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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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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5935-7-09_E/2017-0605001 发布机构 施甸县由旺镇
公开目录 政策文件 发布日期 2017-05-31
文号 浏览量 26
主题词 安全生产监管
关于印发《由旺镇201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村委会(社区),各相关单位:

现将《由旺镇201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由旺镇201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为深入推动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宣传贯彻,全面提高全民安全生产观念和整体素质,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创建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根据《施甸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施安[2017]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题,聚焦改革发展、监管执法、事故预防和安全法规知识等内容开展系列宣传教育活动,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在全社会凝聚弘扬安全发展理念、支持安全生产的共识。结合我镇实际,通过开展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的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提高全民安全意识,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为有效遏制事故发生打下坚实坚实基础。

二、活动主题

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活动时间

2017年6月1日至6月30日。

四、活动安排

(一)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启动活动。6月初,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对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进行动员部署,让全社会积极参与到“安全生产月”活动中来;各村(社区)、各单位要进行“安全生产月”活动动员,拉开“安全生产月”活动序幕;各村(社区)要悬挂横幅、张贴标语;通过基础服务平台发布“安全生产月”活动信息。

(二)举办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活动。由镇安委会牵头,组织镇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于6月14日利用由旺街天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组织开展现场安全生产宣传咨询。通过发放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的宣传挂图、画册、宣传页等资料,宣传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普及安全知识。各参加单位要丰富咨询日活动内容、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教育,使咨询日活动取得明显实效。

(三)开展主题宣讲进企业活动。派出所、村规办、中心校、市场监督管理所、国土资源所、农业技术推广站等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深入本行业领域或本地区重点企业对口宣讲,大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决策部署和指示批示、《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和《安全生产法》的主要精神以及对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要求,引导各类企业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红线意识。

(四)积极参与云南省举办的第三届安全发展论坛活动。第三届安全发展论坛以“落实责任、创新发展”为主题,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和推进“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重点,围绕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及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如何落实安全生产责任,采取有效措施遏制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推进我镇安全生产工作创新发展,所涉及的理论和实践问题进行多方位、多角度、多层次的研究与探讨。各安委会成员单位要积极参与,踊跃投稿。

(五)积极参加第二届守护生命安全知识大赛。依托云南省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网,对《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和我省《实施意见》以及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校园安全、电力安全等知识进行网上答题竞赛。各单位踊跃参加,普及安全生产知识,提高活动覆盖面。

(六)开展重点建设项目安全生产行。要以安全生产中心工作和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为重点,组织主流媒体深入企业和基层一线,开展政企联动和企业自主实战的安全生产应急演练行、安全生产先进经验和事故隐患曝光行、安全监管执法行等专题行动。

(七)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和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各单位和各有关企业要集中组织观看事故警示教育片、警示教育展,进行反思大讨论;以生产安全险情处置和典型事故救援为案例,开展事故应急处置警示教育。要组织开展重大危险源和重大隐患公示公告活动,增强职工群众对重大危险源监测和管控、重大事故隐患辨识和治理的能力和水平。要动员广大职工、社会公众积极查找身边的事故隐患和“三违”行为,对重大隐患和严重“三违”行为设立举报奖励,推动企业自主履行隐患排查治理等安全管理职责,提高事故预防能力。

(八)开展安全生大检查活动。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通过联合检查,促进企业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安全管理措施。

(九)开展应急演练周活动。选择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劳动密集型企业等高风险行业领域以及学校、车站等重点区域和重点部位,广泛开展政府主导、部门参与、政企联动的应急演练活动,通过演练优化应急预案,完善应急准备。

(十)开展各具特色的行业性活动。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结合自身特点,积极开展具有行业(领域)特色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发挥好示范带头作用,要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平台,建立完善沟通联络机制。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和教育行政部门要继续开展《安全生产法》知识竞赛、安全事故警示教育、“安康杯”竞赛、“青安岗在行动”、“五好文明家庭”、“平安校园”、“道路交通安全年”和以消防安全为主题的具有行业领域特色的传统活动,发挥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示范带头作用。

五、组织机构

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主管安全的副镇长担任,成员由宣传员、综治办、安监站、市场管理所、派出所、国土、中心校、水利工作站、城建办、农业技术推广站、文化站、中心卫生院等单位的负责人组成。

六、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强化责任。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重要性,主要领导要亲自抓,明确专人负责,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营造声势,狠抓落实,做到形式上力求创新,内容上突出重点,紧密联系实际,贴近群众生活,以较强的针对性、知识性、趣味性和吸引力,使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常识进一步深入人心。

(二)及早部署,精心谋划。各有关部门及有关企业要突出“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活动主题,结合自身特点,以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为重点,制定好201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细化每项宣传活动,精心策划组织好“安全生产月”各种安全宣传活动。

(三)务实创新,注重实效。各有关部门及有关企业要充分运用广播、网络等多种媒体,大力宣传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重大举措,积极倡导“以人为本”的安全理念,对那些无视国家法律法规的违法案例予以充分的揭露和曝光,同时要不断创新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手段和方式,推进安全文化建设。文化站、宣传员要充分发挥安全新闻宣传主力军作用,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力度,传播安全文化,弘扬先进典型,倡导遵章守纪,强化全民安全意识,切实增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实际效果。

(四)强化监督,确保效果。各有关部门要深入基层和企事业单位,指导督促各项活动的开展,及时帮助基层解决活动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引导基层、企业和社区制定活动方案,结合实际创新活动形式,跟踪活动进程,了解活动成效,及时总结经验,树立先进典型,推动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安生全产月”活动扎实有效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