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41-0/20250517-00010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水长乡 |
公开目录 | 重大项目建设 | 发布日期 | 2025-05-17 |
文号 | 浏览量 | 35 |
(一)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核报国务院审批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的政府投资项目。
(二)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核报国务院核准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准的企业投资项目。
(三)年综合能源消费量(电力折算系数按当量值,下同)1000吨标准煤及以上项目。
(四)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不满1000吨标准煤但年电力消费量达到500万千瓦时以上项目。
对于未批先建、以不正当手段通过或逃避节能审查、未落实节能审查意见、未按规定进行节能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生产使用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将由节能审查机关按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23年第2号)有关规定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