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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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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5917-0-/2019-0930002 发布机构 施甸县供销社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19-09-30
文号 浏览量 22
主题词 财政
云南省施甸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052100147501000

云南省施甸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云南省施甸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二)项目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云南省施甸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施甸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的主要职能是:

1.宣传和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县委、县政府有关农村经济工作及扶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方针政策和措施。

2.指导全县供销合作社深化改革和发展工作。

3.按照政府授权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再生资源及农副产品等经营进行组织、协调、和管理。

4.负责全县供销合作社系统作好化肥储备和供应工作。

5.组织开展对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人员的培训工作;依法管理社有资产,建立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监督社有资产保值增值。

6.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及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以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为载体,积极参与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助推精准扶贫。根据《中共保山市委办公室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级部门脱贫攻坚职责目标任务实施方案〉的通知》及《保山市农业局等七部门关于印发保山市产业扶贫规划(2017至2020年)的通知》精神,结合《中共施甸县委办公室 施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施甸县发展和规范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助推脱贫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施办发〔2018〕120号)文件要求,为切实加强贫困村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助推脱贫攻坚目标任务的落实,分别深入13个乡镇与乡镇领导就贫困村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建档立卡贫困户依法加入合作社工作进行沟通对接。根据贫困村的产业优势及特点,积极指导贫困村依托当地自然资源,围绕当地农业主导产业科学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确保建档立卡贫困村至少有1个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对贫困村合作社建设实施分类指导,积极引导建档立卡贫困群众依法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为建档立卡贫困群众增收创造条件。

截至目前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27个,完成下达任务20个的135%,全县累计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达到353个,实现了全县138个村居农民专业合作社全覆盖,入社农户51949户,社员出资总额28372万元,带动农户60301户,预计年底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达到30个以上;积极探索“合作社+”运行模式,指导乡镇做好建档立卡贫困群众依法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工作,力争实现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退出至少加入一个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不断拓宽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增收的渠道,为脱贫攻坚奠定基础,截至目前建档立卡贫困户依法加入合作社20190户占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21644户的93.28%,预计年底基本实现全覆盖;已经成功申报市级示范社4个,积极争取推荐申报省级示范合作社建设2个以上。

2.抓优食用菌产业发展。全县涉及食用菌种植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共有10个,并组建成立了食用菌种植联合社一个,农民专业合作社紧紧依托本地优势资源和精准扶贫政策,把食用菌产业作为调整农业产业结构、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内容之一,品种由单一的香菇发展到黑木耳、平菇等。全年种植食用菌2000多万棒18400多吨,预计实现产值23000多万元。形成了以康宏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施甸县凯禾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施甸县福元食用菌种植专业合作社、施甸县富兴农产品专业合作社等为龙头,乡、村规模化发展为重点,以香菇、黑木耳为主导的产业发展格局,施甸成为了全省野生食用菌重点产区和加工、销售集散地之一,食用菌产业推动了现代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的重要渠道。

3. 全力推进供销系统综合改革。县供销社按照县委、县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以密切与农民利益联结为核心,以构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为支撑,以强化农村合作经济为基础,助推脱贫攻坚,以发展电商打造本地农特产品线上运营为契机,充分学习借鉴外地深化改革的经验,着力把供销社打造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不断开创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改革发展新局面。

4.着力破解农民专业合作社贷款难、融资难问题。根据市融合综合服务合作社联合社关于融资政策的有关要求,鼓励合作社积极参与,目前共有20户合作社入股融合综合服务合作社联合社76股228万元,积极推荐10个合作社贷款业务、临时资金需求申请,现融到资金三批5个合作社700万元,力争全年融资达850万元以上。

5.电子商务工作稳步推进。全年实现电子商务交易额3000多万元,力争培训电子商100人次以上。全县培育开展电子商务业务的合作社4个以上、培育社有入股企业发展电子商务1个。

6.积极配合巡察工作。县供销社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县委第五巡察组,保障巡察工作顺利开展,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根据县委第五巡察组巡察情况的反馈意见,县供销社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及时进行专题研究,分析根源,制定整改方案、措施,切实做到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云南省施甸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1.云南省施甸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6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8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合计2,348,909.4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48,909.40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592565.20元,增长33.74%,主要原因分析一是政策性调资;二是持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产业发展资金项目经费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支出合计2,348,909.40元。其中:基本支出1,908,909.40元,占总支出的81.27%;项目支出440,000.00元,占总支出的18.7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592565.20元,增长33.74%主要原因分析一是政策性调资,二是扶持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产业发展资金项目经费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云南省施甸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908,909.4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02565.20元增长11.87%,主要原因是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等人员经费支出增加202565.20元,占基本支出的73.1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增加2967.59元占基本支出的26.9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云南省施甸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发展目标,用于扶持施甸县海航农业专业合社联合社食用菌菌棒及产品加工项目资金扶持经费440000元,共涉及食用菌种植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共有10个,并组建成立了食用菌种植联合社一个,农民专业合作社紧紧依托本地优势资源和精准扶贫政策,把食用菌产业作为调整农业产业结构、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内容之一,品种由单一的香菇发展到黑木耳、平菇等。全年种植食用菌2000多万棒18400多吨,预计实现产值23000多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90000元,增长780%,主要原因分析是扶持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产业发展资金项目经费增加390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48,909.4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增加592565.20元,增长33.74%,主要原因分析一是政策性调资;二是扶持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产业发展资金项目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0,266.4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55%。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单位缴纳20%部分支出资金130266.40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34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47%。主要用于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1,878,64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98%。主要用于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供销社机关办公费用、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334元,支出决算为5,234.00元,完成预算的9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234.00元,完成预算的99%。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我单位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支出。二是公车改革后,我单位没有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费减少。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32549.00元,下降86.1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不变;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4703元,下降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7846.00元,下降77.32%。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我单位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支出。二是公车改革,我单位公务用车运行费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5,234.00元,占100.00%。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5,234.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5,234.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7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我单位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云南省施甸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13,590.72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99597.61元,增长63.57%。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维护费减少14703.00元,公务接待费减少17846.00元,培训费增加243461.00元。

云南省施甸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部门2018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的日常公用经费。

(1)办公费:75529.92元 

(2)差旅费:33835.54元

(3)其他交通费用:94513.00元。 

(4)工会经费:17626.00元。 

(5)公务接待费:5234.00元。

(6)水费:1659.00元

(7)电费:2706.09元

(8)邮电费:15674.17.00元

(9)物管费:240.00元

(10)培训费:254691.00元

(11)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51882.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云南省施甸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部门资产总额228,554.82元,其中,流动资产48,904.82元,固定资产179,650.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4181.92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28981.92元,固定资产增加14800.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减少)0.00元,在建工程增加(减少)0.00元,无形资产增加(减少)0.00元,其他资产增加(减少)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228554.82

48904.82

179650

 

 

 

17965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8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8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1.项目名称

食用菌菌棒及产品加工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云南省供销合作社关于2017年度供销综合改革与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与管理的指导意见》(云供财〔201715)号和〈保山市财政局 保山市供销社关于下达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产业发展资金的通知〉(保财产业〔201710号)文件精神

申请施甸财政资金440000元用于扶持施甸县海航农业专业合社联合社食用菌菌棒及产品加工项目资金扶持经费,共涉及食用菌种植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共有10个,并组建成立了食用菌种植联合社一个,农民专业合作社紧紧依托本地优势资源和精准扶贫政策,把食用菌产业作为调整农业产业结构、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内容之一,品种由单一的香菇发展到黑木耳、平菇等。全年种植食用菌2000多万棒18400多吨,预计实现产值23000多万元。形成了以康宏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施甸县凯禾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施甸县福元食用菌种植专业合作社、施甸县富兴农产品专业合作社等为龙头,乡、村规模化发展为重点,以香菇、黑木耳为主导的产业发展格局,施甸成为了全省野生食用菌重点产区和加工、销售集散地之一,食用菌产业推动了现代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的重要渠道。

2018年,施甸县供销社新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27个,截至2018年12月,全区累计发展农民合作社353个,入社成员5.2万多户,实现了全县138个村居农民专业合作社覆盖。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一是成立项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人员职责;二是相关股室提出发展合作社目标计划,提交领导小组会议研究;三是根据领导小组会议结果制定发展合作社和规范合作社建设工作方案。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2018年,组建成立了食用菌种植联合社一个,农民专业合作社紧紧依托本地优势资源和精准扶贫政策,把食用菌产业作为调整农业产业结构、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内容之一,品种由单一的香菇发展到黑木耳、平菇等。全年种植食用菌2000多万棒18400多吨,预计实现产值23000多万元。形成了以康宏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施甸县凯禾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施甸县福元食用菌种植专业合作社、施甸县富兴农产品专业合作社等为龙头,乡、村规模化发展为重点,以香菇、黑木耳为主导的产业发展格局,施甸县供销社严格按照年初计划认真开展扶持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工作,截至2018年12月,新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27个,全县累计发展农民合作社353个,入社成员5.2万多户;实现了全县138个村居农民专业合作社覆盖。组织各级农民专业合作社从业人员培训(含电子商务)166人次。圆满完成了年初计划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2018年施甸县供销社食用菌菌棒及产品加工项目经费资金440000元,实际到位440000万元,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2018年施甸县供销社食用菌菌棒及产品加工项目经费资金440000元,于2018年12月31日前执行完毕。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完成情况:年度指标值为440000.00元,全年完成值达440000.00元。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参加合作社农户经济收入得到提升;通过对技术人员的培训,提高科技素质和服务能力,为合作社生产培养一批农业技术人员。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受益农户、农民专业合作社满意度达≧95%。                    

5. 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1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无 

2下一步改进措施

  存在的问题:项目绩效自评、公开、结果运用等方面不够完善。

  改进的措施:一是增强法律法规意识,提高自我约束与管理的能力,确保专款专用。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出台的《会计法》、《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是提高管理、使用好专项资金的基本依据和行为准则。二是强化中央专项资金项目的立项和采购管理,在细化项目的具体实施内容、资金预测、前期论证及采购程序上下功夫。三是重视工程实施过程与资料管理,在确保项目预算执行与严格控制项目投资上下功夫。第一抓好工程实施的过程监管,严格工程变更、合同履行等重要环节。第二重视项目实施过程与验收资料的收集,为工程结算提供详细真实的依据。第三重视项目验收,采用合作社自查,验收范围全覆盖,不留死角。四是加大项目资金管理力度。避免截留、挪用等情况发生。项目资金到位后,及时组织实施项目,确保项目资金用在实处。五是加大公示力度。项目完成后,要对项目资金收支、使用情况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六是强化项目绩效结果运用,对支付进度快、效果好的实施项目按规定逐年提升资金倾斜,对执行效果差的实施项目削减资金或取消项目。             

  6.绩效自评结果 

       2018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97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9月30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①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一是强化前期工作谋划。做实项目实施方案,做到工作有规划,整体有部署,落实有程序。二是强化动态监控管理。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开展定期或不定期项目绩效跟踪,针对新发生的问题,及时研究及时解决。三是强化资金执行进度管理。按照年初目标,规划项目资金支出进度,按时开展工作,确保预算执行进度稳定,工作落实有序平稳。

②绩效自评工作存在的问题:项目绩效自评、公开、结果运用等方面不够完善。

③改进的措施:一是增强法律法规意识,提高自我约束与管理的能力,确保专款专用。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出台的《会计法》、《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是提高管理、使用好专项资金的基本依据和行为准则。二是强化中央专项资金项目的立项和采购管理,在细化项目的具体实施内容、资金预测、前期论证及采购程序上下功夫。三是重视工程实施过程与资料管理,在确保项目预算执行与严格控制项目投资上下功夫。第一是抓好工程实施的过程监管,严格工程变更、合同履行等重要环节。第二是重视项目实施过程与验收资料的收集,为工程结算提供详细真实的依据。第三是重视项目验收,采用合作社自查,区供销社会同相关部门组织验收制度,验收范围全覆盖,不留死角。四是加大项目资金管理力度。避免截留、挪用等情况发生。项目资金到位后,及时组织实施项目,确保项目资金用在实处。五是加大公示力度。项目完成后,要对项目资金收支、使用情况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六是强化项目绩效结果运用,对支付进度快、效果好的实施项目按规定逐年提升资金倾斜,对执行效果差的实施项目削减资金或取消项目。

④意见建议:一是探索确立供销部门行业预算绩效设立体系,形成符合地方发展实际的供销预算绩效评价体系和科学的衡量指标体系。二是确立供销部门行业定性指标和定量指标框架,进一步有效促进预算绩效工作的开展。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概况 

  云南省施甸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6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8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2)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云南省施甸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8年部门绩效目标紧紧围绕履职效益明显、预算配置科学、预算执行有效、预算管理规范等主要方面设定全面支出绩效目标。

部门绩效总目标:一是设定合理、明确的目标,依据要充分,符合客观实际,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与部门履职、年度工作任务的相符性情况;绩效指标要清晰、细化、可衡量,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二是通过在职人员控制率、“三公经费”变动率合理配置预算,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人员成本的控制程度和对控制重点行政成本的努力程度。三是把控好预算完成率、结转结余控制率、支付进度率,健全管理制度、完善基础信息、公开预决算信息,做好预算执行和管理,实际控制好存量资金,做到预决算管理公开透明,预算执行及时、有效、均衡、安全。四是按实际完成率、完成及时率、质量达标率履行好职责,切实对地方社会经济发展带来直接或间接社会效益,提高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部门绩效具体目标:

履职效益明显方面:一是为农民社员、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农村生产、流通企业提供组织、协调和服务工作。二是新发展农民合作社27个。培训各类人员166人次,其中电子商务人才培训166人次;二是尽量使农业自然资源得到合理的开发、利用和保护,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持续、稳定发展。三是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达到95%以上。

预算配置科学方面:一是严格执行《预算法》,根据区财政局的统一安排,结合本部门实际工作情况,认真编制部门预算,经领导审核后,及时报送县财政局。二是人员支出预算严格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和标准,逐项核定,没有政策规定的项目,不列入预算。日常公用支出本着节约、从俭的原则预算,遗属按实有人数及国家规定标准预算,确保基本支出足额保障。三是确保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四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要求,认真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按照“零增长”的原则编制“三公”经费预算。

预算执行有效方面:一是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以及财政部有关预算管理的规定,预算编制数据准确,不随意调整预算情况,各项收支均纳入预算管理。二是对财政下达的预算,结合工作实际制定用款计划和项目支出计划,严格控制结转结余事项发生。三是明确项目责任领导为供销社主要负责人,其中:合作社项目责任部门为合作经济组织指导股,社有企业项目责任部门为各企业。四是勤俭节约,在保证行政运转下尽量控制压缩“三公”经费开支。

预算管理规范方面:一是严守财经纪律,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各项规定,落实区级及本单位制定的相关费用管理办法,做到会计核算健全,资料齐备,凭证编制准确、及时、账实相符,采购物品通过采购流程。二是主动及时完整的公开预算、决算信息,并保持长期公开状态。三是资产管理、购置、保管、领用、卡片登记由办公室负责,每年进行一次清查盘点,与会计账进行核对,保证账实相符。确保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提高资产使用效益。

3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云南省施甸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18年度收入合计2,348,909.40元。其中:基本支出1,908,909.40元,占总支出的81.27%;项目支出440,000.00元,占总支出的18.73%。

 云南省施甸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8年度支出合计2,348,909.40元。其中:基本支出1,908,909.40元,占总支出的81.27%;项目支出440,000.00元,占总支出的18.73%;

4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除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国家法律法规外,还结合财务具体工作实际情况,制定并实施了《保山市施甸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保山市施甸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管理办法》等内部管理制度,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健全并有效执行。

2. 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1)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施甸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各项支出立项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进行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有效提高财政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2)自评指标体系

2018年,施甸县供销社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年初既定目标任务,认真履行部门职责职能,主动作为、积极扎实苦干,较好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一是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为载体,积极参与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助推精准扶贫。二是抓优食用菌产业发展。全县涉及食用菌种植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共有10个,并组建成立了食用菌种植联合社一个。三是全力推进供销系统综合改革。县供销社按照县委、县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以密切与农民利益联结为核心,以构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为支撑,以强化农村合作经济为基础,助推脱贫攻坚,以发展电商打造本地农特产品线上运营为契机,充分学习借鉴外地深化改革的经验,着力把供销社打造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不断开创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改革发展新局面。四是着力破解农民专业合作社贷款难、融资难问题。根据市融合综合服务合作社联合社关于融资政策的有关要求,鼓励合作社积极参与,目前共有20户合作社入股融合综合服务合作社联合社76股228万元,积极推荐10个合作社贷款业务、临时资金需求申请,现融到资金三批5个合作社700万元,力争全年融资达850万元以上。五是电子商务工作稳步推进。全年实现电子商务交易额3000多万元,力争培训电子商100人次以上。全县培育开展电子商务业务的合作社4个以上、培育社有入股企业发展电子商务1个。六是积极配合巡察工作,县供销社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县委第五巡察组,保障巡察工作顺利开展,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根据县委第五巡察组巡察情况的反馈意见,县供销社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及时进行专题研究,分析根源,制定整改方案、措施,切实做到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3)自评组织过程

成立了以主任为组长的绩效自评工作组,明确任务分工。及时召开绩效自评工作专题会议,制定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实施方案。确定绩效自评项目后,各股室负责提供绩效自评涉及的各部门实施的项目相关资料,确保项目绩效自评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批复的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确定了自评指标体系。认真准备相关资料,深入客观进行分析评价,圆满完成项目绩效自评工作。

   4.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根据本次自评情况,施甸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为97分。

 (1)投入情况分析 

按照绩效目标设定,云南省施甸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18年度收入合计2,348,909.40元。其中:基本支1,908,909.40元,占总支出的81.27%;项目支出440,000.00元,占总支出的18.73%。2018年总投入项目资金440000元,其中:扶持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经费440000元,实际项目资金实施了440000元。

  (2)过程情况分析 

 2018年,施甸县供销社紧紧围绕年初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通过全面深化改革,努力发展一批为农服务的供销合作社社有企业,培育一批推进新型农民经营服务体系建设的规范化农民合作社,建立一个上下贯通、开放包容的供销合作社新体系和运行高效、科学管理的新机制;推进全区农民合作社快速有序发展,实现农村繁荣、农民增收,推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通过创新工作思路,转变工作方式,强化工作措施,狠抓工作落实,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供销工作取得新进展、新突破、新跨越。一是管理制度健全,具体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业务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二是制度执行有效,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制度;三是资金使用严格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办理。资金使用合规,符合文件的规定,有完整的资金审批程序和拨付手续;四是会计核算符合规范要求,相关材料完整。

(3)产出情况分析

组建成立了食用菌种植联合社一个,农民专业合作社紧紧依托本地优势资源和精准扶贫政策,把食用菌产业作为调整农业产业结构、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内容之一,品种由单一的香菇发展到黑木耳、平菇等。全年种植食用菌2000多万棒18400多吨,预计实现产值2300多万元。形成了以康宏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施甸县凯禾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施甸县福元食用菌种植专业合作社、施甸县富兴农产品专业合作社等为龙头,乡、村规模化发展为重点,以香菇、黑木耳为主导的产业发展格局。截至目前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27个,完成下达任务20个的135%,全县累计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达到353个,实现了全县138个村居农民专业合作社全覆盖,入社农户51949户,社员出资总额28372万元,带动农户60301户,预计年底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达到30个以上;积极探索“合作社+”运行模式,指导乡镇做好建档立卡贫困群众依法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工作,力争实现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退出至少加入一个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不断拓宽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增收的渠道,为脱贫攻坚奠定基础,截至目前建档立卡贫困户依法加入合作社20190户占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21644户的93.28%,预计年底基本实现全覆盖;已经成功申报市级示范社4个,积极争取推荐申报省级示范合作社建设2个以上。

   (4)效果情况分析 

      一是圆满完成市、县下达的各项考核任务。全年认真对照省、市、县下达各项指标,积极开展深化供销综合改革工作和发展、规范提升农村经济组织工作,加大对合作社人员培训力度,确保财政资金与部门重点工作紧密衔接,切实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5.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①存在的问题

一是管理制度还需不断完善。随着环境的变化、单位经济活动的调整和管理要求的不断提高,制度更新滞后于实践发展,需进一步修改完善。二是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意识淡薄。对财政支出绩效评价重要性的认识还不到位,绩效评价意识不强,对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方面的知识缺乏了解掌握。三是绩效目标设置有待科学提高。编制的绩效目标不具体,绩效目标未完全细化,未分解为具体工作任务,部分绩效指标不清晰、可衡量性差。

②整改情况

 一是进一步完善单位预算编审制度体系建设,确保尽早探索出一套符合单位重点工作开展、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行业绩效评价体系。二是进一步加强内部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三是在今后的预算绩效申报时,由相关业务股室将全年工作任务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目标,并尽量采取定量的方式制定清晰、可衡量的绩效指标。

6、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通过绩效自评工作的开展,我单位将评价结果作为各项目改进管理和安排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各项目针对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整管理方式,加强财务管理,完善管理办法,切实提高项目管理水平、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和工作效率。一是针对本部门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和优化本部门后续项目和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财务管理。二是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强化评价结果在项目申报和预算编制中的有效应用。

7.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是加强领导,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安排、分管领导多次参与工作的协调及安排部署,切实解决了工作中的许多难点问题,为顺利完成2018年供销改革和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工作各项目标任务提供了坚强的保障。二是加强沟通,有序协调。积极主动加强与市供销社请示汇报,加强与相关企业、合作社和乡镇的沟通协调,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及时解决好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项目实施中的困难和问题,推动各项工作按时完成。三是定期通报,严抓进度。围绕切实完成单位各项重点工作,认真梳理分析各项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明确责任人,并定期通报工作进度,确保工作如期完成。四是抓好督查,确保成效。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的督查,进一步明确责任任务,严格按照工作进度切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8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参照保财预〔2019〕107号《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19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市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52100147501111


附件【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9张公开表可从决算软件中导出,附表10-14自行填写作为公开说明第四部分附表)(2)(1)20190930084549165.xls