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35-7/20240318-00002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由旺镇 |
公开目录 | 绩效评价 | 发布日期 | 2024-03-18 |
文号 | 浏览量 | 2 |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摘要
1.项目名称:由旺镇坡脚村小坡脚自然村美丽村庄建设项目
2.建设性质:新建
3.主管单位:施甸县乡村振兴局
4.实施单位:由旺镇人民政府
5.建设地点:由旺镇由旺社区
6.土地性质:本项目为路面硬化,不涉及新增建设用地
7.项目建设内容:完成厚200mm混凝土路面2640.93平方米,石挡土墙304.53立方米,混凝土管20米,混凝土挡墙墙身109.45立方米,C20混凝土排水沟浇筑底板3.51立方米,浇筑沟壁2.63立方米。
8.投资概算:计划投资70万元,申请2023年涉农整合资金70万元。
9.绩效受益核心指标: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其他农村低收入群体受益16户54人。
(二)项目建设依据
1.财政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民委 农业农村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1〕19号)
2.《国家乡村振兴局等11部门印发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财农〔2021〕22号)
3.《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民委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农〔2022〕14号)
4.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乡村振兴局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云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农〔2021〕140号)
5.《云南省关于等11部门印发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云财农〔2021〕153号)
6.《云南省全面实施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实施意见》(云开办〔2018〕109号)
7.《财政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民委 农业农村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及考核办法的通知》(财农〔2021〕122号)
8.施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施甸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乡级财政报账制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施政办发〔2017〕109 号)
9.《施甸县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施甸县2023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的通知》(施巩固振兴组〔2023〕10号)
二、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实际完成投资70.92万元,均由财政投入。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上级补助资金30万元需通过乡镇零余额账户,由县财政局挂相应指标,并通知乡镇兑付资金,目前已兑付资金30万元,并全部支付。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严格落实《施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施甸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乡级财政报账制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施政办发〔2017〕109号)的要求,严格执行县级审批乡镇报账制,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按工程进度申请拨付,做到专款专用,专账管理,账务登记资料完整,会计凭证真实、合法、有效。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完成厚200mm混凝土路面2640.93平方米,石挡土墙304.53立方米,混凝土管20米,混凝土挡墙墙身109.45立方米,C20混凝土排水沟浇筑底板3.51立方米,浇筑沟壁2.63立方米。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具备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村通硬化路率100%,美化村容村貌,项目村人居环境和交通运输条件得到较大提升,项目惠及145户394人,其中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其他农村低收入群体16户54人。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受益贫困人口满意度99%。
三、绩效自评结果
由旺镇严格按照绩效申报执行,预算执行按照资金情况严格执行,年度绩效目标均全部完成,项目目前已验收、移交并投入使用。
四、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项目做到建前公示:项目在开工前作召开村民小组会议,充分了解名义,选择适合的施工方案。竣工公示:项目完成情况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为期7日公示,并将资产移交村上。
五、下一步工作安排
1.对各项目具体细化绩效指标、年度目标,项目完成或进行评价后,及时收集整理项目指标,建立部门内部指标库。
2.积极参加财政部门组织的绩效评价管理相关会议,积极引导各项目管理部门增强绩效评价意识,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项目,过程中加强项目监管,督促项目进度,定期申报进度及完成情况,完成内容等。
施甸县由旺镇人民政府
2024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