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39-x-/2022-0610002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太平镇 |
公开目录 | 安全监管和公共服务 | 发布日期 | 2022-06-10 |
文号 | 浏览量 | 24 |
太平镇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
任务清单的通知
各村(社区)村民委员会、镇直有关单位:
《太平镇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任务清单》已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安全生产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国家长治久安,各村(社区)委会、镇直单位必须高度重视,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牢守住底线红线。各村(社区)委会、镇直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力亲为、靠前协调,其他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各自岗位的安全职责,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坚决把安全生产的责任扛牢扛实。
二、细化工作方案。各村(社区)委会、镇直单位要结合实际,学习好、领会好、宣传好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进一步细化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的实施方案,明确专人牵头负责有关工作,落实落细职责分工,视情况成立工作专班或工作小组,全面推进各项任务措施落实。方案制定要切合实际、长短结合、解决问题,各项措施要按照“先急后缓、先大后小、先标后本”的原则组织实施,务必在党的二十大召开前认真落实。同时,开展好有关宣传报道,大力营造支持推动落实的浓厚氛围。
三、确保工作落实。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提醒等方式,督促各村(社区)委会、镇直单位强化责任措施落实。在工作推动落实过程中,镇安委办将定期梳理汇总进展情况,曝光一批安全生产方面不负责的典型问题,复制推广一批安全生产方面的制度创新成果。
太平镇人民政府
2022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