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41-0/20240527-00001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水长乡 |
公开目录 | 乡村振兴 | 发布日期 | 2024-05-27 |
文号 | 浏览量 | 5 |
免学费、免教科书全覆盖;发放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标准为:寄宿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七类学生)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非寄宿的七类学生小学每生每年500元,初中每生每年625元,非七类以外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小学生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家庭经济困难七类学生为:边缘易致贫户学生、建档立卡脱贫不稳定户学生、突发严重困难户学生、建档立卡脱贫家庭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