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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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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5935-7-02_H/2017-0508001 发布机构 施甸县由旺镇
公开目录 政策文件 发布日期 2017-05-05
文号 浏览量 67
主题词 机关事务
关于印发《由旺镇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党(总)支部,镇直各单位:

现将《由旺镇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由旺镇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快村集体经济发展,着力提高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增强凝聚力和服务群众的物质基础,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县委、县政府统一安排,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主题,把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作为新时期农村工作和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进一步解放思

想,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增强村级集体经济实力,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推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目标任务

通过努力,使全镇村级集体经济实力明显增强,集体积累逐年增加,形成较强的经济发展后劲,建立充满活力的集体经济自我发展机制,不断满足农村基层建设、服务和管理的支出需要。2017年计划消除2017年,消除“特弱村”3个:木榔村、华兴社区、大庄社区;扶强“薄弱村”2个:坡脚村、王家寨村; 提升“富裕村”1个:银川村; 打造“经济强村”1个:中村社区,确保每个村的集体经济发展都有具体的、独特的、切实可行的增收模式。

三、组织领导

为推动全镇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根据县委、县政府有关会议及文件精神,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张志杰 镇党委书记

副组长:赵应文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王德良 镇人大主席

成 员:杨旭昕 镇党委副书记

王 潇 镇纪委书记

苏 杰 副镇长

李树荣 副镇长

孔繁炼 副镇长

董金富 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

程 云 镇组织委员、王家寨村党总支部书记

蒋顺阳 镇宣传委员

段莲美 镇农经站站长

杨 俊 财政所所长

肖武屈 镇水管站负责人

杨文祥 镇国土所负责人

王润鹏 镇民政办负责人

杨建松 扶贫专干

张德华 木榔村党总支部书记

杨春祥 华兴社区党总支部书记

饶加堂 大庄社区党总支部书记

施 艳 坡脚村党总支部书记

王光辉 银川村党总支部书记

何汝义 中村社区党总支部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镇农经站,李树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村要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专门的班子,党总支部书记负总责,认真落实工作措施,切实抓好集体经济发展工作。

四、基本原则

(一)坚持思路创新,推动科学发展。理清科学发展思路,强化科学发展理念,把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与发展现代农业、推进农业产业化、统筹城乡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等有机结合起来,积极探索集体经济的多种实现形式,推动集体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增强村级组织发展集体经济的内生动力和造血功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发挥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作用,不搞行政命令,防止因发展集体经济而增加村级债务和农民负担,防止在发展集体经济过程中侵害农民利益的现象发生。

(三)坚持因地制宜,实施分类指导。从本地经济基础、区位优势、资源条件等实际情况出发,因村制宜,面向市场,选准产业、项目和载体,实行一村一策,宜农则农、宜工则工、宜商则商,重点抓好各村的集体经济发展工作。

(四)坚持资源整合,实现整体推进。整合各方资源,加大资金、项目和政策支持力度,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形成推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整体合力,提高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整体水平。

五、发展途径

各村结合实际,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探索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途径和模式。

(一)培植农业主导产业,发展资源开发型集体经济,壮大特色农业经济。鼓励村级组织结合农业综合开发,领办和创办高效农业、设施农业、生态农业、观光农业示范项目,带动农民发展优势明显和特色鲜明的主导产业,形成“一村一品”,推进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把农民增收和集体增利结合起来,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力。

(二)盘活农村土地资源,发展资产经营型集体经济,壮大物业经济。大力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鼓励村集体统一经营农户自愿转让的土地,实现土地规模化、集约化经营。结合村庄整治,开展土地整理和宅基地整治、零星自然村迁并,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新增的有效耕地由村集体所有和经营。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可采取自主经营、租赁、抵押、承包、作价入股等方式流转,增加集体资产收益。

(三)发展村级合作组织,发展服务型集体经济。适应发展现代农业,推进农业规模化、集约化、产业化经营的新趋势,构建公益性服务和经营性服务相结合、专业服务和综合服务相协调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鼓励村级组织牵头成立各种专业技术协会、专业合作社、专业服务公司等,采取“支部+公司(合作社、协会)+农户”等多种形式,开展技术指导、信息传递、物资供应、产品加工、市场营销等生产经营服务,以有偿、微利的服务方式增加集体经济收入。

(四)增强村办企业活力,发展异地发展型集体经济。引导村级组织依托大中型企业特别是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配套兴办各种小型加工、服务等企业,构建企业带动、产业互动格局。围绕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农业产业化经营,兴办种植养殖型、加工增值型和产品运销型等各种经济实体。同时,盘活存量优质资产,通过流转集体建设用地、依法组建联合投资公司、到开发区和园区兴建标准化厂房等方式,“走出去”创业增收。

(五)挖掘自然资源潜力,发展休闲观光型集体经济。坚持开发利用资源与保护生态环境相统一,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充分挖掘村域内的水、林、风景等自然资源特别是荒水、荒地、荒滩资源潜力和镇土文化浓郁的优势,创办集体经济实体,发展农家乐、度假村、休闲观光农业等,增加村级集体经济收入。

(六)创新多种经营方式,发展自主经营型集体经济。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创新集体经济经营组织形式和运作方式,搞活集体经济项目。村集体直接从事产、供、销活动获取经营收益。同时,结合实际,灵活选择独资、合资、合作经营和委托、租赁、拍卖、转让、承包经营等多种形式。建立健全产权清晰、管理规范、制度完善的集体资产经营管理体制,实行资本运营,实现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

六、强化管理

(一)加强村级集体资产管理。进一步明确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市场主体地位,建立健全村级集体资产管理制度,坚决制止和查处平调集体资产行为,实行市场化运作,不断提高资产保值增值水平。加强对村级“三资”(资产、资源、资金)的清理、登记、管理,逐村建立“三资”台帐。村级集体资产发包出租,必须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实现收益的最大化;村集体经营性物业资产不允许随意变更,不得对外提供担保。

(二)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建立健全村级财务收支预决算制度,严格收支审批,努力控制非生产性开支。完善村帐“双代管”制度,规范代管手续。建立健全村务财务公开制度,及时、真实地公开相关信息。建立和完善村干部办公费用包干制度,规范村干部办公经费开支。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各单位要把发展壮大集体经济作为解决“三农”问题的一项重要任务,作为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一项根本性措施,切实抓紧、抓实、抓好。要迅速成立领导小组,加强对工作中新情况、新问题的分析研究,结合实际落实工作措施,妥善解决好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中遇到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二)形成工作合力。镇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宏观指导、检查督办和宣传表彰等活动,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提供服务,全力支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镇纪委要加强对村级集体经济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农经站要切实抓好新农村建设和产业发展的管理和指导,加强对农民负担、扶贫开发、惠农政策、专业合作社和土地流转等具体问题的探索和研究,及时提出解决办法和应对措施;民政办要加强对专业协会、村务公开等工作的指导和管理力度;财政所要加大财政支农政策宣传和财政支农资金落实工作;水管站要加大对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国土所要在实施迁村腾地、村庄整治等新农村建设各项工作中搞好规划引导,依法依规保障各项优惠政策的实施。同时,全镇各单位要按照镇党委、政府统一部署,认真组织开展“镇村互联、结对共建”活动,落实帮扶工作任务,重点从班子建设、发展规划、资金支持等方面对结对村进行帮扶,共同推进全镇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工作。

(三)严格考核奖惩。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是当前农村工作的重要任务,事关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县委县政府把此项工作纳入镇领导班子实绩考核评价体系严格考核奖惩,全镇上下必须高度统一认识,严格标准抓好每一环节工作,镇党委政府将组织专人定期督办检查,并把发展集体经济纳入村级年度工作实绩底线考核一并奖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