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5938-1/20250915-00001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仁和镇 |
| 公开目录 | 就业创业 | 发布日期 | 2025-09-15 |
| 文号 | 浏览量 | 3 |
仁和镇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2025年一次性外出务工补贴政策宣传和申报工作的提醒
各挂村领导、干部职工、驻村工作队、村委会:
为切实做好全镇2025年一次性外出务工补贴申报工作,经仁和镇人民政府同意,现提醒如下:
一、交通补贴申请对象、材料和申报流程
1. 申报对象:2025年省外同一用人单位稳定务工3个月及以上的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
2. 申报需提供的必备材料:证明类材料,即务工证明(用人单位出具)、劳动合同(务工人员和用人单位签订)、工资流水(工资卡到银行打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参保证明(可关注参保地人社APP查询)。提醒:四种可以证明(稳岗)务工3个月材料,只需提供其中的1种,外加本人身份证和云南省社会保障卡,一共3种材料即可申请办理2025年一次性外出务工补贴。
3. 申报方式: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通过线上和线下两种方式申请,线上:关注“就业彩云南”,实名认证,上传相关材料:任意一种能证明省外(稳岗)务工的证明、本人的身份证和云南省社会保障卡,提交后自动审核;线下:提供能证明省外务工的证明(原件1份,复印件2份)、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3份)和云南省社会保障卡(复印件3份),线下除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供:施甸县脱贫劳动力(监测对象)一次性交通补助申请表(附件1)和施甸县脱贫劳动力(监测对象)一次性交通补助审批表(附件3),交村委会审核汇总后上报镇党群服务中心。
4. 申报期限:截止日期2025年12月31日。
二、工作要求
各挂村领导、干部职工、驻村工作队、村委会要加强学习,掌握针对“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实施的省外一次性交通补贴政策并开展好此项工作,所有人员都要熟知申办的相关政策及申报材料,并指导、协助符合申报条件但实际未申报的对象办理2025年省外一次性交通补贴工作,让每一个申报对象和家庭熟知申报所需材料和申报流程。
仁和镇人民政府
2025年9月15日
附件:
1. 施甸县脱贫劳动力(监测对象)一次性交通补助申请表
2. 施甸县脱贫劳动力(监测对象)一次性交通补助收入证明
3. 施甸县脱贫劳动力(监测对象)一次性交通补助审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