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41-0/20250517-00008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水长乡 |
公开目录 | 行政执法监督方式 | 发布日期 | 2025-05-17 |
文号 | 浏览量 | 0 |
一、内部监督(行政系统内部监督)
指行政机关内部对自身或下级机构的监督,主要包括:
1.层级监督: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机关的监督(如国务院对省级政府的监督)。
2.专门监督:由专门机构进行的监督。
3.审计监督(审计署及地方审计机关对财政收支的监督)。
4.行政监察(现并入国家监察委,但部分行政监察职能仍由行政机关执行)。
5.行政复议:公民、法人对行政行为不服时,向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复议。
二、外部监督(行政系统外部监督)
指非行政机关对行政行为的监督,包括:
1.立法监督(人大监督):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对政府的监督(如听取政府工作报告、质询、执法检查)。
2.司法监督:法院通过行政诉讼对行政行为进行司法审查(如“民告官”案件)。
3.监察监督:国家监察委员会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督(如反腐败调查)。
4.舆论监督(媒体曝光、网络舆论)。
5.公众监督(信访、举报、政务公开申请)。
6.社会组织监督(行业协会、NGO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