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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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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5935-7-30/2016-0413057 发布机构 施甸县由旺镇
公开目录 政策文件 发布日期 2014-12-24
文号 浏览量 25
主题词 其他
中共由旺镇委员会关于成立诚信计生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村委、各办公室、镇属各单位:

为切实加强我镇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认真开展,经镇政府研究,决定成立由旺镇诚信计生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赵 佼 镇长

副组长:赵军利 纪委书记

吴正庭 计生办主任

成 员:古荣花 计生办业务员

杨仙翠 计生办业务员

钱智勇 计生服务站负责人

董郑玉 计生服务站技术员

陈于伟 计生服务站技术员

施德艳 计生服务站技术员

下设办公室在由旺镇计生办,由吴正庭任主任,负责各种工作开展。

附:2014年由旺镇开展诚信计生工作实施方案。

中共由旺镇委员会

2014年1月10日

 

 

由旺镇2014年开展诚信计生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全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工作,建立广大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长效机制,按照省、市、县关于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活动的要求,我镇结合文件精神,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决定》精神,坚持国家指导与群众自愿、行政管理与群众工作相结合的原则,充分发挥协会的优势,实行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和自我监督,为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任务

(一)制定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各项制度和章程。

(二)不断加强各级村组织和阵地建设。

1、建立健全基层组织网络;按照“五有”(既有活动场所、有活动制度、有宣传队伍、有文体器材、有服务计划和记录)标准,建立健村协会会员活动室、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室、人口婚育学校等阵地;

2、逐步推进村专(兼)职人员队伍与村计生协干部队伍一体化;

3、开展创建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村活动,定期进行评比表彰。

(三)充分发挥宣传倡导作用,生育关怀行动扎实有效。

1、村级协会组织要做好经常性的宣传教育和服务活动。育龄群众对生育政策和生殖健康知识的知晓率达到80%以上。

2、村级协会组织要积极开展以对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帮扶救助活动为重点的生育关怀行动。

(四)充分发挥民主评议和民主监督作用,不断促进依法服务管理水平

1、要全面、真实、及时公开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及落实情况等事项;

2、大多数育龄群众能参与民主评议本村计划生育工作情况;评议结果要与村民委员会及村计划生育专(兼)职干部的奖惩挂钩;

3、要设有村民能及时反映问题诉求和妥当处理问题的各种渠道。

4、监督村民公约或自治章程规定的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和措施的落实情况。

5、村级没有违法的收费和罚款。无因计划生育问题引起的村民集体上访和严重违法事件;没有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行为,无溺、弃女婴事件,无大月份引产;

6、已婚育龄妇女综合避孕率达到80%,符合政策生育率达到85%。

三、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我镇成立以一把手为组长,分管副镇长为副组长,计生宣传员、计划生育协会负责人为成员的“创建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和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相关政策、措施,指导村开展示范活动。宣传员负责制定和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实施方案,支持村人口和计划生育组织网络、服务阵地建设,保障基层群众自治必要工作经费,对村民委员会基层群众自治工作进行检查、指导。计划生育协会负责指导做好村计划生育协会建设,为基层计划生育协会开展活动创造必要条件,引导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和自我监督。

四、组织实施

1、2011~2012年:制定方案 启动实施。

(1)组织全村制定村示范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和评估标准,开展培训,全面启动。

(2)申报、审核、评估第一批示范村。

2、2012~2013年:调研评估 树立典型

(1)继续做好基层组织网络建设和阵地建设,建章立制工作。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村示范主题活动”。

(2)申报、审核、评估第二、三批示范村

3、2013~2014年:推广经验 总结完善

(1)对第四、五批示范村进行申报、审核、评估。

(2)召开总结及经验交流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