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41-0/20240501-00001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水长乡 |
公开目录 | 自然资源 | 发布日期 | 2024-05-01 |
文号 | 浏览量 | 10 |
全乡居民、各生产经营单位:
五一假期将至,节日期间文化旅游、交通出行、节庆消费活动增多,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处于生产旺季,旅游、交通、消防、危化品、燃气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隐患相应增加,安全风险特别突出。为确保假日期间安全生产稳定,现将相关安全注意事项告知如下:
一、交通安全提示假期出行,要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严禁无证驾驶、酒后驾驶;严禁客货运车辆发生超员、超载、超速和疲劳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驾乘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应当佩戴安全头盔,禁止违法载人、闯红灯、逆行、超速行驶。加强节日期间学生看管,提高学生自我保护意识,不要在道路上嬉戏打闹,随意横穿马路;保管好车辆钥匙,严禁学生非法驾驶、骑行车辆。
二、消防安全提示。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加强值班值守和防火检查巡查,强化消防安全培训,及时排查整改火灾隐患,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违规动火、电焊作业,严禁违规存放、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居民家庭要及时清理厨房、阳台、楼道的杂物,外出时要关电源、关燃气、关门窗,厨房用火时不要离人,不在楼道、室内停放电动自行车或为其充电。
三、危化品和工贸领域安全提示。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意义,“五一”节前组织开展一次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消防设施,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及时消除隐患。加强节日期间的安全教育,克服松懈麻痹思想,严禁工人酒后上岗、疲劳上岗、脱岗顶岗,严禁“三违”行为。严格落实节日期间值班值守制度,强化安全巡查和应急准备,保障信息畅通、严格管控风险,确保安全稳定生产。
四、燃气领域安全提示。餐饮店、居民等燃气用户,要使用合规企业提供的气源,签订供气合同,安装燃气报警器、使用具有熄火保护功能的燃气灶具和燃气专用软管;不使用气液双相液化气瓶,软管不连接“三通”、长度不超过2米。液化石油气钢瓶与灶具的间距不应小于0.5米;液化石油气存瓶总重量超过50千克时,应设置专用气瓶间。
五、森林防火安全防范。进入林区要提高防火安全防范意识,严禁携带任何火种,在林区及周边野外严禁野外用火,吸烟、烧烤等,做到进山不带火,入林不吸烟。严禁随意烧荒、烧田埂草、焚烧垃圾等用火行为,以免跑火引发火灾,违反森林草原防火规定,引发火灾的,将依法予以惩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要追究刑事责任。
六、防溺水安全提示。学校、家长及监护人要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安全意识教育和监护,外出游玩活动要注意游玩安全,尽量有家长陪同,教育孩子不要私自下水游泳,不到不熟悉、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发现有人落水,在不熟悉水性、水下情况不明时,不要擅自下水施救,避免发生溺水等不安全现象。
水长乡人民政府
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