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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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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5941-0/20240105-00001 发布机构 施甸县水长乡
公开目录 行政执法职责 发布日期 2024-01-05
文号 浏览量 11
主题词 其他
施甸县水长乡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工作制度



为规范和加强施甸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的管理,保障中心“公正、公开、廉洁、高效、有序运作”,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中心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化解社会矛盾、服务保障民生、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维护公平正义为目的,通过结合现有司法行政资源,搭建一个综合性的法律服务平台,建立县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向辖区公民、法人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综合性、窗口化、一站式法律服务,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职能职责:组织普法、人民调解、公证、社区矫正,法律援助等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及律师组成工作班子,整合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律师、公证、法治宣传、社区矫正等职能资源。开展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1、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2、指引律师、公证、司法鉴定、基层法律服务等法律服务,解答相关咨询,受理和办理公证,协助获取律师、司法鉴定、基层法律服务等法律服务;

3、解答现场法律咨询;

4、提供法律顾问服务;

5、指引国家司法考试服务,解答相关咨询;

6 指引人民调解服务,解答相关咨询,依托进驻实体平台的人民调解组织调解矛盾纠纷;

7、指引法律援助服务,解答相关咨询,受理法律援助申请;

8、承担12348”工作,解答相关咨询,受理和办理相关法律服务;

9、指引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服务,解答相关咨询,受理和办理相关事项,提供教育、矫正、安置、帮扶等服务;

10、指引司法行政其他相关业务,解答相关咨询;

11、受理对律师、公证、司法鉴定、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服务的投诉;

12、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当地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窗口设置:以现有司法行政职能资源为主,设置人民调解服务、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服务、公证服务、法治宣传教育服务、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服务五个窗口。负责大厅日常工作的设备管理、咨询接待。负责对中心工作人员和法律服务人员遵守纪律、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同时,受理群众对本系统窗口工作有关的各项投诉和信访事项。

四、工作程序:建立以接待、受理、承办、回复、监督为基本环节的工作流程,制作服务大厅工作流程图进行公开。具体接待中,每一事项逐一登记,包括来访人员姓名、电话、咨询事项、处理结果,均有相应记载,每月将大厅登记册进行分类存档,以便分析查考。

五、工作人员行为规范及工作纪律

1、严格遵守公务员行为准则,坚持立党为公,执法为民,坚持依法行政,高效服务,便民利民,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

2、工作期间着正装,做到仪表整洁、端庄大方、举止文明。

3、服从日常管理,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自离岗,严格执行工作无缺位制度。

4、工作期间禁止吸烟、吃东西、聊天、玩游戏、看娱乐性书刊等。

5、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遵守执业道德规范,为群众办理各项服务,工作要细致,严禁冷落、怠慢、刁难当事人。

6、严格遵守廉洁纪律,工作中不得接受当事人的的礼品.严禁利用工作之便向当事人索要礼品,礼金和让当事人为自己或亲朋好友办事。

7、严禁利用工作职权私自向当事人设立办事条件,谋取不正当利益。

8、虚心接受当事人的批评或建议,对当事人控诉或反应的工作中的问题,要认真对待,及时整改,不得打击和报复控诉人。


服务项目

法治宣传教育服务、律师服务、公证服务、司法鉴定服务、仲裁服务、基层法律服务、司法考试服务、法律顾问服务、人民调解服务、法律援助服务、社区矫正服务、安置帮教服务等。


服务方式

(一)、指引:主动提供公共法律服务的相关信息和资料;

(二)、咨询:以互动方式提供法律服务的相关信息和资料:

(三)、投诉:获知并处理公共法律服务中的违法或不正当行为;

(四)、受理:接受对法律服务的申请;

(伍)、办理:经审核同意后或按规定不经审核直接提供法律服务的;

(六)、投诉:获知并处理公共法律服务中的违法或不正当行为。

服务规范

(一)、要坚持原则,联系群众,遵纪守法,不准徇私舞弊,以权谋私;

(二)、要依法办案,文明执业,热情服务,不准冷横硬推,吃拿卡要;

(三)、要公平公正,诚实守信,耐心细致,不准偏听偏信,以权压人;

(四)、要沟通上下,协调左右,办事公开,不准急事缓办,激化矛盾;

(五)、要有询必答有案必接额,有求必应,不准谭塞扯皮,上交矛盾;

(六)、要严格程序,严谨作风,坚守岗位,不准混淆是非,擅离职守。


投诉电话0875-88847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