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39-x/20230612-00001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太平镇 |
公开目录 | 行政执法职责 | 发布日期 | 2023-06-12 |
文号 | 浏览量 | 51 |
施甸县太平镇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公告
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提高行政执法的透明度,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根据《云南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的规定,经施甸县司法局审查,确认太平镇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现予公告:
施甸县太平镇人民政府
执法主体的名称(全称):施甸县太平镇人民政府
负责人:杨维
执法区域:施甸县太平镇
执法类别:综合执法
办公地址:施甸县太平镇太平社区太平街
邮编:678205
主要执法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婚姻登记条例》《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云南省森林条例》《云南省城乡规划条例》《云南省殡葬管理条例》《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云南省农村公路条例》《云南省违法建筑处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云南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