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41-0/20241012-00001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水长乡 |
公开目录 | 乡村振兴 | 发布日期 | 2024-10-12 |
文号 | 浏览量 | 388 |
(一)精准落实帮扶。要准确认定监测对象返贫致贫风险,根据家庭成员劳动能力和发展需求,因人因户制定切实可行的帮扶计划,实施精准帮扶。对义务教育、住房安全、饮水安全等方面存在问题,风险单一的,要及时落实针对性帮扶措施,尽快解决问题,消除风险。对风险复杂多样的,要精准认定监测对象的风险类型,结合风险类型和发展需求,分层分类实施综合性帮扶措施,做到管用够用。要坚持实施开发式帮扶方针,以促进稳定增收为根本目的,更加注重激发群众内生发展动力,着力提升持续发展能力。对有劳动能力、有产业发展条件、有意愿的监测对象,要至少落实一项产业就业等开发式帮扶措施,带动监测对象就业或参与生产、经营、管理、决策等环节,引导勤劳致富;对弱劳动力半劳动力,要创造条件探索落实、优先落实产业就业等开发式帮扶措施;对符合条件的无劳动能力监测户,要做好兜底保障。坚决防止对有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通过低保等政策“一兜了之”。开发式帮扶是指,通过提供劳动机会,帮助提高劳动技能或能力,扩大生产规模或转变生产经营方式,开发利用土地、房屋或其他生产资料等途径,促进农户依靠自身力量发展的帮扶措施。直接发钱发物、入股分红和对提升劳动能力没有直接作用的技能培训不属于开发式帮扶措施。
(二)延续帮扶政策。已稳定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如果是从原脱贫户中产生的脱贫不稳定户和突发严重困难户,应按照普通脱贫人口进行管理,在过渡期内享受“四个不摘”政策,并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如果是从一般农户中产生的边缘易致贫户和突发严重困难户,不能继续享受帮扶措施,但存在一定时间周期的帮扶政策可以延续。比如,小额信贷帮扶应持续到合同到期,公益性岗位应持续到岗位协议到期,教育帮扶和“雨露计划”应持续到完成当前学段等。
(三)行业部门的普惠政策按相关规定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