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35-7-06_B/2016-0413004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由旺镇 |
公开目录 | 政策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4-12-25 |
文号 | 浏览量 | 9 |
由旺镇人民政府关于关于切实做好森林防火期值班工作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
现就2014-2015年森林防火期值班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村(社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值班工作,对值班人员进行值班动员,制定可操作性的值班制度。
二、森林防火期(2014年12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内,各村(社区)必须严格执行24小时双岗值班和森林防火指挥所领导带班制度。值班期间,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漏岗、不脱岗,切实履行值班职责,认真做好以下相关工作:
(一)负责处理值班期间的日常事务工作,及时、准确地做
好上传下达工作,认真、规范地做好各种记录。
(二)按照《云南省森林火灾处置工作规范》等相关规定,负责森林火情的调度。
1.森林火灾信息实行归口管理、统一上报的制度。受理森林火情后,必须在第一时间报告镇林业站;林业站负责火情信息的调度、收集、整理、汇总和审核,并报告党政办。严禁各村(社区)直接报告县委办、县政府办及县级领导。
2.森林高火险期和特殊时段实行零火情报告制度。进入4级以上高危森林火险时段及元旦、春节、“两会”、清明、“五·一”等重大节假日期间,必须于每日16时前,向镇林业站报告当日森林防火工作情况。
三、森林防火期内,各村(社区)要实行例会制度,至少每10天召开一次工作会议,对值班工作进行小结,分析、改进、完善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提出下步工作方案。镇直各单位要配合镇扑火队做好扑火工作。
四、值班人员值班期间禁止饮酒。
附件1.应急义务扑火队队员名单;
2.由旺镇人民政府森林防火值班表。
施甸县由旺镇人民政府
2014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