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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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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5935-7-17_Z/2017-0519001 发布机构 施甸县由旺镇
公开目录 政策文件 发布日期 2017-05-17
文号 浏览量 167
主题词 其他
关于开展公职人员(含离退休人员)家庭享受城乡低保专项整改活动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直有关部门: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政府对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贫困人口进行救助的社会救济制度。近年来,部分干部职工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使本不属于贫困救助对象的亲属违规享受低保,侵害了群众利益,影响了干群关系,损害了党的形象,群众反响强烈。为彻底解决城乡低保工作在推进过程中存在公职人员(含离退休人员)直系亲属享受城乡低保的不良社会风气,不断提高城乡低保规范化管理,根据《云南省民政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第162 次常务会议精神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云民电〔2017〕7 号)、《云南省民政厅关于做好社会救助领域存在问题排查整改的通知》(云民社救〔2017〕4 号)、《中共施甸县委办公室施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张公职人员(含离退休人员)家庭享受城乡低保专项整改活动的通知》(施办发〔2017〕43号)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现将开展公职人员(含离退休人员)家庭享受城乡低保专项整改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

社会救助是一项托底线、救急难、保民生的基础性制度,而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社会救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城乡居民基本生活的最后一道“安全网”,是解决民生、保障民生的基础。近年来,随着城乡低保对象的扩面、保障标准的提高和相应配套优惠政策的增加,最低生活保障逐渐成为牵制各项工作推动,影响干群关系、政府形象、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因素。各村(社区)、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勇于当担,主动作为,切实履行职责,把各级党委、政府有关困难群众保障政策措施落实到基层和困难群众身上。

二、工作原则

(一)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各村(社区)、各部门按照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组织开展本辖区内的专项整治工作。

(二)严肃态度,不重不漏。思想决定行动,态度决定一切,

各村(社区)、各部门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强化责任,认真落实,做到人人有承诺,户户有表格。

(三)有效衔接精准扶贫,实现“两线合一”。以有效保障

城乡贫困人口为出发点,精准识别,将政府兜底保障与扶贫开发政策相结合,形成脱贫攻坚合力,切实发挥低保在脱贫攻坚中的兜底保障作用,最终实现“两线合一”的目标任务。

三、整改范围

全镇范围内的公职人员(含离退休人员)家庭:

(一)本单位本系统内公职人员直系亲属(直系亲属包括:

配偶、父母与子女)享受城乡低保家庭;

(二)本单位本系统内离退休人员直系亲属(直系亲属包括:

配偶、父母与子女)享受城乡低保家庭。

四、方法步骤

整改工作从2017 年5 月1 日开始,至2017 年6 月30 日前结束。总体分四个阶段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一)自查自纠阶段(5 月10 日前)。各村(社区)、各部门按照整改内容,组织人员对系统内的干部职工(含离退休人员)进行逐人核查,签订《施甸县公职人员(含离退休人员)无直系亲属享受城乡低保的承诺书》,通过自查自纠,主动清理,主动退保。

(二)核查整改及汇总阶段(5 月11 日至20 日)。各村(社区)、各部门在核查过程中,要实事求是、脚踏实地,做到不走过场,不隐瞒、不包庇。对核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提出处理意见,逐项督促整改落实和汇总,并于5 月20 日前将《施甸县公职人员(含离退休人员)无直系亲属享受城乡低保承诺书签订情况统计表》报由旺镇政府民政办公室(联系电话:8881215,由旺民政工作群QQ:433465740),逾期不报视为核查整改结束,经整改督查或举报查实存在整改事件的,将依规追究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责任。

(三)专项整改督查阶段(5 月21 日至6 月20 日)。各村(社区)对本辖区内存在的公职人员(含离退休人员)直系亲属(直系亲属包括:配偶、父母与子女)享受城乡低保的家庭进行全面清理,登记造册,于6 月20 日前将《施甸县城市低保家庭直系亲属中有公职人员情况停发登记表》《施甸县农村低保家庭直系亲属中有公职人员情况停发登记表》报由旺镇政府民政办公室。同时健全县、乡、村三级投诉举报核查制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切实加强来信来访处置工作,全面推行专人负责,广泛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县举报电话:8127213,由旺镇举报电话: 8881015,8881215。

(四)总结阶段(2017 年6 月21 日至30 日)。县民政局对整改材料档案按规定整理归档,对整改工作认真进行梳理,查缺补漏,及时对整改工作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报告,报县委、县政府及上级民政部门。

五、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此次专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此项工作顺利推进,成立由镇长赵应文任组长,分管民政工作的武装部长董金富任副组长,副书记杨旭昕、副镇长苏杰、副镇长孔繁炼、副镇长李树荣、人大主席王德良、纪委书记王潇、宣传委员蒋顺阳、组织委员程云、派出所所长杨德宏、财政所所长杨俊、司法所所长杨丹妮、党政办负责人杨袁凯、农经站站长段莲美、残联主席杨茂然、民政办负责人王润鹏、劳保所负责人李建文、计生办负责人杨杰、农科站站长杨光明、林业站站长张应清、水管站站长肖武屈、兽医站站长杨志泉、土管所所长杨文祥、综治办主任杨自贵、城建办主任杨勇、安监站站长刘晓刚、中心校校长张奇鹏、施甸二中校长杨文安、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人李坤林、由旺卫生院院长颜正勇、地税分局局长蒋晓东、16个村(社区)支书主任为成员的由旺镇公职人员(含离退休人员)家庭享受城市低保专项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民政办,由王润鹏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充分发挥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作用,落实工作人员,确保整改工作按时按要求完成。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形成合力。低保工作敏感性强,群众关切

度高,各村(社区)、各部门是本次整改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县、乡(镇)纪委负责监督检查;镇民政办负责业务指导,确保整改工作按标准按政策落实到位;其他部门要主动配合共同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现象,努力实现“阳光低保”,确保社会救助政策公平公正,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二)突出重点,解决问题。把公职人员(含离退休人员)

直系亲属(直系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享受城乡低保的情况作为排查整改工作的重点。清理工作要敢于碰硬,对在本次专项整改活动中工作走过场,以致出现群众举报上访的乡镇及部门进行专项清查和督办;对清查出来的问题,将按照相关法规法纪,对当事人予以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三)广泛宣传,实查妥处。各村(社区)、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公开栏、各种会议、进村入户等形式,广泛宣传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的各项法律政策,切实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政策的知晓率。引导群众树立正确的荣辱观,改变少数群众“越穷越光荣”“要到低保是能力,吃上低保有面子”的错误思想。此次清理工作要注意坚持标准,分类处置,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作出处理,给予群众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