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镇直各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规定,由旺镇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2月14日投票选举产生:
由旺镇人民政府镇长 匡福海
特此通知。
由旺镇人大主席团
2025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