023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乡农业生产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切实领会好政策目标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是国家促进粮食生产的重要措施,是惠民惠农政策的重要内容,事关保障国家粮食安全。要以稳步提升耕地质量和提高粮食及重要农产品综合生产能力为目标,加强耕地地力保护为根本要求,认真推进补贴政策落实。要通过实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引导农民综合实施科学轮作、秸秆还田、农机化作业、科学施用化肥、增施有机肥、病虫害绿色防控等耕地保护举措,稳步提升耕地质量,切实提升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生产能力。

二、补贴的基本原则

(一)直接补贴原则。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通过“一卡通”的形式将资金直接兑付给种地农民。

(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补贴范围、补贴标准及资金兑付实行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三)高效可行的原则。补贴有精准性、指向性和实效性,提高惠农补贴政策效能,具有可操作性。

补贴对象、依据及标准。

()补贴对象。原则上以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为补贴对象。鼓励各村(社区)在征得拥有耕地承包权农民同意的基础上,对流转土地实际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种植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给予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补贴依据。原则上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确认的耕地面积为申报补贴资金的依据,但必须根据实际情况核减云财规〔202214文件规定不得享受补贴政策的7种情形:1.作为畜牧养殖场、渔业养殖场占用的耕地;2.国家已颁发林权证的林地和已颁发林权证或已享受退耕还林政策的耕地;3.成片耕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包括:在设施农业项目区域内,直接用于农产品生产的生产设施用地和辅助设施用地,如工厂化作物栽培的连栋温室用地,水产养殖池、工厂化养殖池等生产设施用地,育种育苗场所、农业生产中必需配套的检验检疫监测用地和环保设施用地;农业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从事粮食生产的配套设施用地,如晾晒场,粮食烘干设施,粮食和农资、农机具临时存放场所用地;4.非农业征()用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5.对抛荒1年以上的耕地,取消次年补贴资格。待复耕后重新纳入补贴范围。抛荒一年以上的耕地,由其所有权属的村集体等组织开展复耕复种,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6.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7.擅自转为林地、园地的耕地等。

(三)补贴标准。按照审定的面积,根据国家、、市、县达的的补贴资金,按照县域内审定纳入补贴范围的耕地面积,计算并确定统一的亩均补贴标准。

四、补贴的用途

为加强农业耕地及生态资源保护,引导农民综合采取秸秆还田、种植绿肥、深松整地、减少农药化肥施用量、增施畜禽粪便等有机肥、发展节水农业、病虫害绿色防控、农机化作业等措施,保护、提升耕地地力和质量。

五、补贴资金的兑付

(一)时间进度安排。2023410日前,组织辖区内农户据实填报耕地面积并初核,经农户签字认可,在村民小组、村委会村务公开场所公示,无异议后盖章上报农业综合服务中心。2022415日前,由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对村(社区)上报的耕地补贴面积进行复核,在村务公开场所公示,无异议后报乡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审核,无异议后盖章报县农业农村局。2023613日前,根据单位面积补贴标准测算补贴资金到户,并进行张榜公示,614-620日,经公示后,农户无异议,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于622日前按照按照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管理要求,完成2023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兑付。同时,乡建立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档案,对补贴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总结。

(二)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分管副乡长任组长,相关部门领导、各村(社区)主要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具体补贴工作。

(三)实行公开制度。为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各村(社区)对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补贴对象、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等要进行张榜公示,公示期7天,同时,将补贴情况在村务公开场所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公示图片报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四)加强政策宣传。乡直有关单位、各村(社区)要加大补贴政策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微信群、发放明白纸等方式,让农民了解国家的支农惠农政策,清楚补贴范围、补贴用途等,提高农民对惠农政策的知晓率,有效调动农民自觉保护和提升耕地地力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五)完善痕迹台账。建立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档案管理制度,对涉及补贴的各种文件、资料、表格、公示图片等分别整理成册,妥善保管,并将有关资料输入计算机管理,以便查询。同时,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指导好各村(社区)做好痕迹台账完善。

(六)强化监督检查。纪委要加强对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督检查,确保补贴资金安全兑付,坚决杜绝截留、挤占、挪用补贴资金的现象发生。要组织业务人员,对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的兑付情况进行抽查,一旦发现问题将依据有关法规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