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38-1/20230407-00001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仁和镇 |
公开目录 | 公共法律服务 | 发布日期 | 2023-04-07 |
文号 | 浏览量 | 214 |
仁政发〔2022〕21号
仁和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仁和镇、村(社区)两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标准化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驻镇单位,各办中心、所:
现将《仁和镇、村(社区)两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标准化建设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要求抓好落实。
仁和镇人民政府
2023年4月6日
仁和镇、村(社区)两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标准化建设工作方案
为切实发挥镇、村两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以下简称“综治中心”)工作平台的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中央、省、市、县关于加强综治中心标准化建设、实体化运行的要求及《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加快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开创平安云南建设新局面的实施意见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施办字〔2022〕8号)精神,参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综治中心建设与管理规范》(GBT33200—2016),结合实际,特制定仁和镇、村(社区)两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建设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传承弘扬新时代“枫桥经验”,以基层综治中心实体化建设为切入点,健全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全面提升全镇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
二、总体目标
以创建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为契机,全面推进综治中心实体化建设。在前期建设的基础上,力争所有村(社区)全面完成综治中心实体化建设,通过加强和改进基层综治中心实体化建设,发挥镇综治中心实战功能,村(社区)综治中心发现问题功能,带动和促进基层综治中心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努力实现“五个在一线”(资源在一线汇聚、信息在一线应用、矛盾在一线化解、服务在一线强化、平安在一线实现)、“三个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安全感和满意度提升)目标。
三、统一建设标准工作清单
(一)镇综治中心统一建设标准
1.统一组织架构。镇综治中心主任由党委政法委员担任,副主任由派出所所长、司法所所长担任,二级站所负责人和村(社区)党总书记为成员。下设综治办公室,由综治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2.统一人员配备。以综治办为基础,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由派出所、司法所、民政、信访、团委、妇联、劳动保障等相关部门安排人员入驻,共同开展工作。
3.统一名称标识。仁和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4.统一职责定位。综治中心的主要职责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市域社会治理工作,整合基层相关部门资源力量,实现社会治安联防、矛盾纠纷联调、重点工作联动、突出问题联治、平安建设联创、法治建设联建,打造党委政府组织领导平安建设、预防处置突出风险、指挥调度基层综治中心及其他力量的综合性平台。
5.统一功能设置。镇综治中心与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三心”合一,统一设置群众接待厅、矛盾纠纷调处室、监控研判室、心理疏导室(或社会工作室)、其它等职能室。
一是群众接待厅。设置工作窗口,提供信访接待、来信来电来访、人民调解、现场解答或咨询等一站式服务。
二是矛盾纠纷调处室。要用于综治协调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有条件的地方可设置流动劳动仲裁派出庭、巡回法庭等。
三是监控研判室。为社会治安形势分析研判、社会治安状况实时监控等提供场所,把镇公共视频接入综治中心。
四是心理疏导室。配备或者聘请兼职专业社会工作者或心理辅导人员,协调组织志愿者,为群众开展心理健康宣传教育和心理疏导。
五是应为社会组织入驻从事有关工作提供专门场所。
6.统一运转机制。完善镇综治中心四项工作运转机制,分别是综治中心工作职能职责、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工作职责、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工作职责、监控室管理制度等(详见附件)。
7.统一办公设施。做到有门牌标识、有专门办公阵地、有办公桌椅、有电脑、有打印机、有档案柜、有档案盒、有工作制度、有雪亮工程视频、有上墙内容“十有”。(其中上墙内容主要是:综治中心外观标识、综治中心组织架构图、网格化服务管理区划图、综治中心工作职能职责、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工作职责、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工作职责、监控室管理制度)。
(二)村(社区)综治中心统一建设标准
1.统一组织架构。村(社区)综治中心主任由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担任,副主任由综治维稳员兼任并负责日常工作,整合村(社区)“两委”成员、社区民警、网格员、志愿者等力量,形成整体合力。
2.统一人员配备。配备1名综治调解信访员,组建至少10人以上群防群治队伍1支。
3.统一名称标识:XX村(社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4.统一职能定位:在村党组织领导下,发挥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等作用,依托综治工作中心,做实网格化管理,加强社会化服务,有效整合社会治理资源并进一步向网格、家庭延伸,及时反应和协调并化解人民群众利益诉求,全面落实平安建设(综治工作)各项措施,实现“小事不出村”。
5.统一功能设置。依托便民服务中心与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多中心”合署办公,并与警务室调解矛盾纠纷工作实现衔接。设置群众接待室、矛盾纠纷调处室、视频监控室、心理疏导室;综治服务窗口(与其他服务窗口一体化设置),条件不具备的可一室多用,但须有必要的设施设备。
6.统一运转机制。完善村(社区)综治中心四项工作运转机制,分别是综治中心工作职能职责、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工作职责、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工作职责、监控室管理制度等(详见附件)。
7.统一办公设施。在办公用房门口安装标识,做到有综治维稳窗口标识牌、有专门办公阵地、有办公桌椅、有电脑、有打印机、有档案柜、有档案盒、有视频监控、有制度、有上墙内容“十有”。有条件的村要把本地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进行联网,接入综治视联网。
四、规范工作制度
(一)定期联席会议机制。镇综治中心每月召开1次联席会议;每季度召开1次会商会议,月联席会由镇党委书记委托镇党委政法委员召集,季度会商会由镇党委书记召集,综治中心成员和入驻的单位参加。总结上一阶段工作,分析研判辖区形势,协调解决重要事项。联席会议应有书面记录,并以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同时抄报挂镇县级领导。
(二)工作例会机制。镇级综治中心办公室每周召开工作例会,由综治中心办公室主任、镇党委政法委员召集,坚持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协调纪检、信访、派出所、司法所等办公室成员单位依照职能参与各类矛盾纠纷的处理,重点研判辖区矛盾纠纷化解、社会治安形势、综治信息平台运行、事件流转处置等情况,及时安排部署工作。
(三)指挥调度机制。镇综治中心定期汇总各类社会治理信息,及时把相关情况推送给村(社区)综治中心和有关单位。统筹协调各包联单位和其他协作参与部门之间的资源要素整合、信息交流,强化部门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发挥好镇指挥调度平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接收、推送、监督、评估、关联等五大功能,按照“多元受理、分流办理、反馈核验”工作流程,对纳入网格的社会治理事项进行过程化服务管理。
一是多元受理。综治中心通过窗口统一受理群众来电、来信、来访,汇入综治信息化平台,做好分类登记,实行首问负责制。
二是分流办理。综治中心对于一般事项,由首问责任人即时办理并答复;对于其他诉求,根据性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派单分流到相应职能部门限期办结。各职能部门根据各自工作职责,将处置情况及时反馈到综治中心工作平台。对于重大事项,召集有关部门及时会商研究,明确牵头和配合单位,并向相关部门派单,或提请同级党委、政府研究处理。
三是反馈核验。承办部门办结事项后,须答复当事人,并向同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报送结果。对每一件办结事项,由综治中心归档备查。
(四)四级调处机制。村(社区)主要以发现矛盾纠纷、上报矛盾纠纷为主,有效化解简单矛盾纠纷;村(社区)以矛盾纠纷摸底排查化解为主,有效化解一般矛盾纠纷,做到小事不出村;镇主要以大排查大起底大化解为主,确保辖区较大矛盾纠纷不出镇。
(五)督导管理机制。镇党委负责镇综治中心和村(社区)综治中心日常管理,定期与综治调解信访员谈心谈话、入户走访、开展培训等。
(六)档案管理制度。镇、村(社区)综治中心要严格按照《档案管理》相关规定,将镇、村两级综治中心开展的矛盾纠纷、网格化服务管理、特殊人群服务管控、司法确认等工作中,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音像等资料,按照要求规范收集、整理、分类、归档、保管,其中人民调解纠纷一件一档。
五、工作要求
(一)落实领导责任。各村(社区)要将综治工作中心标准化建设作为乡村振兴和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建设的一项重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党建引领,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着力实现将综治中心建设打造成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开放共享的基层治理平台。
(二)加强协调配合。各挂村(社区)单位要按照“谁挂村谁负责”原则,加强与镇综治中心的协调配合,认真加强指导本部门挂村综治中心标准化建设,形成齐抓共管的整体合力,全力推动全镇基层综治工作中心标准化建设。
(三)加强检查验收。各村(社区)综治中心规范建设,将作为考核结果纳入平安建设(综治工作)考评之一,对因重视不够、推进不力,导致在本辖区内发生重大刑事案件、群体性事件、公共安全事件以及群体性非正常上访案(事)件的,严格执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健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规定>的通知》文件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