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37-3/20231129-00005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老麦乡 |
公开目录 | 社会救助 | 发布日期 | 2023-11-29 |
文号 | 浏览量 | 31 |
一、申报对象
在省外务工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脱贫劳动力。
二、补助标准
省外务工按1000元/人补贴。(一年一次)
三、所需材料
(一)个人提供材料
1、《附件3:保山市脱贫劳动力一次性外出务工交通补助申请表》(附件3),一式3份;
2、保山市脱贫劳动力外出务工奖补工作收入证明(附件4)(原件(红章)1份,复印件2份)
4、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式3份;
5、本人社会保障卡复印件,一式3份。
(二)乡村负责提供材料
1、《施甸县脱贫劳动力一次性外出务工交通补助申报审批表》(附件1)
2、《保山市施甸县脱贫劳动力一次性外出务工交通补助人员花名册》(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